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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先进典型事迹材料(人民法院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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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眼中,一篇优秀的裁判文书不仅应当具备清晰透彻的论理过程,也要拥有品德的温度和价值的厚度……”,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17年“三优评选”、市高院“优秀裁判文书网上互评”和全国法院系统优秀案例分析评选”等活动表彰大会上,获优秀裁判文书奖的赵婧雪法官发表感言。这是二中院近年来召开的首次全院性审判业务表彰会。

针对裁判文书整体水平还不够高,不能和首都中院的定位相适应,学术调研获奖作者相对集中,没有形成稳定的高水平的研究集群,对整体工作的带动作用不够明显等实际,为给法官在审判业务研究上提供学习的标杆和榜样,激发干警投身精品文书撰写、规范庭审打造和精典案例培育工作的信心与热情,在全院营造崇尚案例研究、钻研审判业务、提升专业素养的良好氛围,推动全院审判业务水平和司法研究能力再上新台阶,二中院采用以评选优秀案件为引领、以树立典型为学习榜样的方式,对优秀案例、优秀文书、优秀庭审进行“三优展评”活动,努力在全院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不断促进案件审理质量的提高。

二中院的“三优展评”活动坚持专业评价与社会评价,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的评选理念,通过法官会议等形式进行初评,而后由二中院审判业务专家进行复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专家学者进行总评。近年,二中院通过有针对性的学习培训和“三优评选”活动开展,推出了一批被社会高度认可的文书和案例,涌现出了一批高水平的审判研究人才。多篇案例入选全国法院指导性案例和北京法院参阅案例,在上级组织的各类文书、案例评比中获奖的层次和数量位居全市法院前列,2017年被评为“全国法院系统优秀案例分析评选先进组织单位”。二中院2017年的“三优展评”活动,历时6个月, 最终评选出10件优秀示范庭审、11件优秀承办案件、30篇优秀裁判文书。为确保全员参与提升文书质量,今年二中院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强案例工作的指导意见》并推出了员额法官每年提交一件示范庭审、一篇优秀裁判文书、一份高质量案例评析的“三个一工程”。

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鲁桂华

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鲁桂华介绍,庭审和裁判文书是办案过程中的最核心环节,既体现一个法官的能力水平和责任担当,更是实现“让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的关键节点。因此,要满足群众公平正义要求和法官自身价值的统一,必须从最基本的庭审、文书抓起,将庭审、文书和案例工作作为全院的基础性、全局性和常态性工作来谋划和部署。今天对“三优评选”获奖人员进行大张旗鼓的表彰奖励,就是要提升法官参与该项工作的获得感,体现二中院抓庭审、抓文书、抓案例、抓办案质量的工作导向。本次活动既是表彰会,也是交流会,更是一个动员部署会,就是动员全院干警立足本职、立足岗位,学业务、比业务,在全院形成学习业务、钻研业务、提升能力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全院审判工作水平。

二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董建中

表彰会上,12名获奖法官代表结合自身经历,讲述了庭审、撰写裁判文书与开展案例研究的心得体会。受邀法学专家对优秀案例、文书、庭审进行了点评。市人大代表王冬梅、李大中、景新,市政协委员尚珂应邀参加了会议。

二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毕东丽

谈及下阶段此方面工作打算,鲁桂华院长表示,二中院将进一步加大文书和案例获奖情况在法官业绩考评中的比重,并在法官等级晋级晋升上予以重点考虑,切实形成奖励先进、尊崇先进的氛围,不断发挥导向作用,努力让二中院的每名法官都实现“用有理有据、令人信服的裁判,用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文书,用能够推动与引领法治进程的案例点亮职业生涯,推动国家法治的进步”的法治梦。

优秀庭审环节

访

邱波:1999年本科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系,同年进入北京市二中院刑二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代理审判长、副庭长职务,其间在职获吉林大学法律硕士学位。邱波同志先后荣获北京法院刑事审判业务标兵、北京市五四青年奖章、北京市优秀工作者、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等荣誉称号,荣立二等功一次,其所撰写的法律文书获北京法院优秀裁判文书百佳奖三等奖、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律文书。

