本
文
摘
要
遇到钻法律空子的老板拖欠工资,没有证据、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时怎么办?
《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一般,具体的发薪日期是由双方约定,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那么,只要单位每月支付一次就是合法的,至于当月还是上月没有严格的规定,所以只要你所在单位都按时支付了你的工资,即使是在后一个月发上一个月的工资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遇到欠薪我们可以做的:
1、到所在区的劳动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工作服、工作证、微信聊天记录等都可作为证据;
2.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在发生了拖欠工资事件后,劳动者应该先与单位进行充分的协商,能够解决是最好的。要是协商不能解决的话,可以请工会进行调解,如果还是无法解决问题,那么就只有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劳动诉讼了。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期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4%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