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王连成是谁?对很多人而言它是个问题;但在曲艺圈内部却是多余的话。王连成创作的现实题材山东快书《闯红灯》,凡是擅长山东快书表演者无不争相演出,近期在微信朋友圈看到全国性曲艺巡演中仍有“露面”。曲艺是富有数百个曲种的大家族,山东快书却覆盖、流行于大江南北,因为《闯红灯》的不胫而走,王连成实至名归成为曲艺文本的创作名家之一。对演艺界的名家,本该是其名作的延伸,尤其以雅俗共赏、老少咸宜为价值的曲艺艺术,在大众百姓中若没有多少认知度,就匆匆忙忙被称为“著名”者比比皆是,其中获得的“奖项”“荣誉”“职称”是其心安理得的缘由。本人缺少这样的勇气,觉得“好口碑”“好作品”,才可以与曲艺“真名家”的身份相符;写的作品尽管获过许多奖项、荣誉,它毕竟有“天时地利人和”的原因。“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王连成创作的《闯红灯》,文本其实是“零奖项”,但它却令我自叹弗如,心生惭愧。晚年仍然坚持写作,亦可能与潜在的这种“心存不甘”有关。为探寻新时期曲艺文本的创作规律,力求用心研读优秀传统曲艺经典作品的同时,对《闯红灯》之所以流行30年而仍不衰减的“理由”做了些思考、梳理。
以小见大。现实题材的《闯红灯》,秉承了“以小见大”说唱文学的优秀传统,它讲了一个非常小的故事:下班骑自行车回家的纺织女工王春花,过路口见红灯虽急按车闸却仍超越了停车线,于是被交警拦下到路边岗楼下罚款处等候。由此使王春花对交警心生怨气,在发自心底的一通宣泄过后,情节突然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原来交警并不是要罚款,而是发现了她车闸失灵而为之检修。于是乎,警察细心的观察与检修的作为,让王春花羞愧不已。在中国多少年文化的大众“私密语境”里,大多习惯抱怨社会的“阴暗面”,而一位普通交警则以其极富人性化的美好“小作为”演绎了“勿以善小而不为”的小故事(绝非说教)。它的“大作用”由此应运而生:“牢骚”“抱怨”不攻而自破。每逢看《闯红灯》便生发联想:把为人民服务空喊万遍,作用绝不如脚踏实地为之做具体小事一件。
以人说世。艺术作品的魅力,大多源于鲜活的、普遍意义却典型化的人物形象。《闯红灯》中的王春花在对交警产生误解的时候,曾对交警发出一连串不带任何脏字的“诅咒”,而恰是她的“不完美”让王春花有血有肉而“完美”了许多。这位具有符号意义的“小市民”,凸显出老百姓最普遍的真性情,从而使“丑语言”瞬间转化成社会小人物生动性的“真鲜美”。美学家王朝闻生前说“适应是为了征服”,观众因为与王春花“心不隔”,由此才“不讨厌”甚至很亲切。现实题材的“以小见大”,得富有一滴水映射太阳光辉的品质,这位年轻交警用自己微小却美好的发现与修车行为,改变、纠正了若干王春花对交警乃至社会的狭隘与偏见;简简单单的两个小人物形象,让人世间真善美得到非常生动、深刻的诠释。
以俗藏雅。曲艺文本大多都离不开趣味,《闯红灯》让有意思与有意义、怎么说与说什么、妙形式与好故事实现了有机平衡与统一。它不俗么?句句都是一听就懂的大白话,似乎唯有用“通俗”二字解释它的语言风格了;难道它欠缺雅么?故事中鲜明的人物个性与藏而不露的美好意蕴,大概不是读过几本书就可以发现与品味到的。所以,它的雅俗共赏是因为具备了以俗藏雅的魅力。我与王连成通话时发出叹息“今天的曲艺文本缺少有意思的趣味”,他回答“有意思的趣味源于有意思、有情趣的人。”这话令我咂摸了很久。