构建法庭内的相互关系,提升司法公信力

-----对庭审的感悟

我们都知道,庭审实质化是今年司法改革的重点,最高院所颁布的三项规程在今年也要全面推行,所以,对于整个刑事诉讼制度来讲,庭审是核心环节,如果说裁判文书是公正的载体,那么庭审是实现公正的必经之路。

一个优秀的刑事庭审,一方面要解决刑事案件实质性问题,如证据的质证认证、争议焦点的梳理辩论、裁判理由的形成,另一方面,庭审要向包括诉讼参与人在内的社会公众传递公平正义,展现司法公信力。

我一项认为,构建法庭内的相互信任关系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手段。具体的做法,我有三点感受。

1、法官应当保有强烈的仪式感,发自内心的尊重庭审活动。对被告人而言,经过了漫长的侦查、审查起诉环节,终于能够在庭审上表达自己的意见,且直接关系着自己的人身自由甚至生命,所以被告人对于庭审是非常期待的。法官就一定要让各方参与人,尤其是被告人感受到法律的权威、法庭的威严和法官的专业。因此,从在走入法庭的第一步开始,法官应当表现出足够的职业素养,中立、平和、威严、自信。

2.法官应当做充分的准备,对案情、卷宗材料应当足够的熟悉,对各项诉讼规则娴熟运用。一方面我们要查明事实,另一方面要按照程序推进庭审进程,所以要求法官有很强的控庭能力。对于某些表达能力差一些的当事人,不要生硬的打断发言,可以适当的总结,让他感受到法官已经听明白他的意思。这就要求提前有准备,基本了解争议焦点所在,且庭审时全神贯注,能够及时的总结梳理。

3.对于刑事庭审而言,要坚守中立、超脱的立场,适当展现人文关怀。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以及辩护人一方是非常弱势的,他面对的是强大的侦查机关和公诉机关。尽管打击犯罪是刑事审判第一要务,但维护当事人尤其是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是刑事审判的基本职能。所以,法官在庭审时要充分的保障和尊重各方尤其是被告人的诉权,以职业化、人性化的态度来驾驭庭审,信任自然就会在法庭内建立。

连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审判员。参加工作十年来,谨记初心、立足本职。曾两次荣获个人三等功,多次荣获嘉奖,曾被评为二中院调解能手、优秀 *** 员、十佳青年等。第四届北京法院“司法业务技能标兵”。第三届北京市模范法官。北京法院优秀裁判文书网上互评活动中荣获三等奖。在本次“三优展评”活动中,获评优秀庭审。

说到庭审,其实在座的各位都是专家,都有丰富的经验、都有独到的认识和感悟。下面我就结合执行裁判庭审的特点,谈一下自己的感受和想法。

第一、“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要善于学习借鉴。执行裁判程序脱胎于执行程序,又独立于执行程序,兼顾执行和审判的双重特点,一方面要坚持执行的效率原则,另一方面还要做到实体与程序的公正。《强制执行法》千呼万唤,一直没有出来,执行程序一直作为民事诉讼法的一编而存在,所以执行听证程序只能参照适用民事审判程序的相关规范。这既是执行庭审的先天不足,同时也是后发优势,可以不断的学习、观摩他人的成功经验。推而广之,我认为这也是所有年轻干警提高庭审技巧的有效途径。

第二、“如琢如磨、业广惟勤”,要勤于总结钻研。执行裁判程序有其自身特点,比如审限短、无调解程序,还有一些特殊规则,比如执行行为异议、案外人异议撤回或驳回后再次提出不予受理等等。另外,执行裁判案件类型较多,涉及的基础法律关系广泛,需要针对不同案件类型设计庭审问题,才能有的放矢。比如执行裁判案件在庭审中查明执行程序的情况必不可少,否则,如果执行案件已经终结,执行裁判案件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推而广之,我认为这也是所有年轻干警提高庭审驾驭能力的不二法门。

一个优秀的庭审,绝不是承办法官一个人的成果,离不开各方参与人的共同努力和配合,既有合议庭成员之间的默契配合,还有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认真、严谨,甚至还与当事人的法律素养密切相关,但庭审技巧和驾驭能力,却依赖于承办法官自身的不断学习和钻研。谢谢大家!

