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每日一题-宪法行政法热点
问:2021年度十大宪法事件(初试复试通用)
【本题其实不仅限于宪行专业,因为所谓的宪法十大热点事件,其实涉及到的专业包括不限于民商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等等!!!都有关联!】
穿插分析
本题争议很大,我们想说的是:
1.法条规定是法条规定,代表权威
2.法条规定并不一定排斥理论分析
3.理论分析不一定对,但可以一定程度上影响实践应用
4.考研领域,理论分析的重要性有时候是等同于甚至超过法条本身的
一起来看下下述参考答案吧
参考答案
先列法条规则:
《民法典》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20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144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145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由上可知: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法条,文义解释当为无效;
2、但根据最高院《民法总则理解与适用》,因纯获利而不担责的有效;
3、华政部分老师的观点是:若作目的性扩张解释,类推限制人,此时有效。
我们的建议:
如果考试答题遇到,请根据前后题目问法来判断到底有效无效。
举例:7岁的小明……请根据《民法典》回答以下问题……
此时:建议用《民法典》规则答题。
又例:7岁的小明……请根据《民法典》并结合民事法律原理分别分析以下问题……
此时:建议既要写《民法典》规则,又要附有有关理论分析,具体分析可以参考上述!
——节选自《震川考研精讲笔记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