以浅含深。《闯红灯》让我在一件发生在平凡人的小故事里,品味出不平凡的深道理:社会好环境,是每一个人的一件件好作为、好故事的积累之和。难得的是,这种深刻道理是通过它演绎的一则身边小故事(它只管说故事),启发我自己联想到的。细细观赏它的文本,竟然找不出一句口号化的语言。它的结尾是曲艺文本惯用的手段“画龙点睛”:“王春花透过泪水看见了,警察是人民的‘安全带’,人民的安全不能没警察,他们保护着我们每一位,当然也有在座的你、我、他。”给人亲切却又不失说唱文学所富有的令人玩味、思索的品质。
以曲寓直。《闯红灯》的结构,继承了优秀说唱文学的创作传统,既“意料之外”又“情理之中”。它的布局、框架充满跌宕起伏的变化与对比,故事与情节却并无一丝杜撰、人为或刻意的影子,使之发展得非常自然、贴切。所以说它以曲寓直,是因为故事虽然曲折,但两个人物的个性却不遮不掩、率真耿直,王春花性格透明敞亮、想啥说啥,年轻交警则不亢不卑、有礼有节,让观众觉得他们就是身边活生生、有血肉的真人。婉转的故事塑造了两个简单可亲的艺术形象,人物性格成为推动故事情节不断发展的依据。
以事明理。现实题材的曲艺文本绝不是口号加韵辙的呐喊,而是引人入胜、寓教于乐的好故事。以事明理是《闯红灯》最为典型的特色之一,它对社会“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现象,做了极为深刻、深入的解析,但它却是“言在此意在彼”,坚持让故事诠释与演绎道理,而非颐指气使或张大嘴巴训教观众。它所以能够悄无声息地演出了30年而不觉过时,与其通过说故事去讲道理的文本审美品格有很大关系。现在某些曲艺文本在忽略“讲故事”传统的同时,亦丢弃了曲艺艺术的教化功能;那种认为“曲艺无非就是娱乐观众”的观念更是浅薄至极。
以乐示艺。与观众一起乐,是王连成《闯红灯》成功30年而久演不衰的重要原因。演员愿意演它是因为它“好使”“包袱连连”,一句话,观众喜欢。诚然山东快书的特色里有“快书戏做”之说,但风趣幽默亦是它的重要功夫,很多观众其实就是冲它的好玩儿而来,所以历史上山东快书亦曾被人称之为“滑稽快书”。我看过王连成本人演出了多次《闯红灯》,平心而论,比他名头大的演员表演这段也曾见过,但论“分寸拿捏”“效果火爆”上,这段书谁也演不过王连成本人。其实这非常符合曲艺规律,王连成的《闯红灯》就是他为自己表演“量身定做”的。
以美为本。在《闯红灯》诞生前与后,王连成写过近百段山东快书的文本,他持之以恒地表演自己创作的作品。王连成对自己所有作品喜爱有加。他现在虽家住上海,却每周都到曲艺园子里为观众演出,他自言“和观众一起过把瘾”,每场演出都颇受观众喜欢。他的即兴现挂非常精彩,他说临场发挥无非是因为擅长于文本创作;园子里的笑声、掌声此起彼伏,是因为有与观众相同、相近的生活经历——“我就是一个台上的观众,与台下的他们有一样的美丑价值观。我有道德底线,知道通俗与低俗的界限。因为编著过高教出版社出版的大学本科曲艺教材《山东快书表演艺术》(与高洪胜合作),便知其然亦知其所以然。我的理论来自舞台创作、表演的实践,反过头又指导了我的舞台实践。”
曲艺艺谚有“腥加尖,吃遍天”之说,意思是“真假一起方为艺”;其实真相是“真假一起假乏力”。王连成写了山东快书现实题材经典文本《闯红灯》,流传30载而常演常新;我写过许多却见到他总是心虚胆怵。真想努把力气给《闯红灯》写个姊妹篇出来,见到他时能有些“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