金丽:2003年毕业于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 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2003年7月至今在二中院行政庭工作。2016年5月被任命为二中院行政庭审判员。工作以来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四次、多次获个人嘉奖、调解能手、优秀法官等荣誉。2016年,被评为北京市模范法官,系二中院首届审判业务专家,曾获得全国法院系统第28届学术论文讨论会全国二等奖。

大家下午好!非常荣幸能够在“三优展评”活动颁奖典礼上作为获奖代表与大家分享我对庭审的认识以及获奖的感受。从事行政审判工作十五年来,我一直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什么是优秀庭审?这是一个常思常新的问题。下面我结合此次获奖的罗文诉商务部 *** 信息公开一案以及行政审判实际谈谈我阶段性的看法,不足之处还请大家批评指正。

个人认为,优秀庭审有四个要素,缺一不可。

一是深刻认识行政审判规律。行政审判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晴雨表,是化解官民矛盾的解压阀。直接反映人们的法治意识,直接体现国家依法行政的水平,直接衡量公民权利的保障程度。与行政机关拥有的资源和能力相比,行政相对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多数坐在原告席上的“民”在面对被告席上的“官”时,他们的内心是不自信甚至自卑的。两者对抗时,法官需要做的,就是保持对原告的“同理心”,给予原告充分表达意见的机会,并适时提醒被告重视原告的诉求。耐心的倾听,善意的提醒,准确的释明,能够让原告感觉到自己被尊重,公平正义的获得感会大幅提升,争议的实质性化解或许就由此开始。

二是准确提炼案件争议焦点。一个案件,案情和法律关系可能都比较复杂。法官需要在短时间内大刀阔斧,砍掉枝枝蔓蔓,抓住主干,直击案件争议焦点,将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引导到法律问题、证据问题上来,这就需要法官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超强的总结归纳能力。参加“三优展评”的这起 *** 信息公开案件,涉及商业特许经营,商业秘密的定性及利益衡量以及是否需要区分申请人不同的情况而认定商业秘密等问题。案件疑难复杂,鲜有先例可循,经过庭前阅卷和资料搜集,我准确掌握了相关商业特许经营的模式,并在庭审中准确归纳案件焦点问题,使庭审有的放矢,后续的裁判文书也主要围绕争议焦点展开论证说理。我认为坚持不懈的理论学习和点滴积累的审判经验给了我很大助益。

三是熟练驾驭庭审全程。一个优秀的庭审,要做到繁简分流,重点突出,果断而不粗疏,精细而不拖沓。在保证庭审程序全面完整的基础上,应繁简分流,对于当事人无争议的问题记录在案即可,对于有争议的问题应重点审理。我总是扪心自问,原告通过诉讼想解决什么问题,救济何种权益?这样才能保证庭审不流于形式,不偏离重心,才能为实质解决争议奠定基础。鉴于此,法官提问环节也要下一番功夫,有的问题需要问的巧妙以查明隐藏的事实,而有的问题需要问的有层次以引导焦点的论辩。此外,对于庭审突 *** 况的处理需要冷静高效,对于多媒体技术的使用需要灵活娴熟,这些都是一个优秀庭审的应有之义。

四是审判团队密切配合。一个优秀的庭审,离不开审判团队每名成员之间的密切配合,也离不开领导的帮助支持。任何一场优秀的庭审,都不是承办法官个人的功劳,而是审判团队全体成员协作的成果、智慧的结晶。我也想借此机会,向参与本案的审判团队成员以及庭领导、主管院长表示深深的感谢!

民不可欺,不可获戾于百姓。官非易做,惟愿推恩至万家。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提出了新要求、新期待,作为法官,我们需要通过一个个案件、一次次庭审反馈需求,回应期待。我愿意继续奋斗,以自己的点滴努力贡献更加精彩的庭审,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法治中国建设添砖加瓦!

