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2月22日晚间,海信视像(600060.SH)发布多份公告,披露控股股东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信控股”)持上市公司股份从29.997%被动增至30.002%,超过30%这一敏感线。这也意味着海信控股对海信视像的控制权进一步放大。
*** 息显示,海信控股2001年5月成立,原名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企查查显示,目前由青岛市国资委作为实际控制人的海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信集团”)为公司大股东,持股26.79%,第二大股东为青岛新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股24.35%。
海信视像原名海信电器,公司成立于1997年4月,2019年12月更名,主要从事以电视机为主的黑色家电生产,2020年实现营业总收入393.1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12亿元。
早年间,海信视像大股东一直是海信集团。2009年12月,海信视像公告,海信集团筹划将其持有的公司3.01亿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2.996%,转让给海信控股,转让价款共计32.41亿元。
此次转让完成后,海信控股取代海信集团成为海信视像大股东,持股比例为为29.99%。海信集团直接持海信视像16.53%股份,合计控制公司46.53%的股份,仍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青岛市国资委。
2020年5月,海信视像公告《海信集团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青岛市 *** 批准,称海信控股混改后可能变为无实际控制人,从而导致海信视像由青岛市国资委实际控制变为无实际控制人,海信集团也将不再为海信视像的间接控股股东。2020年年报中,海信视像变为“无主公司”。
此次海信控股持有海信视像股权比例上升,主要是因为几天前,海信视像回购注销其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导致海信控股持股比例被动上升。
在早前的2月16日,海信视觉发布公告,称鉴于激励计划中 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职务调整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前述人员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共计220000 股限制性股票需由公司回购注销,同日发布法律意见书显示,这3人中1人为离职,2人为降职。
本次股权变动中,最受人关注的是海信控股持有海信视像持股比例超过了30%,如果正常情况收购,按照相关法规约定,海信控股需要向海信视向发出要约,但由于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这次收购免于发出要约。
具体来说,海信视像在公告中表示,根据《收购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 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记者 李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