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瓦里斯的秘密可说是个陈年悬案了。既然来答的比较晚,就争取写一点新鲜内容出来吧!
回答较长,难以一次写完,感兴趣的还请追更。
一、厄斯索斯的幼蛛
1、里斯
在公开资料里,瓦里斯是出身于里斯的奴隶,这也是能追溯到的他最早的人生轨迹。
派席尔沉吟着捻胡须……“您可知道,瓦里斯伯爵原本是里斯的奴隶?大人,千万不能信任蜘蛛啊。”此信息宣诸卷一派席尔大学士之口, 似乎应该出自瓦里斯西渡狭海来七大王国应聘后填报的官方履历——因为派席尔从伊耿五世末期就履职大学士,他是当初瓦里斯通过“boss直聘”出任情报总管的见证者甚至可能就是背景调查的经手人。但这一信息却也并非宫内人人皆知,比如提利昂就只知道瓦里斯“是密尔人”——原文:Varys came from Myr.
这里两点信息,一是“里斯人”,二是“奴隶”。前者无可印证,后者似乎可与瓦里斯本人自述的经历对照上。
当瓦里斯再度开口时,声音和平时不大一样。“我是个孤儿,从小在一个巡演戏班里当学徒。我们老板有条小货船,载着大家往来狭海,在各个自由贸易城邦表演,有时也去旧镇和君临。” “有一天,我们在密尔演出,戏班来了个陌生男子,表演完毕之后,他向老板提出要把我买下来。他开的价太诱人,老板无法拒绝。既然可以被人高价从戏班买走,说明肯定不是自由人,与“奴隶”之说吻合。但他究竟是怎么成为奴隶的,无从考证,难道就是生而为奴?
众所周知,里斯最出名的特产是青楼和情欲园,以其 *** 之风闻名于世。作为瓦雷利亚自由堡垒的原生殖民地,里斯历史上曾是瓦雷利亚人的“拉斯维加斯”,因此里斯人仍旧保存了相当强劲的瓦雷利亚血统。坦格利安王朝历史上也有里斯血脉的注入,继承了侄子王位的韦赛里斯二世娶的童养媳就来自里斯的罗佳尔家族,“庸王”伊耿之后的每一位铁王座之主身上都流淌着里斯人的血液。
考虑到瓦里斯不遗余力地复辟龙家王朝,我们假设他真的极富戏剧性地拥有一个不凡的出身,同时假定里斯真的是他的出身地而非为了掩人耳目编造的籍贯,那么瓦里斯可能是谁的后人?
我们首先不带倾向性地罗列各种可能,以便为后续的深入分析打下基础。
第一,他可能是货真价实的坦格利安公主之后。塞妮拉公主是“人瑞王”和“善良王后”的第九个孩子,也是让父母最不省心的一个。当年骇人听闻的“蓝珍珠”丑闻爆出后,塞妮拉顽劣的态度激怒了父王,最终被罚加入静默姐妹见习。但胆大包天的“九儿”选择了逃跑,渡过狭海后流落到里斯的某家情欲园。一开始,刚满十八岁的公主甚至身着修女服为恩客提供服务。
“她是个里斯 *** 。”国王答道,“她为宫中一半的人张开双腿,她将一位老妇人撞下楼梯,她还想偷龙。有什么事她做不出?你就没想过她是怎么去里斯的吗?她身无分文,你以为她怎么付路费?”但塞妮拉在里斯闯出了自己的天地,“声名狼藉却十分富有”,后来又成为了某位瓦兰提斯执政官的情妇,101年大议会时甚至不屑于返回维斯特洛参与竞逐铁王座。
从厄斯索斯大陆来了三位候选者,他们乃杰赫里斯的女儿塞妮拉所生,勉强可算国王的外孙,但三人的父亲各不相同。其中一位据说和外祖父青年时代长得一模一样,另一位是古瓦兰提斯某执政官的私生子,他带来许多金子和一头矮象——他把丰厚的礼物赠给那些贫穷的领主,无疑有助于自己的要求,但那头矮象没发挥作用(塞妮拉公主时年三十四岁,在瓦兰提斯过得很滋润。她本人的继承顺位远高于这些私生子,但她对此不屑一顾。“我在这里掌控着自己的王国”,有人问她是否准备返回维斯特洛时,她如此回答)。塞妮拉留下多位男性后裔,如果瓦里斯是她的后人,他所拥有的龙血就是纯正的红龙一脉。
第二,他可能是煊赫一时的罗佳尔家族之后。作为里斯最出名的银行家族,罗佳尔家族鼎盛时期是里斯的实际统治者,其血脉也源自古瓦雷利亚。
立桑卓领导着一个财富与权势都极惊人的里斯银行和商业家族,其血统可上溯到“末日浩劫”前的瓦雷利亚。罗佳尔家族的诸多产业包括著名青楼“香水花园”,据说立桑卓原打算让引人注目的男孩韦赛里斯成为交际花……直到这孩子亮明身份。总督得知手头握有王子,立刻改变计划,他不但没让王子去卖身,反将小女儿拉腊·罗佳尔小姐嫁给他——这就是后来维斯特洛历史上赫赫有名的“里斯的拉腊”。“伟大的立桑卓”将打劫来的韦赛里斯王子居为奇货,不但成功联姻坦格利安王室,还利用赎金大发横财,后来他的弟弟德拉泽科更“嫁给”了多恩公主亚历姗卓拉(以“橡木拳”埃林瓦列利安的备胎身份成功上位),另一位家族成员摩雷多·罗佳尔拥有瓦雷利亚钢剑“真相”。
罗宛伯爵任命拉腊夫人的哥哥摩雷多·罗佳尔为指挥官。摩雷多伯爵武艺精湛,高大威猛,有淡金色头发和夺人心魄的蓝眼睛,还佩戴着瓦雷利亚钢剑“真相”,他被理所当然地视为古瓦雷利亚战士的完美再现……值得注意的是,征服一百三十五年,罗佳尔家族的“里斯之春”戛然而止,其轰然倒下的方式被认为很可能与“无面者”有关。