窦江涛: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 *** 党员,现任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庭长助理、员额法官。窦江涛主要审理民事案件,被评为北京法院第四届民事审判业务标兵,承办及参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两千余件,其中多起案件被评为大要案,在劳动争议裁判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窦江涛曾获北京法院首届优秀裁判文书百佳奖二等奖、学术讨论会优秀奖、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精品文书奖、个人嘉奖、优秀 *** 员等多项荣誉。撰写有《劳动合同法实用解读》等书籍和文章。承办的案件在二中院2017年度“三优展评”活动中被评为优秀文书、优秀庭审和优秀案件。

信息化提升庭审效率

我的这个案件属于同类案件中的疑难杂症,不仅证据繁多,而且缺乏统一的裁判规则。为了确定审判思路,我和合议庭成员卜晓飞、朱涛在庭前进行了四五次探讨,期间查阅了大量与争议焦点有关的书籍,并且向该领域的沈剑锋教授等专家进行了多次请教,对需要询问的问题进行了反复的推敲后,终于敲定了庭审提纲。

但因为双方律师的时间不凑巧,这个案件被安排到晚上六点开庭。而庭审提纲中的很多问题是针对细节的提问,必然需要三方当事人就证据进行比对展示,但这个案件的证据多达七八百页,这样下来我们预计开庭时间至少需要四个多小时,很可能到晚上十点、十一点都结束不了。于是如何提升庭审效率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最大的问题,庭审提纲已经是反复精炼过的,不太可能压缩,只能另想他法了。后来法官助理金铭灵机一动,她说如果我们把庭审提纲搬上ppt,用ppt来引导庭审和展示关键证据,法官和当事人就可以省去反复查找卷宗的时间,庭审效率一定能够大大提高。她的想法得到了大家的赞同,于是我们团队通力合作,付诸实施。果然,庭审进行的异常顺利,案件的审理思路在ppt的引导下变得非常清晰明了,预计四个多小时的庭审只用了两个小时就完成了。当我询问“双方当事人还有无补充”的时候,代理律师说:“法官,合议庭的询问非常清晰、细致、完整,我没有补充了”,听到这个答案,我们内心的满足感油然而生,因为我们知道在此类案件中还是第一次听到当事人的这个答案。

特邀嘉宾

许兰亭 :北京市君永律师的事务所资深律师、法学博士、中华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优秀文书环节

访

杨子良: *** 党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1998年7月从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工作至今,现为刑二庭副庭长。先后发表专业文章60余篇,独著、主编《刑法适用与审判实务》等书共5部,曾获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会员研讨会学术论文一等奖、全国法院第27届学术讨论会论文二等奖、全国法院青年法官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二等奖、北京市法院裁判文书一等奖、司法建议一等奖等奖励。2001年4月任法官以来,承办或参与办理一审和二审刑事案件1000余件,并承办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 *** 案、环保部原副部长张力军 *** 案等大要案。2012年获北京法院首届司法业务能力比赛刑事审判专业标兵称号,入选“全国法院法官教学师资库”,2016年被评为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曾获个人三等功4次,个人二等功1次,嘉奖4次、北京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争创奖1次。

首先,我认为好的判决书一定是产生在好的案件基础之上。其次,判决书制作过程要严谨认真细致,核对卷宗和法条原文,反复修改。再次,判决书要注重说理和对辩方意见的回应。

好的案件包括两方面,一个是案件题材好。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案件本身有份量,有难点,有特点,有值得写的问题,才能充分展示我们的说理水平和写作能力。张力军曾任国家环保部副部长,他的 *** 案社会关注度高,公开程度高,律师辨点多,案情和法律适用比较疑难复杂。一审判决书在网上投票时人气比较旺,和这些情况不能说没有关系。另一个是审判工作做得好。就像大诗人陆游说的那样,功夫在诗外。案件办好了,判决书才能写好。案件没办好,甚至办错了,判决书就是写得天花乱坠,也不可能成为好判决。

张力军 *** 案的判决书写作过程中,我是坐在卷宗旁边写作的,因为每句话怎么写,都要从原始卷宗中寻找出处。初稿写出来后,合议庭成员在阅卷、吃透案情的基础上,一起拿判决书与卷宗和法条原文核对,确保事实认定、证据和法条引述准确无误。最后判决书经过反复修改,才形成现在公开的判决书。我们认为,由于制作过程严谨认真细致,制作参与人员核对卷宗和法条原文,反复修改,张力军 *** 案判决书才经受住了大家在格式规范,语法、修辞、逻辑,甚至标点符号等多方面的严格检验和挑刺,真正体现了我们的文化水平。

张力军案判决书事实证据写得很简略,但对辩护意见的回应全面细致,篇幅近2000字,说理具有针对性,对事实的认定、证据的分析和法律适用问题的阐述均比较准确,体现了判决的公平正义和文书制作者较强的专业水平。

