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杨乃武与小白菜案,是清末四大奇案之一。然而如果查其案情,其实也够不上奇。
其手法和方式,都非常简单明了。比如严刑逼供,比如胁迫伪证,比如毒死与病死,尸骨一验即知,甚至可以说,传奇小说或电影里常见的,把尸体换掉,或者事后处理人证,来死无对证,之类的曲折都没有。
但是,此案却确确实实的升级为 清末四大奇案之一。
奇到当朝宰相和一省总督打擂台,即京官群体以翁同龢为代表,力主为杨乃武 *** 昭雪,并且惩办冤案制造者,并且声称如果不 *** ,将来浙江士子恐无一人科举上进;而地方官群体以四川总督丁宝桢为代表,极力反对为杨乃武 *** ,并且声称如果这个铁案要翻,将来就没人敢做官了。
而且如此简单的人命案,涉及了一百多官员的顶戴,其中不乏当朝大员。非常清楚的是,这一百多官员,至少某些当朝大员,肯定很多和葛家素昧平生,也肯定很多和杨家素无冤仇,然而这并不妨碍某些人在反复的审讯及翻案过程中,做出一点微小的贡献,把两个人犯,即杨乃武与小白菜两人往死里整。
同时《申报》的连篇累牍报道,导致民众的群疑众议,也是导致此案升级的原因之一。
此案定鼎之论,为王昕的一篇奏疏,没找到原文,把从网上看到的翻译版本录于此:
皇上圣明,再三下旨详审杨乃武案,这是为了伸大法于天下、垂炯戒于将来,不仅仅是给杨乃武与毕秀姑雪冤理枉而已。这一案件,饬交巡抚杨昌浚详核于前,钦派学政胡瑞澜复审于后,他们理应悉心审讯,问出实情,方不负皇上苦心。万不料他们徇情枉法,罔上行私,颠倒是非,竟至无以复加的地步!现在经刑部勘验,葛品连委实是因病身亡,由此可知原审的供招证据尽属捏造。借着一个因病身亡之人,罗织罪名,冤屈无辜,制造冤狱,逼害良民,始作俑者刘锡彤固然罪无可逭,独不解杨昌浚、胡瑞澜身为大臣,迭奉严旨,何以如此结党朋比、官官相护?胡瑞澜承审此案,熬审逼供,惟恐翻案,已属乖谬,而在复奏皇上时更胡说现审与初供虽有歧异,却无关罪名出入云云,饰词狡辩,淆惑圣聪,居心何在?杨昌浚则在刑部奉旨提取人证时,竟公然放言:上调正犯确供为凭就行了,纷纷提解,不是给地方增添拖累么?刑部实在不应请提,皇上实在不应允准。听听,此人心目中尚知有朝廷乎?
愚臣寻思,胡瑞澜、杨昌浚之所以敢如此胆大妄为,是因为现在两宫皇太后垂帘听政,皇上冲龄践祚,大政未及亲裁,所以藐法欺君,肆无忌惮。此等罪过,岂止是寻常案件的误判错判可比?
愚臣想到近年各省京控,从未见一案 *** ,督抚明知其冤,却谎报误控;又见钦差查办事件,往往化大为小,化小为无,朋比瞻徇的积习,牢不可破。现在正是朝廷扭转这股歪风邪气的时机了。
愚臣亦知此案于奏结时,刑部自有定拟,朝廷必不会稍事姑容。只是想到案情如此荒唐,大员如此欺罔,若没有追究原审大吏下屈无辜、上欺朝廷之罪,恐不足以为朝廷树法威、给官员示惩儆。否则,只怕胡瑞澜、杨昌浚开了先例,以后官员更无顾忌。大臣尚有朋比之势,朝廷不无孤立之忧啊!所以,愚臣伏请皇上赫然震怒,明降谕旨,将胡瑞澜、杨昌浚瞻徇欺罔之罪,予以重惩。
一句“欺负孤儿寡妇”,正中慈禧要害,亦切中中枢与地方博弈之处,故此此案就此尘埃落定。
即使是仅仅摘录片言只语,亦可以看出,案情本身之是非曲直,在大多数人眼中,其实是非常简单明了的,导致此案升级为奇诡以及复杂的,无非是“地方官是否可以犯错并昭告天下”,“犯错的程度多大算犯错”,“该给老爷们的错误涂脂抹粉,还是略作薄惩”等等问题。而大多数卷入的官员考量的,亦是这些问题。
此为当时官员阶层共识的主要矛盾之一。而当这个矛盾与一个更大的矛盾——中枢与地方的博弈矛盾相冲突的时候,就被权力一击而粉碎。
至于杨乃武与小白菜两人的冤枉与否,在某些考量语境里,原本就是附带品,只配“向上叩头谢恩”。
或者说,不向上叩头谢恩,又能怎么样呢?从始至终,在某些记载中,乃至某些影视中,他们也只是两个带着某些让人津津乐道的谈资的标签,而并非两个有血有肉有好有坏的人类。读史使人明智,我个人觉得,有时候读史,并不是非要追究某些真相或者真理,相反,有时候你会发现很多史料本身就有偏倚和残缺,而读这些偏倚和残缺的来龙去脉,乃至某些欲望和因缘的复合转折,亦是读史的收获之一。
因为虽然我们和古人的饮食起居日常生活上都有了很大的变化,但是某些欲望和花样却是始终如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