千里之外的南方又出了一件令“里斯之春”黯然失色的大事:身处里斯城的“伟大的”立桑卓·罗佳尔和身处阳戟城的德拉泽科·罗佳尔几乎同时过世。两人相隔狭海,却在同一天以可疑的方式死去。先是德拉泽科被一片培根噎死,而后立桑卓乘豪华游艇从“香水花园”回宫途中沉船溺亡。没有几个人认为这是不幸的巧合,大多数人从他们离世的方式和时机判断这是一场搞垮罗佳尔家族的阴谋。广泛流传的观点归咎于布拉佛斯的无面者,毕竟他们是全世界最神出鬼没的杀手……即便真为谋杀,其手段也太过精妙,以致无法证实。如果瓦里斯是罗佳尔家族的后裔,那么他同样有充足的理由剃光头发以免暴露瓦雷利亚血统让人产生过分的联想;此外,作为与坦格利安祖上的戚族之后,他也同样有理由不遗余力地支持小伊耿的事业。
第三,他可能是“黑火”之后。这一点其他回答说了很多,我这就不赘述了。
伊利里欧摆摆手,表示不以为意,“黑红不论,龙就是龙。凶暴的马里斯在石阶列岛丧命后,黑火一脉绝了男嗣,他们迟早会走出这步。”奶酪贩子透过分叉胡子笑道,“丹妮莉丝能为流亡者们做到寒铁和黑火都不能做到的事:带他们回家。”第四,他可能是著名交际花“黑天鹅”之后。
这其中又数里斯人最可恶,他们不只收钱,还从过往船只上随意征用女人、女孩和俊俏男童,送进他们的情欲园和青楼(被掠为奴的包括十五岁的乔汉娜·史文小姐,她那出了名的吝啬鬼叔叔是当时的石盔城伯爵。伯爵拒绝支付赎金,史文小姐遂被卖入青楼,后凭自我奋斗成为著名交际花“黑天鹅”,亦是里斯的实际统治者。她的故事固然精彩,但与本书主旨无关,因此不便展开)。2、密尔
根据他自己的说法,密尔是瓦里斯经历人生中最为惨痛灰暗部分的地方,也是他事业起步的地方。卷二,在君临兵凶战危之际,瓦里斯曾在深夜与提利昂一同骑回红堡时向他讲起了一段自己从不愿吐露的往事。
“现在也不愿,但是……”这次的停顿比刚才更长,当瓦里斯再度开口时,声音和平时不大一样。“我是个孤儿,从小在一个巡演戏班里当学徒。我们老板有条小货船,载着大家往来狭海,在各个自由贸易城邦表演,有时也去旧镇和君临。”
“有一天,我们在密尔演出,戏班来了个陌生男子,表演完毕之后,他向老板提出要把我买下来。他开的价太诱人,老板无法拒绝。我曾听说男人会怎么享用小男孩,担心那人也有如此打算,因此很害怕。谁知我全身上下他唯一要的是我的 *** 。他让我喝下一剂药,动弹不得也说不出话,但所有的知觉都清清楚楚。接着,他用一把长长的弯刀,将我的命根子连根带茎切下,一边还念念有词。我看着他将我的男根放进火盆烧毁。火焰转为蓝色,我听见有个声音在回应他的召唤,尽管我不懂它的语言。”“他处理我的同时,我的戏班扬帆离去,这之后我对他已没了利用价值,他便赶我走。当时我问他,我该怎么办?他回答说,他建议我去死。我恨他,所以决定活下去。我乞讨,偷窃,出卖自己残存的身躯,不择手段地赚钱,很快就成为密尔有名的窃贼。随着年纪渐长,我更发现窃取人们信件中的内容,往往比钱袋中的内容更有价值。”
“但那晚的情形依然在我梦中萦绕。大人,我梦见的不是那巫师,不是他的刀,甚至不是我的男根在火焰中枯萎的样子,而是那个声音。火焰中的声音。那到底是神灵?是恶魔?还是魔术师的伎俩?……不,所有的伎俩我都精通,只有这种我全然不知。我唯一能肯定的是,他召唤了‘它’,而‘它’作出了回应,从那天起,我便痛恨魔法及所有操行魔法的人。如果史坦尼斯是其中之一,我就要他死。”此番遭遇让瓦里斯对行巫术者深恶痛绝,也让他被迫在绝境中挣扎求存,很快成为了著名的“盗贼王子”,直到遭到同行排挤被迫流亡潘托斯。
3、潘托斯
瓦里斯到潘托斯不久,就结识了他最重要的朋友和搭档伊利里欧。
他来潘托斯不久就被我收留了,恰好赶在奴隶贩子之前。他白天睡下水道,晚上像猫一样飞檐走壁。我那时也穷困潦倒,乃是个穿脏丝衣的刺客,靠手中的剑讨生活。两人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发展出了独有的商业模式并取得巨大成功。
“在密尔,他是盗贼王子,直到竞争对手举报了他。来到潘托斯后,他的口音太引人注目,而一旦大家晓得他是个太监,他更是被众人鄙视、频频遭到殴打。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选我做他的保护人,但总之我们达成了一份可靠的协议:瓦里斯负责刺探那些不上道的盗贼,伺机取得他们的赃物;我则联络失主,答应收取报酬来帮他们寻回损失。很快,城里几乎所有失主都上门来找我,而几乎所有的小偷和摸包贼都跑去找瓦里斯……其中一半是想割他喉咙,另一半则想卖掉自己的赃物。久而久之,我们都发了财,等瓦里斯训练出他的老鼠,更是财源滚滚来。”
“他在君临养了许多小小鸟。”
“我们叫他们老鼠。老一辈盗贼目光短浅,刚有点收获,晚上就买醉花个精光。瓦里斯不一样,他刻意搜寻孤儿和年轻女孩儿,挑出个子最小、行动最快、话也最少的那些。他不仅教他们爬墙钻烟囱,还教他们读书识字。我们的老鼠把金银财宝留给同行,专偷信件、账本、表格……后来索性偷也不偷了,只要看着背下来就行。瓦里斯说,秘密比银子、比蓝宝石还值钱。就是这样,我因为这个成了万人巴结的对象,以至于潘托斯亲王的表亲把自己没 *** 的女儿嫁给了我,而太监的手段甚至传到狭海对岸正渴求某些服务的国王耳中。那位多疑的君主,连自己的儿子、妻子和首相都无法信任。也难怪,他的首相本是他童年好友,后来却变得傲慢骄横……”故事讲到这里,瓦里斯的履历似乎已经与他在维斯特洛宫廷的二十年经历无缝对接上了,但真的果然如此吗?