伟大的文书应该事实叙述清楚,说理透彻正确,且在判决书中确立了能指导同类案件审判的重要的或者创新性的裁判规则。

肖荣远:法学硕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任法官17年,承办案件1000余件。主编《民事案件审理思路集成》一书,发表文章20余篇,多篇论文、案例、调研报告在全国法院或北京法院系统获奖。任国家法官学院北京分院、中国人民大学等院校 *** 教师。入选北京市政法系统“十百千”工程“百”层次人才、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曾获北京市模范法官、个人嘉奖、优秀党务工作者、 优秀 *** 员等荣誉称号。

我获奖的文书是一个缺陷出生损害赔偿案件的判决书。孕妇王某在某医院进行定期产前检查,生下了一个具有严重先天性缺陷的男孩,后与丈夫一起,以医院没有告知在产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导致其错误生下这个男孩为由,要求医院赔偿孩子的抚养费、医疗费等损失。这个案子涉及很多法律上的难题,包括一个缺陷孩子的出生是否发生侵权法上的损害;如果发生,受害人是母亲、父亲还是孩子;受害人的什么权利受到损害;这种损害是否应该赔偿,赔偿范围如何确定等等。对这些问题的回答需要运用法学、医学、伦理学、社会学乃至哲学等多学科的知识来思考,判决结果也会对相关医疗行业也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这份判决书的写作难度很大。结合写作这份判决书的体会,我认为法官应当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格局和视野:

第一,法官最大的格局就是要有追求公平正义的执着精神。法律是公平的艺术,法官的使命是在个案中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在判决书的写作过程中,法官应当心中充满正义的力量,始终只听从正义女神的召唤,心无旁骛。在落笔时,他应当能够坦然、自信的对自己说:我这份判决是公正的。

第二,法官应有良好的法律专业素养,包括系统的法学理论基础,先进的法律理念、熟练的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技能。只有具备这些素养,才能保证法官既能够正确理解法律的文义,又能正确理解法律条文背后蕴含的价值选择、利益衡量,在法律适用中发现法律的真意,保证判决的合法性。

第三,法官应当关心社会,并具有除法律专业之外的广博的学识。法律是时代精神的体现,法官应当把握时代的脉搏,对于政治、经济、文化、科技、道德的发展变革有着敏锐的观察力,并广泛涉猎有关学科知识,保证自己对社会发展的基本趋势有个正确的判断,这样才能保证做出的判决能够促进社会发展的进步判决,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

第四,法官应当具有较为丰富的人生阅历、社会经验。“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法官只有具备一定的阅历经验,才能对于人情、事理一定的洞察力,对于事实和法律的判断才能符合社会一般人的情感心理、经验共识,做出的判决才能融情、入理,实现法与情、理的交融统一,也才能为社会所接受。

赵婧雪: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2007年进入法院工作,先后在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和北京市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工作,现任二中院民三庭审判员。在工作期间,撰写了多篇文章,所撰写的《以语言学的视角探析调解制度的完善-兼顾预设心理认识的考量》一文曾获北京市第二十二届学术论文三等奖,并且参与撰写了北京法院银行卡纠纷案件办案规范。个人多次年终考核优秀,并荣获个人嘉奖。

裁判文书是司法者对诉讼纠纷形成法律确定性结论的心路历程,是司法向社会传递价值追求的信使,是法律向公众展示“实质正义”的名片。诚如卡多佐所言,“法官的任务是法律的翻译者”,而手指在键盘上飞快敲打形成的文书,就是我对每部法律、每个条款、每个词语的“翻译”。在我眼中,一篇优秀的裁判文书不仅应当具备清晰透彻的论理过程,也要拥有品德的温度和价值的厚度,体现翻译者内心对社会文化的解读,对经济秩序的理解,对道德品质的诠释。

同时,一篇优秀的裁判文书离不开严谨的逻辑、科学的论证、信服的说理,而这一切都离不开“事实发现”与“法律发现”的过程。

“事实发现”不仅需要裁判者对案件纠纷的全貌有扎实确定的判断,也要在关键事实无法从在案证据得出“纸面”答案之时,善于“思辨推理”,应用经验法则与生活常识进行严谨的推论,从而形成高度盖然性,对关键事实予以固定。本案中,我就是通过层次列表法,将原告孙某所述的保险事故报案过程以时间节点进行了详尽列表,并在其中发现了违背生活常识且与时间节点相悖的事项,进而通过逻辑推理发现了案件的真相,即孙某编造虚假事故的可能性大于原审判决所认定的事实,进而予以纠正。

