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其实是死亡观的问题。 我觉得就像性教育课一样,我们应该给初中生开一门死亡观的课。 每个人对死亡的态度是不一样的,我们很难评价张丽君是对是错。 我个人认为,人应该在活着的时候好好活,但是不要在临死的时候对死后的事有很强的控制欲。不流芳百世就遗臭万年,这样的世界观很流行,其实就是这种想法的底层逻辑是,我一定要在世界留下我存在过的印记,不然我活着为了什么啊?我个人觉得这种想法很正常,但是不能过于执着,不能让它成为一种执念。我个人在死亡观上是比较偏佛系的,因为每个人死后过若干年后都会在世间一丝痕迹都不留下,名人可能留名一百年、一千年等等,但总归有一天,大部分普通人都会被忘记,名人伟人最后也都会变成一个文化符号,这种文化符号跟他本人可能已经关系很小了。回归到张丽君,其实生孩子这件事其实只是她个人的执念,她希望孩子成为她的延续。但其实这种延续只是她的一种幻想,我们抛开她丈夫后面这些事,只谈孩子,孩子生来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他从出生开始就逐渐形成自己的需要、自己的想法,母亲所想要在孩子身上实现的精神上的延续在她死后也会随着时间慢慢符号化(所谓符号化,就是这位母亲个人的照片、想法、思维,所有的东西都停滞在死亡那一刻了,停滞的东西只能作为一种符号),对于孩子来说,去世的母亲就是个念想而已,仅此而已。 如果非要用一个标尺评价这位母亲的对错,那就是这个孩子未来这一生可能是幸福多还是痛苦多,这个问题我们很难预测。如果是苦难多一些,那这个孩子是否还应该感谢母亲赐予他生命让他经历这一生?这个问题根本没法回答,而且回答也没用。 个人角度来看,“不流芳百世就遗臭万年”这种留名的死亡观是有一点问题的,但是另外一种死亡观就是彻头彻尾的错的,就是路易十五的那句“我死之后哪管洪水滔天”。我觉得这个母亲因为治病卖房花了大笔钱,去世前去国外旅游最后看一眼世界又花了一笔,并没有给她的孩子留下什么积蓄,很难称得上对她自己的行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