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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对于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和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对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看到很多商标,但商标和商标之间有明显的区别。有一些我们称之为驰名商标的商标,它们的权利和利益是不同的。今天,让我们来看看中国驰名商标的申请条件。

申请中国驰名商标的条件是什么?

1.必须是商品质量信誉良好的商标。

商标是商品与商标标识的统一。商标只是商品的标志。法律没有规定商标所示的商品必须符合一定的质量标准。它只需要符合注册时使用或注册的规格。但是,驰名商标所示的商品必须质量上乘,符合法律要求和规范,并长期保持稳定和信誉。

2.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

这是公众所熟知的公众,并不是每个人都知道和家喻户晓。因为许多商品仅限于特定群体的使用和特定卖家的分销。因此,为公众所熟知,应该被理解为众多特定的消费者群体和众多

特定的经销商群体。

3.在相当大的区域范围内享有声誉的商标。

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标准来限制这个相当大的地理范围。比如由美国兰道公司主持。1990年,在社会代金券调查的基础上,评选出世界十大驰名商标,即可口可乐、索尼、奔驰、柯达、迪斯尼、雀巢、丰田、麦当劳、IBM、百事可乐。

4.商标由消费者和特定权威机构选定。

一般注册商标,只要由商标用户申请,经商标局批准。但是,驰名商标必须由消费者和特定权威机构确认,并向社会公布。由消费者投票,由国家商标局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筛选,最后由国家商标局进行鉴定和公告。

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方式

1、商标局负责认定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驰名商标的认定与管理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认定驰名商标。”

2、商标所有人提出认定驰名商标申请

《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商标注册人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权益的,应当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认定驰名商标的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可以根据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的需要认定驰名商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的驰名商标,认定时间未超过三年的,不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

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要求

《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了以下七个方面的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条件和要求:

(1)在中国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的销售和销售区域;

(2)主要经济指标(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份额等)及其在中国同行业的排名;

(3)在国外(地区)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的销量和销售区域;

(4)商标的广告发布;

(5)商标最早使用和连续使用的时间;

(6)在中国及其外国(地区)注册该商标;

(7)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

有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多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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