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中国宜居城市榜就是中国宜居城市名单。
2005年1月国务院文件首次提出"宜居城市"概念,"宜居城市"是当今世界城市发展的潮流与方向,是城市建设的最高境界,代表了新的城市理想,符合中央的"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理念。
2007年以来,中国城市国际协会(CCIA)以权威专家研究报告为基础,已成功推介多个"宜居城市"。
上榜名单
由于程序最为严格,公信力较高,影响较大,效果较好。截至2012年6月,"中国宜居城市榜"上榜城市共有5个
中国城市国际协会推介
:
1、广东省清远市,2007年上榜。
2、宁夏 *** 自治区银川市,2008年上榜。
3、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2009年上榜。
4、江西省宜春市,2010年上榜。
5、浙江省临海市,2011年上榜。
浙江省临海市人民 *** 于2011年9月份正式提交了"中国宜居城市榜"上榜申请,因市委、市 *** 领导换届,中国城市国际协会延后于2012年6月19日举行授牌仪式。
2012年起,"中国宜居城市榜"上榜城市,专家每年巡查一次、三年复审一次,如果城市 *** 不注重保护生态环境、不致力于改善民生,城市宜居性破坏较为严重,中国城市国际协会将收回或封存牌匾,停止继续推介。
推介条件
"宜居性"是城市的第一属性、基本属性,凡是有人类居住的城市,都具有一定的宜居性。中国城市国际协会"中国宜居城市榜"仅仅授牌推介部分宜居性相对较高、商业品牌价值较高的城市。主要条件如下:
1、国内权威性机构专家共同审定的《城市宜居指数研究报告》(依据国家建设部批准立项06-R1-26项目《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成果研编),确认城市宜居指数大于80;
2、地处或邻近区域经济中心,或有核心竞争力资源,交通便利;
3、城市 *** 提交《"中国宜居城市榜"上榜城市申请表》和"宜居城市"品牌宣传整体方案;
4、本省、自治区已经获得推介的宜居城市累计不超过3个;
5、有3个以上可供同类城市复制的创建"宜居城市"工作具体成功案例。
6、必要时,城市 *** 还须提交已经通过批准生效的《宜居城市战略规划》和《宜居城市建设重点工程规划》。
评价指标
宜居城市评价指标
2006年4月28日国家建设部建科(2006)98号文件批准《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指标体系研究》立项,项目编号:06-R1-26,研究成果2007年4月19日通过国家建设部科技司评审验收,2007年5月30日正式对外发布。
《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指标体系》包括社会文明度、经济富裕度、环境优美度、资源承载度、生活便宜度、公共安全度等六个方面,83个评价指标,宜居性80以上的城市为"宜居城市",宜居性小于80大于60的城市为"较宜居城市",宜居性低于60的城市为"宜居预警城市"。
环境优美度、生活便宜度是城市是否宜居的关键性因素。宜居城市应该提供各种高质量的服务并且使得这些服务能被广大市民方便地享受。
"染指"以下任何一项,宜居性再高也将无缘宜居城市:社会矛盾突出,刑事案件发案率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尼系数大于0.6导致社会贫富两极严重分化;近3年曾被国家环保总局公布为年度"十大污染城市";区域淡水资源严重缺乏或生态环境严重恶化。
南京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党校、中山大学、全国政协、中央统战部、中央党史办、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环保总局、中国科学院、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建委、北京市规委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参与了项目研究、讨论、评审等工作。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台、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等新闻媒体参与了征求公众意见和成果发布的报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