“法律发现”则是需要司法者在怀揣对法律规范敬畏之心、崇仰之情的认知下,通过解释论,在合理应用文义解释、目的解释、体系解释等法律解释方法,得出符合立法目的、社会价值追求的法制内在精神品质,实现以“规范”为核心的“形式正义”,与“秩序”为核心的“实质正义”,最终将立法本意体现于具体的裁判结论之中,向社会传递司法内在的真谛。本案中,二审判决中在对保险合同此类有名合同确定为“射幸合同”的基本属性下,明确了“诚实信用”原则在保险法中的意义尤为重要,而且应当覆盖保险合同全部合同相对方、以及保险合同订立、履行直至终止的全过程,并明确解读了所谓“最大诚信原则”,并据此在结合涉案“事实发现”的基础上,认定本案投保人、被保险人孙继宏存在编造虚假事故的前提下,违背了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即“最大诚信原则”,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在此基础上,结合本案交通事故造成二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从倡导建立诚实、守信、平等、公平的市场秩序出发,经过对社会福祉整体的考量,合理分析了各方方面的利弊得失,体现了一篇优秀司法裁判文书不仅是法官对于法律解读的智慧结晶,也是法官对于社会核心价值观应当如何进行界定的法制宣传的名片。

因此,在综合本案“情、理、法”三方的整体考量下,得出了最终的裁判结论。

一篇优秀的裁判文书应当拥有属于自己的“脊梁与灵魂”,优秀的裁判文书应当折射出属于自身的“真善美”的价值品质,在确保纠纷的实质性解决同时,每一篇裁判文书的撰写不仅是向当事人,也是向社会公众进行着一场生动的法制宣传与教育。

杨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审判员,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从事行政审判工作以来,审理的案件类型多样,数量居前列。参与多项调研课题的写作,曾获北京法院2016年度行政审判调研报告一等奖。荣获二中院“十佳青年”、法院文化建设先进个人、优秀团干部、 *** 员先锋岗等称号。

一般而言,我认为好的文书源于好的案件。这个“好的案件”其实往往就是疑难案件。我们都想发掘和利用好疑难案件,但我个人感觉,对于我们青年法官而言,还有一点十分重要,那就是调整好心态,用“如获至宝”的态度去对待疑难案件。可能有时候我们会有畏难心理,因为疑难案件中存在的问题需要我们花费大量时间、付出艰辛的努力才能够解决,有时这些问题带给我们的压力是非常大的,甚至像古人所说,“马上、枕上、厕上”,都在苦苦思考,不得不说,这是个苦差事。但我们从中获得的经验和技能,却是非常宝贵的财富。对于我们青年法官而言,恐怕只有经历了一次又一次这样的山重水复,才能得到柳暗花明。

至于如何发掘疑难案件中的闪光点,我想还是需要我们全面把握各类案件的相关法律规定、审查要点、办理思路,以及学界目前的理论研究现状等。这一点相信大家都有体会,我就不再多说了。

最后我想说,与获奖的多位资深法官相比,我其实还处在不断学习的过程中,但如果我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在法治发展的进程中留下一点点声音和足迹,那将是我一生的荣耀。谢谢!

特邀嘉宾

单国钧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北京市裁判文书“百佳奖”评委。

优秀案例环节

访

陈广辉: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民六庭副庭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先后荣获2016年度全国法院系统优秀案例分析一等奖、2017年度二等奖、全国法院第一届“环境司法·生态文明”典型案例二等奖、北京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先后承办了非诚勿扰女嘉宾诉宝马车返还纠纷案、原大陆首富李河君离婚纠纷案、冯某诉姚明等产品责任纠纷案等案件。

案例分析的基础是案件,核心是判决。作出判决的思维过程稍加雕琢就是一篇上好的案例分析。

案件是千里马,千里马不常有,年轻法官如何成为伯乐?

