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6月16日上午,上海一中院一审公开宣判巨如集团集资诈骗案。巨如集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40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胡立勇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0万元。
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胡立勇收购巨和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巨谷服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等。2015年4月,胡立勇组建巨如集团,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同时逐步组建“巨如意”“巨和宝”等多家网络借货或隐资平台。
2015年至2018年4月,胡立勇指使巨如集团下属各融资平台,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伪造借款人信息,虚构权转让、股权转让及其他融资项目,采用业务员上门推销、网络及新闻媒体宣传等方式,承诺7%至22%的高额回报,向社会公众公开销售理财产品,累计向2.9万余名投资人非法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39.4亿余元。
上述非法集资所得钱款均被转入巨如集团,胡立勇实际控制的银行账户,除29亿余元被用于兑付前投资人本息外,其余款项被用于支付公司运营支出、个人消费、提现以及项目投资等。至案发,已造成被害人实际经济损失共计10.4亿余元。
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单位巨如集团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胡立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巨如集团、胡立勇的非法集资行为给被害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破坏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公开资料显示,胡立勇在案发前名声在外,据不完全统计,曾拥有上海金融信息行业协会副会长、上海交大微电子学院副院长、国家信息技术专利交易中心常务副主任、上海国际智慧旅游产业联盟常务副主席、上海物联网行业协会常务理事、中国对外贸易理事会副理事长,人民法治论坛组织委员会副主任、《财经界》杂志副理事长、正和岛上海岛临机构执行主席、世界华商中小企业协会副会长、世界华人协会副会长等身份。
除此以外,胡立勇还在2017年年底,与曹德旺,周鸿祎等人一同荣获过某媒体评选的十大年度经济人物。(文|AI财经社实习生 孙浪 编辑|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