下面说说故事的隐藏部分。(此部分内容首发于我在另一个关于贾昆的回答中。)
4、布拉佛斯
布拉佛斯五行属水,水德尚“紫”。与泰洛西染料商人的发迹史类似,布拉佛斯人发现了一种可以提炼暗紫色染料的海蜗牛。从此,神秘优雅的紫色成为了“秘之城”的代表色。
布拉佛斯船长喜欢把船壳、船帆一律染成紫色。这么做最早是为了涂改船只外观以掩盖叛逃奴隶的身份,但后来逐渐成为了他们标明自己身份的骄傲传统。
迷雾在面前退散,船首分割了参差不齐的灰色幕帘。泰坦之女号劈开灰绿色水面,风帆犹如翻腾的紫色翅膀……随着一声嘹亮号角,两艘划桨船分向两侧,距离如此接近,她甚至能听到紫色船壳内的鼓点……
她花了好长时间才意识到:这座城市没有城墙。但当她告诉德尼奥时,对方哈哈大笑。“我们的城墙是木头做的,漆成紫色。”他告诉她,“我们的舰队就是我们的城墙。不需要别的东西。”
“布拉佛斯船如何?”据说紫帆航行远及亚夏和玉海诸岛。在布拉佛斯,只有刺客才喜欢把自己打扮得五彩缤纷,像一只只花枝招展的孔雀,真正有头有脸的人物都偏好色泽深沉的纯色服装。尤其对于航运和金融两大支柱产业的菁英来说,布拉佛斯特有的暗紫色永远是他们的首选。
比如“泰坦之女”号的船长。
艾莉亚转身,发现德尼奥的父亲走过来,身穿代表船长身份的紫羊毛布长外套。再比如铁金库的特使。
王后朝一名奇怪的随从挥手:此人像竹竿一样高高瘦瘦,奇异的紫色毛毡三层帽还让他显得更高了。“可敬的泰楚•奈斯托斯,布拉佛斯铁金库的使节,特来与史坦尼斯国王陛下协商事务。”……他穿着貂皮镶边的暗紫色袍子,高高的硬领衬出窄脸。布拉佛斯人甚至将城邦中地位最尊崇的港口命名为“紫港”——这里只允许本地船只停靠,外来商船只能泊入旧衣贩码头或方格码头。
然后再来看看瓦里斯的穿衣癖好。
进来的男子体态丰腴,脂粉味十足,头上光溜得像颗蛋。他身着一件宽松的紫色丝质长袍,外罩金丝线缝制的背心,脚踏前尖后宽的天鹅绒软拖鞋。从全书第一次亮相开始,太监就常常身着紫色袍服出场。他这个style几乎贯穿全书。
等一切收拾妥当后,瓦里斯轻步滑了进来,一身淡紫长袍,散发出薰衣草的香味。除了那些家族纹章以紫色为主色调的贵族(比如紫色独角兽的布拉克斯或者紫色闪电的唐德利恩等),情报总管几乎是维斯特洛最喜欢“服紫”的人。
议事桌边,瑟曦太后身穿带金色条纹的酒红色天鹅绒礼服,熠熠生辉,她身边的瓦里斯穿着淡紫锦袍,时而大呼小叫,时而咯咯窃喜。日常“服紫”的瓦里斯,图片出自冰与火之歌中文维基马丁反复强调太监对紫色情有独钟,其实是一个近乎挑明的暗示。注意,这绝不仅仅是答主我一家之言的揣测,因为马丁在《血与火》中干脆直接把“紫色控等于精神布拉佛斯分子”这个结论坐实了。看看这段对泰洛西的“雷查里诺女王”的描述吧。
通用语文献中对古怪而浮夸的冒险家雷查里诺·雷恩登的记载少之又少,但在自由贸易城邦诞生了两部研究其生平的专著,他的经历也为无数歌谣、诗篇和传奇小说提供了灵感。在他的故乡泰洛西,正派男女至今耻于提及他的姓名,窃贼、海盗、 *** 和酒鬼之流却极度崇拜他。他年轻时的事迹几乎无案可查,我们找到的资料也多为伪造或相互矛盾。据说他身高达六尺半,但双肩不齐,因此站立时会躬着背,走起路来摇摇摆摆。他能说十二种瓦雷利亚语变种,以此推断或是贵族出身,但另一方面他又以满嘴脏话闻名,似乎说明来自贫民窟。像许多泰洛西人一样,他喜欢给胡须和头发染色,最倾向紫色(这暗示他与布拉佛斯有渊源),大部分记载提到他蓄有挑染了橙色的紫色长卷发。他喜欢香气,沐浴时常添加薰衣草和蔷薇水。瞧瞧,连对薰衣草的癖好都和瓦里斯一样。
颜色癖好还不是将瓦里斯与布拉佛斯联系起来的唯一证据。
君临城里钢铁街上,有一位大师宅邸独特的装修风格显示其似乎与“黑白之院”颇有渊源。
他们越爬越高,建筑物也更显高大,城里绝大多数铁匠都在此地。他们要找的人住在丘顶,有一栋用木材和石膏搭成、楼层足以俯瞰下方狭窄巷道的巨大屋子。房子的两扇大门乃是黑檀木和鱼梁木所制,上面刻画着一幅打猎图,一对石雕骑士守在入口两侧,披挂着造型天马行空的红钢铠甲,分别是狮鹫和独角兽的形态。这位大师正是收留了詹德利的托布·莫特,而当初是谁暗中资助,将国王的私生子托付给他的呢?
