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这是二审了,记得有个主犯是死刑吧,痛哭流涕的丑态百出。一审过后还不放弃,挣扎求生,杀人埋尸的时候应该是猖狂得意吧。
据说这个案子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掘”出来的,还是2019年左右弄的,是新冠疫情前了,那时候是少有的一个标准的保护伞案件,符合大众的普遍想象:有凶手(承包商)、有后台(校长)、有保护伞(执法调查人员)、有惊悚情节(操场埋尸)、有“冤屈”(受害人举报不法被杀)……犹记得此案刚出来时,笔者愤愤不平,说扫黑除恶原本是扫除黑恶势力,把基层某些不可言说的角落照照光亮,结果给国徽泼了脏水,真实大大的“不该”,当地的官场绝对很不舒服。据说案子审出来后,受害者一家人已经搬离这座城市,因为他们毕竟“造成”了官场大地震,不知道大大“得罪了多少人”。
这与云南的“孙小果案”在性质上有很大的类似性。基层或某些地方,官员流动不正常、党纪监督不给力、几套班子和稀泥……形成闭塞的“官场”,是吏治的天然大害。
新冠疫情以来呢,国家实质上进入一种准战时状态,对 *** 官员,党员干部是一个长期考验了都,以最早的武汉为例,科学上的事情归科学,管理上事讲效率和结果。党员干部调整的多,省部级的都有提前退休的……再到建党百年的精神面貌整理重塑,民众和党员本身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与日俱增,对权利的小任性更加深恶痛绝——当然还有 *** 部门是没能及时调整过来的。对待突发事件、常态事件的处置不一定能跟上时代。
最显见的就是当西安的疫情,各种措施可以说瑕疵不断,小状况频发。物质上应该是资金不足或调拨抠唆——能签字发钱的应该怕担责任或者觉得和自己没关系(没上下其手过,没有陈例,看着难受,不如不管)。所有的缺人、戾气重、说话不好听等等都可以用这个问题来解释。而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什么呢?经济不够发达或不够活跃的地区, *** 部门的服务意识就越差,全是“自治”,最好别惹事麻烦“官老爷”。人员编制固定,甚至缩水(有吃空饷的,挂职的,不干事看报纸的,还有退居二三线养老的等等),遇到大事了,发现哪哪都缺人,还特么的发不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