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北京犬类免费领养流程 1.在互联网访问“北京养犬服务网”(网址为http://www.cbkc.org.cn),并进行注册。
2.注册成功登录后,可在“犬只领养”栏目,浏览待领养犬图片。点击图片后,可观看犬只详细信息。
3.观看详细信息后,对心仪的狗狗点击“添加入领养小栈”按钮将其添加进“领养小栈”。
4.对“领养小栈”内的狗狗进行比对筛选,确定一只领养狗狗。点击“我要领养”按钮。
5.按照提示填写领养人相关信息,点击“确认提交”后进行预订。
6.在您提交订单的3个工作日内,我们将对您提交的领养信息审核确认,并把《犬只领养预订单》、《符合养犬条件证明》(居委会可参照此样式开具)和拟领养的犬只照片等材料发送至您注册的邮箱。
7.订单审核确认后,我们将在10个工作日内为您预订的犬只进行清洁、绝育、免疫等。确认犬只健康后,将电话告知您。
8.养犬居住地为重点管理区的领养人接到电话通知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事项:
(1)到养犬居住地居委会开具《符合养犬条件证明》;
(2)打印《犬只领养预订单》(共两页,自行打印,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
(3)办理养犬登记手续,持本人身份证明、《符合养犬条件证明》和《犬只领养预订单》到养犬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养犬登记手续,领取养犬登记发票。
(4)以上手续完成后,领养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养犬登记发票、《犬只领养预订单》到北京市公安局犬类留检所领养犬只。
9.养犬居住地为一般管理区的领养人接到电话通知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事项:
(1)到养犬居住地居委会开具《符合养犬条件证明》;
(2)打印《犬只领养预订单》(共两页,自行打印,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打印犬只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已发至领养人注册邮箱);
(3)持本人身份证明、《符合养犬条件证明》、《犬只领养预订单》和犬只照片到养犬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养犬登记手续,领取《养犬登记证》;
(4)以上手续完成后,持本人身份证明、《养犬登记证》、《犬只领养预订单》到北京市公安局犬类留检所领养犬只。 温馨提示:
1.如领养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未到犬类留检所领取预订犬只,如无特殊原因,预订单将视为作废,预订犬只将重新进入领养平台供他人领养。
2.根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七条本市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为重点管理区,其他区、县为一般管理区。
重点管理区内的农村地区,经区人民 *** 决定,可以按照一般管理区进行管理。一般管理区内的城镇和人口聚集的特殊区域,经区、县人民 *** 决定,可以按照重点管理区进行管理。
具体情况可向养犬居住地属地派出所咨询。
3.北京市公安局犬类留检所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七里渠甲一号。
联系电话:010-69738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