“是个官家老爷,”武器师傅很不情愿地说,“他没说自己的姓名,外衣上也没有家徽。他拿出手的是金子,而且付了平常的双倍,说一半是孩子的见习费,另一半是要我别说出去。” “说说他长什么样。” “他很粗壮,宽肩膀,但没您高。棕色的胡子,似乎还杂了点红。我倒是记得他穿的披风,高档货,扎实的紫天鹅绒料子,滚了银边,可兜帽遮住了他的脸,我看不清楚。”他迟疑了一下。“大人,我不想惹麻烦。” “谁都不想惹麻烦。可是莫特师傅,恐怕这是个麻烦的年代。”奈德道,“你很清楚这孩子是谁。” “大人,我只是个武器师傅,不知道什么我不该知道的事。” “你很清楚这孩子是谁,”奈德耐心地重复一遍。“我可不是问你知不知道。” “这孩子是我的学徒,”武器师傅说。他迎视奈德的目光,眼神固执得如钢铁一般。“他来我这儿以前是谁,那不干我的事。” 奈德点点头,觉得自己还挺喜欢托布•莫特这位武器大师。如果这一段还不能完全看出这个神秘人的身份,那么君临事变后,将詹德利送走的人其实是很明显的。看看尤伦是怎么说的。
“可有件事你还不知道,结果本不应该是那样。那天,我把马车都打点好了,正要出城,结果有人带个小鬼来找我,还给我一袋钱币和一个口信。他要我别管小鬼是什么来历,然后说艾德大人准备穿上黑衣,要我再等等,带他一起走。不然你想我怎么会在那儿?不料却出了岔子。”如果将詹德利送走的是瓦里斯,那么当初为私生子安排一切的人也是他。
瓦里斯日常极度钟爱紫色,只要不是扮演“罗根”的时候,他总是对高档面料情有独钟。
除了丝绸、天鹅绒和最上等的锦缎,他(奈德)从来没见太监穿过其他质料的衣服。综合以上,几乎可以确定那个安排詹德利人生的、穿高档紫天鹅绒披风的“官家老爷”就是瓦里斯伯爵本人。
而瓦里斯的安排绝不是随便找个武器师傅许以钱财,托布•莫特明明从一开始就对詹德利的身份和自己要冒的风险心知肚明。
瓦里斯与托布之间怕是有更深的渊源!
尽管瓦里斯已知的履历(主要来自他的自述和好友兼搭档伊利里欧总督的讲述)与布拉佛斯和“黑白之院”似无关系,但从其手段和行事风格来看,却无一不透出“无面者”的味道!假如瓦里斯本身就出自布拉佛斯“黑白之院”,那么所有这些蛛丝马迹都可以得到解释了。
从某种意义上说,瓦里斯很像是一个未彻底出师或者“叛出教门”的无面者。
另一方面,他的搭档伊利里欧·摩帕提斯年轻时可是个如假包换的布拉佛斯“水舞者”,他们两人的聚首当真如他们自己所说是仅仅只是从潘托斯开始的么?
“既然死了一个首相,为什么不能死第二个?”说话带着口音,长着一撮黄色八字胡的人回答。“我的好友啊,你从前不就跳过这种舞?”艾莉亚以前没见过他,这点她很确定。他虽然臃肿不堪,却步履轻盈,重心放在脚跟,走起路来像个水舞者该有的样子。他的戒指在火光下熠熠发光,有红金、白银、镶了红宝石、蓝宝石,其中更有黄纹的老虎眼。每根指头都戴有戒指,有些还戴了两颗。可以作为佐证的还有“无面者”贾昆的被抓和被囚。
二、王朝末世的成败
1、初抵君临
他恰在冬天来临之前抵达君临。
根据《冰与火之歌的世界》中亚达尔学士(也是这本书的POV人物)的记述,瓦里斯西渡狭海出仕七国的时间基本可以确定是在征服278年,最晚不超过279年年初,发生于拜拉席恩公爵夫妇因公殉职与雷加王子迎娶多恩的伊莉亚公主两个事件之间(前者发生于278年,后者是在279年年初)。
以此为起点,瓦里斯开启了长达22年的七大王国情报总管职业生涯。为了对这个时间跨度给出一个具象化的描摹,此处点出一个冷知识:在正传故事里与瓦里斯并肩列席御前会议的蓝礼公爵(任法务大臣)就是出生于278年,瓦里斯初抵红堡之时他还只是个年龄按月计的小婴儿(小孤儿)。
征服278年的瓦里斯,已经在潘托斯闯出了自己的字号,可谓声名远播,财源茂盛。而“疯王”下定决心聘请他作自己的“厂公”,主因是下面这两件事:一是277年的“暮谷城之乱”彻底扭曲了伊里斯的心智,让国王再也无法信任老哥哥泰温和亲儿子雷加;二是随后拜拉席恩公爵夫妇颇为诡异地在家门口(风息堡外破船湾海域,遇难地点甚至近达城堡目视范围以内)葬身大海,更加重了伊里斯二世的疑心病。后者也成为聘请瓦里斯的直接导火索。
国王将这项使命(赴瓦兰提斯为雷加王子选妃)交给风息堡公爵而非国王之手或雷加王太子本人,已经很说明问题。盛传的谣言是国王只等史蒂芬公爵凯旋便命其接任国王之手,泰温·兰尼斯特将被解职后逮捕,以叛国罪论处。许多领主对此喜闻乐见。
但诸神另有想法。史蒂芬·拜拉席恩的使命以失败告终,而当他从瓦兰提斯返航时,在破船湾风息堡的视线范围内触礁沉船。公爵夫妇在他们最年长的两个儿子目睹下被大海吞噬。如同正传故事中所有人都不相信巴隆大王真是自己失足跌落一样,伊里斯也根本不相信他的表弟史蒂芬公爵当真是死于自然灾害(风暴)和交通意外(触礁)。