一要有案例意识,即法律问题的敏感度。二中院第一例异议登记不当损害赔偿案,当事人闹的很,阅卷后我马上被案子涉及的法律问题吸引了,四个字:见猎心喜。今年北京反家暴十大典型案例中有我承办的一个案子,当时反家暴法正在审议中,依据婚姻法中有限的规定,我从案件细节入手,认定存在家庭暴力,为反家暴法的实施提供了司法实践支撑。

二要有勇气通过判决树立规则。非诚勿扰宝马车返还纠纷案,当时缺少树立规则的法律意识,调解结案。年轻法官遇到疑难复杂案件应当敢于质疑和创新,——双刃剑,把握好度,忌讳——法官造法。

三功夫在诗外,好的判决来源于精致的庭审。有意识的将案件处理干净,做到细节无漏。五年前的滑雪案,因为事实不清晰,没有尝试自甘风险规则的适用,调解结案;一直耿耿于怀,五年后的骑马案,眼前一亮,精准的事实调查。

四靡不有初,鲜克有终。碎片化积累和厚积薄发。法官的生命是审判,对每个法律争议点的剖析和论证过程,都是法律逻辑的领会和演练过程,八个字:走着走着,花就开了。

法官的初心和使命:

1、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法院的工作,是一个见自己、见天地、见众生的过程。

2、求田问舍,怕应羞见,刘郎才气。节制欲望、保有情怀。把一件事做到8分好,也许是因为钱,做到极致一定和钱没关系。

李俊晔: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原民一庭审判员,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院长助理(挂职)。国家法官学院北京分院 *** 教师,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博士后,北京市民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副秘书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 硕士生导师。

第三届司法业务技能比赛以民事审判专业第一名的成绩获得北京市“民事审判业务标兵”称号。曾荣获“北京市法院先进法官”荣誉称号和奖章。入选“百名法学英才”培养计划。被北京市委、市 *** 授予第八批“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荣誉称号,于2017年五四青年节受到时任市委书记 *** 同志接见。

专著《不动产财产权利价值论》作为“十三五”国家重点出版物出版规划项目,入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法律科学文库”,获得北京市社会科学理论著作出版基金资助,获得中国民法学研究会2017年“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年度唯一获奖专著)、第二届“首都法学优秀成果奖”。发表“论要件审判‘三段式’思维”(《法律适用》2017年第23期)等论文。

学术论文“思维导图:法官何以发掘事实”以第一名获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八届学术讨论会一等奖、北京市特等奖。学术论文“民事二审裁判方式的缺陷与重构”获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六届学术讨论会一等奖、北京市特等奖,为2015年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起草提供了参考。学术论文“画骨:探知证明思维过程的深层逻辑——‘事实判断为骨+经验法则为筋’重构民事证明的脊梁”获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九届学术讨论会一等奖。

案例分析“恶意串通的事实认定司法技术与证明标准”获得“促公正·法官梦”第三届全国青年法官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特等奖。案例分析“物权变动二阶模式与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荣获2017年度全国法院系统优秀案例分析评选二等奖。

我最近几年在案例分析等业务领域获奖很多奖项和荣誉的秘籍就是大明庭长曾经推荐看的两本书《实践论》和《矛盾论》。我在2016年获得全国特等奖的案例分析是认定关于恶意串通认定的司法技术,这是实践经验总结。进一步研究,提炼事实认定的方法论,写成论文获得学术讨论会28届一等奖。将事实认定中的证明逻辑又进一步研究,获得29届一等奖。案例分析和两篇论文中的方法论,曾经尝试在第三届司法业务技能比赛的庭审中运用,最后获得民事审判第一名。《实践论》核心道理就是既要仆下身子实践,又要抬头思考;研究不能纸上谈兵,接上地气、指导实践才有价值。把问题看全、看深、看透,需要《矛盾论》的辩证思维。

我来法院6年才首次论文一等奖,8年才有案例分析特等奖,与姜源、彬彬等同志比,时间太长。曾经迷茫过,也走过不少弯路。我无意间看到“竹子理论”,感觉所有曲折经历都是值得的。竹子,开始四五年,只长几厘米。从一个时点开始,能每天疯长30厘米,只用6周就15米了。前四五年,竹子在努力扎根,根系达几公里远。

