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一个产妇产后3天出现急性乳腺炎,到我们科病房来看病。
自从和甲乳外分科后已经好几年没有接收乳腺疾病,值班医生和她说这里不看乳腺,叫她去乳腺外科看。
她几乎要哭的语气说:帮帮我吧,真的好痛,我今天早上去急诊科,医生开B超检查后说不知道怎么用药,怕对孩子有影响,叫去乳腺外科看,去到乳腺外科医生也说不知道,叫去妇产科看,妇产科又叫去看乳腺外科,现在都不知道该去哪里看了。
我叫她拿B超给我看,没有形成明显的脓肿。触诊双侧 *** ,右侧没事,左侧6点钟方向有明显压痛,昨晚发烧体温39.2℃,在急诊量体温有38.3℃。
我问这两天乳汁多吗?
她说:很多。
我说:是不是抱孩子吸右边的多,吸左边的少?
她想了一下,苦笑着说:是的,喂右边比较顺手。
我说:你这是这个乳汁淤积导致的,要尽快把乳汁排出来,再痛也要忍着,自己下不了手就叫专业人员帮你通乳,以后不管孩子吃不吃都要挤出来,不要怕浪费,可以用瓶子装起来放冰箱,留在里面的时间越长越容易堵住,平时孩子吃完要做好 *** 的清洁,避免细菌逆行感染。可以用头孢类的抗生素,为了安全起见孩子就先别喂母乳,用喂配方奶粉代替,等乳腺炎好后再喂母乳。
她说:我先找人通乳看看,不行再打针可以吗?
我说:可以,但如果明天之前还有高烧,疼痛不缓解甚至加重,那就不能再等了尽快用抗生素。
第二天她老公提着两个大果篮来高兴的说:谢谢你医生,昨天我老婆回去通乳后 *** 就不痛了,到今天也没发烧。还有一堆赞扬的话云云!!
看其他科的病不是我能耐有多大,是当时感觉这个皮球再踢下去就闹大了。
一个省里最牛逼的医院,面对一个不是很严重的乳腺炎推来推去实在不像话,看不下去了。
刚毕业时工作的那家医院,乳腺的的病人非常杂什么都收,说我是从奶堆里爬出来也不为过,所以对乳腺疾病还是有一定的了解。
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和去年发生一起医闹有很大关系。
有个医生给一个42岁的女患者不记得是开什么药了,反正平时经常开也没听说有什么严重的副作用 ,后来患者和家属来闹,理由就是为什么开药时不提醒她孕妇要慎用?为什么不问她有没有怀孕?她回家吃两次后看说明说才注意到这个事。
那个医生被家属打骨折了,受伤很严重,不仅如此,院领导为了息事宁人还把那个医生的处方权给停了三个月。
她这么说也有点道理,但话说回来,谁他娘的又能想到42岁了还怀孕,怀孕了也不主动说,要是一个适龄生育的妇女来看病,需要开孕妇禁用的药或者有很明显副作用,想必医生都会询问是否怀孕,其他年龄段不自觉就自动忽略了,总不能每个人来都问有没有怀孕。
这件事真的让医生们彻底的寒心了,以前说病人和家属不懂事来闹那大家注意做好沟通,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但被自己人在背后开黑枪就实在忍不下去了。从那以后很多急诊病人被推来推去,后来整个医院都这样。
现在换领导层后好很多。
很多药写有孕妇慎用,意思是这个药对孕妇要么没影响,要么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明确的副作用病例出现。要是出现了就直接写孕妇禁用了。
为什么这么写呢?
不这么写如果孕妇吃了生出的孩子有问题,所有人都会觉得是这个药导致的,而胎儿畸形的原因有很多,有遗传,环境,怀孕期间口服药物,接触放射物等等很多因素都可以导致。但人们往往会认为我没做什么事啊除了吃这个药,那到时候药厂就百口莫辩了,而我们国家在医疗上的法律最坑爹,病人告医生不是要求病人拿出证据证明医生有错,而是需要医生或者药厂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没错。
而让孕妇来参与临床药物实验难度极大,目前几乎是不可能的,医学伦理也不允许,没有临床研究就不能明确写有或者没有副作用,这关系到后代的长远健康没有谁愿意冒这个险,怀孕出现某个疾病毕竟是非常小的群体,但搞不好就得赔个底朝天,风险源大于收益,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医药公司也懒得进一步去研究,你自己吃,吃坏了那是自己的事,吃好了是药的功劳。
药物的致畸危险程度分类
第一类:早孕期用药,经临床对照研究未见对胎儿有损害,其危险性极小,如多种维生素。
第二类:动物实验中未见对胎儿有害,但尚缺乏临床对照研究;或动物实验中观察到对胎儿有损害,但临床对照研究未能证实。如一些抗生素、青霉素族、头孢类等。
第三类:动物实验中发现对胎儿有不良影响,但在人类还缺乏充分证明或动物实验中亦缺乏充分的对照研究。如阿司匹林等。
第四类:有证据表示对人类胎儿有危害,但临床非常需要,又无替代药物时,应充分权衡利弊后使用。如一些抗生素、激素类药物。
第五类:对动物和人类均具明显的致畸作用,其危害性远超过其可能获得的任何有利效果, 这类药物在妊娠期禁忌使用。如抗癌药物、避孕药等。
准妈妈们在怀孕期间无论出现什么病症,都应该及时到医院就诊,就医时应主动和医生说明自身怀孕情况,在医生的嘱托下用药,切记擅自用药或拒绝用药,这样都会对自己和胎儿造成一定的影响。
妈妈都是最伟大的,值得我们尊敬和爱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