消息传到君临,伊里斯国王勃然大怒,他告诉派席尔大学士这都是泰温·兰尼斯特从中作梗,谋害了拜拉席恩公爵。“若我把他解职,他会连我一起杀。”国王肯定地对大学士说。瓦里斯这个情报总管工作的主要方向是什么呢?显而易见,就是国王最不信任的那些人。
国王确信平民和领主都想谋害他,甚至雷拉王后和雷加王子也参与其中……这里稍微偏题多说一点。
事实上,278年发生了很多对后世影响深远的大事件,比如十五岁的孤儿劳勃成为了琼恩·艾林的养子,比如他与艾德·史塔克在巨人之枪顶上开启了一段伟大的革命友谊,再比如时年十二岁的少女瑟曦像后来的珊莎一样满怀春梦来到君临……以至于情报总管的履新与之相比似乎不值一提。但无论如何,瓦里斯这个异乡人迅速进入状态,他掌握了红堡全部的秘密,高效地建立起自己的情报网络,为伊里斯二世不断提供富于建设性的安全方案……像这个岗位上著名的前代先贤一样,瓦里斯很快成为红堡内外最让七国上下慑服的人物之一,即便泰温公爵仍在首相之位也难掩其锋芒。
说到“前代先贤”,马丁在《血与火》中不吝笔墨勾勒了一个人物,各方面简直堪为瓦里斯的“前世”。
“弯足”拉里斯·斯壮,赫伦堡伯爵,伊耿二世的情报总管,“血龙狂舞”时期绿党的重要成员。他像瓦里斯一样,时而巧舌如簧,时而高深莫测,行事却往往出人意表。Larys,Varys,两人相似甚至连名字都只有首字母之别!
《血与火》这部前传中随处可见与正传故事的关联和隐喻,很明显,马丁是在用拉里斯这个人物对瓦里斯真实的目的和命运的归宿做出暗示。
来看看拉里斯身上能提炼出什么。
他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古老家族的最后一人(此处前传与此前出版的第五卷似乎出现了一些抵牾,因为琼恩·克林顿在黄金团中见到了“两位斯壮”)。他一生都未能与自己的家族和姓氏达成和解:拉里斯的父亲莱昂诺伯爵是坚定的“黑党”,他的哥哥哈尔温是雷妮拉公主的秘密情人并极可能是她头三个儿子的父亲,而拉里斯却毅然走向父兄的对立面成为伊耿二世最激进的拥立者之一(主张绿党歃血为盟的就是他),更何况他还深陷于害死父兄的嫌疑之中。更奇怪的是,即便在父兄过世,自己继承爵位后,他也没有婚娶,似乎打定主意要让家族香火断绝在自己这里。下一场悲剧降临在斯壮家。国王之手暨赫伦堡伯爵莱昂诺·斯壮陪同其被遣返的长子继承人哈尔温·斯壮爵士,返回那座半废墟状态的湖畔巨城。但抵达后不久,他们就寝的塔楼发生火灾,结果父子俩、三名随从和十多个仆人被烧死。起火原因没有查明。有人简单地认为属于意外事故;其他人窃窃私语说“黑心”赫伦的城堡遭到诅咒,拥有它的人不会有好下场;另一些人怀疑是故意纵火——“蘑菇”暗示是“海蛇”所为,意在报复给儿子戴绿帽的元凶;尤斯塔斯修士的推测似乎更可信,他说戴蒙王子有意除去雷妮拉公主的近宠,以为以为自己的再婚计划铺平道路;更有观点认定幕后黑手乃“弯足”拉里斯·斯壮,他除去父兄以便继承赫伦堡。他似乎从很小的年纪就带有终身残疾,但又不像是天生如此。拉里斯对自己畸形的弯足怀有深深的怨念,而这条腿很可能最终成为了巫师施咒的道具。接下来(也是最后一个)死的是拉里斯·斯壮伯爵。被问及是否要披上黑衣时,他答道:“不用了,大人,如您允许,我宁可去暖和一些的地狱……但我确实有一个请求——等我死后,请用您的巨剑砍下我那条弯足。我拖着它走了一辈子,至少让我死后得到解脱。”史塔克公爵答应了他。最后一个斯壮就这样死去,这个骄傲而古老的家族随之消逝。拉里斯伯爵的遗体交给静默姐妹,数年后终得安息于赫伦堡……除开那条弯足。史塔克公爵下令把它单独埋进乞丐的坟地,但它在入土之前不翼而飞。“蘑菇”说有人偷走它,卖给巫师用于施咒(围绕乔佛里王子在跳蚤窝丢失的右足也有相似传闻,其可信度颇值得怀疑,除非我们愿意相信人腿全都带有法力)。他最终死于史塔克之手。关于拉里斯的生平,这里不再展开细说,只说比对的结论:
如果瓦里斯是“黑火”之后,那么他很可能是戴蒙·黑火的儿子。戴蒙与“凶暴的”马里斯是堂亲,他在与后者争夺黄金团领导权的决斗中战败身死。
“凶暴的”马里斯·黑火……外号得自巨大的躯干与手臂、天授神力和凶蛮脾性,他脖子上生出不比拳头大的第二个脑袋。他打败堂亲戴蒙·黑火赢得黄金团大权,在那场比斗中,他一拳打死堂亲的战马,然后将戴蒙的脑袋从脖子上拧下。想想夺得黑龙“王位”的马里斯会怎么处置戴蒙的后代?或许瓦里斯因为年龄太小被饶过一命,而 *** 后卖为奴隶也同样可以确保掐灭这一支黑火。“凶暴的”马里斯未及生下后代就在“九铜板王之战”死于“无畏的”巴利斯坦之手,而遗存于世唯一的黑火没有男根。这恐怕才是伊利里欧总督对提利昂意味深长地说下头这句话的原因。
“凶暴的”马里斯在石阶列岛丧命后,黑火一脉绝了男嗣。2、王家夙愿
瓦里斯成为情报总管仅仅五年后,坦格利安王朝就灰飞烟灭了。
仅从结果来看,似乎他的到来加速了“疯王”走向毁灭的进程,但事实果然如此吗?