年轻同志不能急功近利,不能急于求成,根扎得不牢,经不起风雨。得忍得住煎熬,耐得住寂寞。丢下功名心,丢下安逸,丢下拖延。带上什么?带上 *** ,带上闯劲,带上怀疑洞察,带上情怀。从这两本书里找到理论自信,你自己就会自信。伟大判决、伟大案例、伟大思想一定属于二中院,一定属于你。

李凯: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审判员。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多次获得个人优秀嘉奖、党员先锋示范岗、优秀 *** 员等荣誉。2015年获评北京市同邪教斗争先进个人,2016年当选院“十大榜样”人物,2018年被评为北京市先进法官。撰写的王宁贩卖 *** 案在全国法院系统2017年度优秀案例分析暨“促公正•法官梦”第四届全国青年法官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中,荣获二等奖,并入选《人民法院案例选》,该案判决还载入北京法院经典判词。撰写的高原等十八名被告人故意伤害案判决书在2017年度北京法院优秀裁判文书网上互评活动中,荣获三等奖。主审的李进全故意杀人案、曾勇、孙宏略抢劫、故意杀人案、高原等十八名被告人故意伤害案,连续三年被评为院(2014-2016)年度大要案,撰写的多篇裁判文书被评为院季度优秀裁判文书。丰富并创新的“四元一体”附带民事调解机制及为民工作思路被《人民日报》微故事·法治中国、 *** 北京市委《支部生活》、央视《面对面》等媒体报道。

不可否认,社会影响大、媒体关注度高、疑难复杂的案件往往都是精品案例的摇篮,像全国人民都关注的山东辱母案、天津气枪案、深圳鹦鹉案,这种案件可遇而不可求,我们日常工作中面对最多的还是模式化的普通小案件,但“小案件一样也可以有大作为”。随机分案以后,要求法官对案件更为关注,自觉做到繁简分流。当发现案件中法律对某些细节没有明确,但细节决定成败,这些细节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又至关重要时,那么就要给予充分关注,一个“伟大”的案件可能因此诞生!当然这也是防范冤假错案的机制在起作用,刑事法官要能守得住底线。

王宁贩卖 *** 案争议焦点本来在罪与非罪上,我曾经因事实问题发回重审了一次,但再次上来后还是不太理想。尤其一审法院在发回重审后对被告人加刑,我觉得是对“不加刑为原则,加刑为例外”这一司法规则的背叛,法条是有,但说不清,所以在写案例时把这个点提炼出来,深挖上诉不加刑原则的起源与历史沿革,最终价值判断战胜了感性,框定了“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这一硬性条件的界限,统一了辖区法院的裁判尺度。

案例写作提供了一个记录自己办案心得的机会,把那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东西表达出来,再现当初的心路历程,也算是对职业生涯的总结和反思。通过个案展示法官价值的途径毕竟有限,但案例中蕴含着法官的智慧和无限的生命力,毕竟得到认可才是“幸福”的,正所谓“我奋斗我幸福”。

何江恒: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承办的“狼牙山五壮士”后人 *** 案被评为“2016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案件”之一,结合该案撰写的案例分析荣获全国法院系统二等奖。承办的多起案件被评为院级“大要案”,撰写的多篇判决书被评为院级“优秀裁判文书”,2篇案例分析被收入《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中国法院年度案例》。荣获“优秀 *** 员”“优秀法官”“十佳青年”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法官是法律的适用者,但社会的发展变化要求法官不能机械地适用法律,法官还需要有担当和创新,要能以法治手段、法治思维,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在这个案件中,我们根据英雄人物获得个人名誉及荣誉的历史事实,以及在历史上发挥的重要作用,认定其精神已经归纳为民族的共同记忆、民族精神和社会主义价值观的一部分,因而构成了社会公共利益的一部分。丑化英雄人物形象,贬损英雄人物名誉,削弱他们的精神价值,侵害的不仅是英雄人物的名誉及荣誉,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本案确立了这个裁判规则,也是案件的一个创新之处。这条裁判规则后来被全国人大的立法吸收,写进了《民法总则》。去年3月15日通过的《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五条明文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作为新时代的人民法官,不仅要有担当、有创新,还需要一定的勇气。

特邀嘉宾

蒋惠岭: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秘书长、《中国应用法学》主编。

市人大代表李大中

供稿:北京二中院 涂浩 王鑫刚

编辑:徐莺歌 程颖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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