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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市法院先进个人)

为鼓励先进,激励队伍,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我院涧溪人民法庭和桥头人民法庭庭长刘宗燕分别获得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

涧溪法庭作为明光法院四个基层法庭之一,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创新便民利民举措,推进多元联调,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该庭坚持能动司法,主动服务社会发展大局,协调处理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征地补偿等纠纷,妥善化解群体性 *** 事件;构建多部门联动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年均简易程序适用率90%以上、调撤率55%以上。创新工作方法,坚持判后答疑和案件回访,坚持督促履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坚持便民利民,借助“一村一法官”,涧溪法庭作为便民联络点,积极承担诉前联调、 *** 化解、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巡回审理等职能。该庭先后被授予“全省优秀人民法庭”“滁州市规范化人民法庭”等荣誉称号,连续两年被该院评为“先进集体”;庭长也被评为滁州市法院第三届“十大优秀法官”、被该院多次评为“优秀庭室负责人”。

刘宗燕作为桥头法庭庭长,她为人朴素低调、话语不多,做事认真、任劳任怨,始终以一颗真心耐心细心和敬畏之心努力工作在民事审判工作岗位上的25年,审结民事案件近3000件特别是近五年来审执结各类案件1200余件,采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化解纠纷100余件。作为一名法官,刘宗燕不断加强业务理论学习,在省级媒体发表理论文章数十篇,并且主动参与庭室调研课题的写作,力求不断提升审判能力,同时在工作中毫无保留的教授并提携新入院干警。二十五年来,刘宗燕一直以“公心”审理案件,以“诚心”对待当事人,公正司法、不徇私情,严格依法办案,审执案件量多质优,各项指标名列前茅,得到了本院和上级部门的肯定,被省高院评为“‘千名女法官’百场普法行活动先进个人”,多次被授予“审判质效先进个人”“调解能手”“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

我院全体干警会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把握职能定位,坚持服务大局,聚焦矛盾纠纷化解和服务乡村振兴,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不断提升人民法庭的司法能力和水平,为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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