要想充分认识瓦里斯的价值,必须首先偏一偏题,对“疯王”的诉求和心结加以分析。只有站在伊里斯二世的视角,我们才能公正客观地考量瓦里斯伯爵的工作绩效。
正传故事刚展开不久的时候,奈德曾在争吵时冲劳勃国王吼过下头这样一句话。
奈德知道这样步步进逼很不理智,然而他无法保持缄默。“劳勃,我问你,当初我们兴兵对抗伊里斯•坦格利安,不就是为了要阻止他继续谋害孩童吗?”关于“谋害孩童”的罪名,五卷正传中再无可兹佐证的细节,这个指控似乎成了一桩悬案。但以奈德的口吻来说,伊里斯二世“谋害孩童”在当年似乎是天下皆知的丑闻恶行。
那么伊里斯究竟为何“谋害孩童”?这种疯狂行径的根由必须要从他的爷爷伊耿五世说起。
征服200年,后世称为“不该成王的王”的伊戈(蛋蛋)出生在君临,他是四王子梅卡的第四个儿子,其继承顺位与铁王座间的距离看起来足有阳戟城到黑城堡那么远。而那时,坦格利安家族最后的龙也已死去近半个世纪了。
从《七王国的骑士》中我们知道,“蛋蛋”从小是个有想法、有志气也有性格的孩子。在他九岁那年(征服209年),发生了著名的岑树滩“七子审判”。父亲梅卡王子失手捶死了他深受爱戴的长兄、龙石岛亲王贝勒,伊戈从此也作为雇佣骑士“高个”邓肯的侍从开始了自己的游历冒险生涯。显而易见,这段经历让他比其他任何国王都更能体察七大王国底层人民的疾苦。
那一年晚些时候,可怕的春季大瘟疫袭来,“贤王”戴伦二世和贝勒亲王的两个儿子瓦拉尔、马塔瑞斯相继病故,“蛋蛋”的二伯伊里斯继位为王,是为伊里斯一世国王。
征服215年,王位继承人雷格王子因吃七鳃鳗鱼派噎死,其子伊勒王子成为龙石岛亲王,仅仅两年后,伊勒的妻子(同时也是他孪生妹妹)伊萝拉在一起诡异蹊跷的事故中错手杀死了自己的丈夫(随后她也因为这一可怕的事故精神失常)。故此,伊戈的父亲梅卡在征服217年正式成为王储,也即二哥伊里斯一世的继承人。
又过了两年,一生无后的伊里斯一世寿终,梅卡继位为王。此时伊戈21岁,排在他前头的还有年长他9岁的大哥戴伦(“醉鬼”戴伦)、年长他8岁的二哥伊利昂(“明焰”伊利昂)以及年长他2岁的三哥伊蒙(“龙学士”伊蒙)。而戴伦和伊利昂后来都走在了他们父亲前头。
征服233年,五十九岁的梅卡国王在讨伐培克叛乱的战争中中飞石而死,经大议会讨论,王位传给三十三岁的伊戈,是为伊耿五世。此时的伊戈已经至少生育了四个儿女——长子邓肯、生于225年的次子杰赫里斯、生于226年的长女莎亚拉和生于228年的三子戴伦。尽管如此,甘愿让贤不惜加入守夜人的三哥伊蒙却敏锐地意识到了伊戈身上的弱点——“在内心深处,他(伊戈)仍是个男孩”。
伊戈天性纯真,我们最爱他的也是这点。你得杀死心中的男孩,我坐船去长城那天告诫他,男人才能统治天下。你得做伊耿,跟伊戈永别。杀死心中的男孩,承担男人的责任。带着这样的告诫,伊耿继位后推行了一系列旨在提升百姓福祉的改革举措,这些举措虽然广受底层民众赞誉,却也侵犯了大贵族的利益,引发了强烈的反弹甚至是公开暴动。为了确保自己的政治抱负得以施展,伊耿五世不得不用尽一切手段与各方势力周旋,其中就包括通过一系列联姻缓解来自国内大贵族的政治压力。
他和王后“黑贝丝”为一干儿女定下的结婚对象都来自七国上下TOP10级别的显贵家族。他们为长子继承人邓肯王子预定了风息堡公爵的独女,次子杰赫里斯按计划将迎娶奔流城的瑟丽娜·徒利,长女莎亚拉的未婚夫是高庭的继承人罗斯·提利尔,而三子戴伦的未婚妻名气最大,就是正传故事中叱咤风云的“荆棘女王”奥莲娜·雷德温。
不难看出,不论是拜拉席恩、徒利还是提利尔,尽管贵为一方公爵,统统都是伊耿大帝在征服战争之后提拔起来的“买办”家族。相比史塔克、兰尼斯特、艾林和海塔尔这样有数千年称王历史的老牌世家,这些“新贵”的底蕴和底气还是差着一大截儿。撇开铁王座的支持,他们辖制“一国”的血统根基和民心基础并不牢固,内心深处的自卑和地位不稳的危机感都让他们对于提升血统有着更急迫的渴望。
然而邓肯令父亲失望了,订婚两年后,他在河间地游历时迷恋上了一位名叫珍妮的平民女子,直至偷偷与其结婚。伊耿五世纵然亲民,也无法容忍儿子如此“打脸”,他想尽办法废除这桩婚事,总主教、大学士和御前众臣也都坚持国王必须命令王子在铁王座和“荒石城的珍妮”之间做出选择。而婚约的另一方——莱昂诺的女儿既伤心又丢脸,王子悔婚令整个拜拉席恩家族蒙羞。莱昂诺公爵虽然上了年纪,脾气却丝毫不减当年,他当场立誓报复,旋即背弃铁王座,自立为新的风暴王。
幸亏有“铲事儿之王”、铁卫队长邓肯爵士亲临斡旋,这场“床头打架床尾和”的“叛乱”才得以迅速告终。邓肯祭出他赖以成名的大招“比武审判”,在一对一决斗中击败了业已老迈的“狂笑风暴”——要知道,此时距离岑树滩比武大会已过去了整整三十年!一是双方感情基础不容小觑、二是王室确实理亏,拜拉席恩短暂的反叛并未引来铁王座的疑忌,相反,为了平息“狂笑风暴”的雷霆之怒,邓肯王子宣告放弃对铁王座的继承权,将“龙石岛亲王”的头衔让给了二弟杰赫里斯,他自己则成了日后被歌手们广为传唱的“龙芙莱”王子。同时为了补偿莱昂诺公爵,伊耿五世又将小女儿雷蕾许配给风息堡的继承人蒙德·拜拉席恩。
这场“短暂但血腥的叛乱”不过是伊耿五世统治时期此起彼伏的叛乱中颇不足道的一起,却可以让我们对彼时铁王座与大贵族间的力量对比有个管中窥豹的认识。而国王本人则将自己力量和威望的欠缺归因于龙的灭绝。
众所周知,不断的反抗消磨了伊耿的耐心——尤其是身为国王必须做出的妥协让他的改革前景愈发遥远。对历次事件的处理上,国王往往不得不向顽固的诸侯们低头。伊耿五世酷爱历史和书本,人们常听他说只要像伊耿一世那样有龙,就能重塑王国,带给所有人和平、富足和正义。是啊,“血火同源”——这是坦格利安家族的族训。“火”之不存,“血”将焉附?自从有了这个念头,伊耿五世就再没有停止自己的脚步。
随着年岁增长,伊耿五世愈发梦想看到魔龙再度高飞于维斯特洛七国上空。在这点上,他和祖先们并无二致:有的坦格利安国王让修士为最后的龙蛋祈祷,有的让法师施法,还有的让学士研究。国王的朋友与重臣们试图规劝,但这反而坚定了国王的想法:只有魔龙才能带来变革的力量、迫使骄傲顽固的七国诸侯俯首听命。此时的他想必理解了自己曾经最为厌恶的二哥伊利昂。“明焰”有着同样的执念,最终他相信野火能够帮助自己化身为龙,于是在父亲过世的前一年饮下一罐“炼金术士的屎尿”,不但与王位擦肩而过,还抛下了自己出生不久的儿子。好在前代君王的种种尝试已经为伊耿五世充分试错,他开始将视野放大到整个世界。
伊耿在统治的最后几年忙于搜集有关瓦雷利亚生育魔龙的上古知识,据说曾命人旅行远至阴影旁的亚夏,希望得到在维斯特洛不存的文献与资料。阴影旁的亚夏,这个位于世界尽头的神秘城市是全世界各路神棍和法师的乐园。“亚梭尔·亚亥”的预言就出自亚夏古书,而红袍祭司梅丽珊卓也正是来自亚夏,她宣称自己可以“唤醒石头中的魔龙”。除此以外,另有一个极为重要的人物同样是在亚夏学成归来,她就是拉扎林“至高牧神”的女祭司弥丽·马兹·笃尔!多年以后,在多斯拉克荒原上,丹妮莉丝正是循着她的路子最终孵化了三枚龙蛋。
惟有死亡方能换取生命。这是来自弥丽·马兹·笃尔的秘诀,也是来自亚夏的宝贵知识。从这个意义上说,伊耿五世或许是家族漫漫寻龙路上第一个找到正确方向的人。
以上说的仅是必需的知识储备,复活魔龙还需要专门而高昂的“代价”。
我们不知道伊耿五世到底做过几次“实验”,但征服259年“盛夏厅的悲剧”无疑是他最后一次尝试。
必须注意的是,伊耿五世虽以庆祝自己曾孙诞生为名召集聚会,但广发请帖时雷加还仍是母亲腹中的血肉。难道他的目的是让来宾们现场见证孙媳妇生产么?
或许他真正渴盼的并不是一个普通人类曾孙的降生!
如果把盛夏厅与多斯拉克荒原放在一起对比,我们就不难发现两者具备的“元素”已经非常接近了:火、巫术、异教女巫、预言、龙蛋、阴谋、叛乱,还有先人的性命。
丹妮莉丝那一次“幸运地”成功了,失去了丈夫和腹中骨肉,得到了三条幼龙。
而伊耿五世“不幸地”失败了,七颗龙蛋毁于一旦,而曾孙雷加侥幸得活。
除了天上的“红色彗星”宣告魔法力量的复兴,两者还有个重要的区别,丹妮莉丝献祭的包括男人(卓戈)、女人(弥丽·马兹·笃尔)和胎儿,她把巫魔女当作催化剂一并烧掉了,而盛夏厅的那一位——高尚之心的鬼魂——却逃脱了大火。
正因为这个“森林女巫”——将她带进宫的珍妮夫人还言之凿凿地声称她是懂魔法的森林之子——的预言,杰赫里斯王子才一手安排了自己儿子和女儿的婚事。这是一个让人想想就浑身起鸡皮疙瘩的四口之家:亲兄妹结婚生下一对兄妹,然后再让他俩结婚……或许我们不能把罪过都推到珍妮和“高尚之心的鬼魂”身上,因为杰赫里斯、莎亚拉这两口子本就沉迷于恢复龙家的“古道”,既然自己身体力行,当然也希望儿女继续传承光大……但无论如何,正是这一基于寻龙梦想的包办婚姻扭曲了龙家的未来之星。
巴利斯坦爵士继续道:“我也见证了您父母的婚礼。恕我直言,他们两人之间连喜爱都谈不上,王国也为这场婚姻付出了昂贵的代价,陛下。”
“既然不相爱,为何要结合?”
“您祖父指配的。一位森林女巫曾说,他们的结合可以诞生出预言中的王子。”
“一位森林女巫?”丹妮十分震惊。“她随荒石城的简妮一起进宫。她发育不良,身体畸形,很多人说她是个侏儒,但她跟简妮夫人很亲,简妮夫人公然宣称她是森林之子。”
“她后来怎样了?”
“盛夏厅。”这个词隐隐带着不祥意味。与爷爷伊耿五世刚好相反,“疯王”的父亲早在他出生前就已成为王储。伊里斯二世一出生就被家族寄予厚望。但假如你和亲妹妹结婚的唯一目的就是为家族带回巨龙,或者说,淬炼出适合用来献祭的纯血子嗣,任谁也难保不会一步步陷入疯狂。
城府极深的伊里斯二世,图片出自《冰与火之歌的世界》人人都知道那个似是而非的预言,人人都知道“龙有三个头”。在《冰与火之歌的世界》出版之前,我曾以为妄图生出“三个头”的只是雷加,但事实上,真正一直没有放弃努力的恰恰是伊里斯自己!
在雷加出生后长达十六年的时间里,伊里斯和雷拉经历了数次流产、死胎和夭折的打击,直至韦赛里斯的出世。但无论如何,还缺少第三个……
虽然我们遍寻正传和世界集都无法找到“疯王”到底谋害过哪个孩童。但奈德说得很清楚,“继续谋害”,这很可能说明伊里斯二世一直在以人命为代价持续地进行一项可怕的实验。
最终,伊里斯为了圆满那个预言,在多恩沙漠中安排了极乐塔的一切。在统治即将被颠覆之际,他仍然抱定最后的执念,不惜严令最为精锐的三名铁卫守护于此,难道仅仅为了得到一个婴孩?
一个人类孩子,哪怕他是“预言中的王子”也要等上至少十五年才有改变世界的能力,而一条活生生的龙却足可瞬间扭转大局!
3、寻龙迷梦
亚达尔师傅在《冰与火之歌的世界》中为我们挑明了伊里斯为带回巨龙所做的努力。
“暮谷镇之乱”后,国王开始显露对龙焰的迷恋,这一点和列代先祖极为类似。伊里斯相信自己若能驭龙,达克林伯爵绝不敢造次。可他孵化龙石岛深处找到的龙蛋(有的蛋太古老,乃至成为化石)的企图统统无果而终。注意此处龙蛋二字前的定语——“龙石岛深处找到的”,为何龙蛋的来源只能是龙石岛呢?君临宫中就没有了么?
事实上,这和“龙祸”伊耿三世在征服135年颁下的一桩命令有关。
第一件不祥之兆发生在潮头岛。放入兰娜尔·瓦列利安的摇篮的龙蛋孵化了,她父母的自豪和喜悦却迅速化为苦涩,因破壳而出的幼龙是个惨白如蛆的怪物,它没有翅膀,还瞎了眼睛,刚出世就咬向摇篮里的婴儿,从她胳膊上撕下血淋淋的肉块。兰娜尔厉声惨叫,“橡木拳”连忙把“龙”扯开,扔到地上砍成碎片。
怪龙的出生与畸变让伊耿国王心惊胆战,也导致他与弟弟的激烈争吵。韦赛里斯王子依旧带着自己的龙蛋——那颗蛋一直未有孵化迹象,但王子在流亡和被俘的日子始终把它带在身边,它对他意义重大——因此当伊耿下令在红堡内清除龙蛋时,他大发雷霆。国王的意志最终占到上风,龙蛋被送去龙石岛,而韦赛里斯足足一个月拒绝和哥哥讲话。这道谕令确保王家掌控的龙蛋全数集中存放在龙石岛,也给别有用心的人士提供了更好的机会。当所有的蛋被放在一个篮子里时,龙的灭绝也就注定了。
如同“魔法师”马尔温所说,巨龙绝迹并非自然事件,学城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你以为龙是怎么绝种的?拿铁剑的屠龙勇士干的?”他(马尔温)啐了一口,“学城企图构建的世界中没有巫术、预言和玻璃蜡烛的位置,更不用说龙了……”从目前已知的史料来分析,学城灭绝巨龙的最初动机很可能与“血龙狂舞”中黑党一度在龙的数量上占据压倒性优势有关。在绿党即将倾覆之即,一直受海塔尔家族资助与保护的学城必然要有所作为。
坦格利安家族最后一条可以翱翔天宇的龙诞生于远离斗争中心(君临、龙石岛、潮头岛)的谷地,而“黎明”之后,再无任何一头健康的龙破壳出生。
雷妮亚出生在潘托斯,又称潘托斯的雷妮亚。她并非驭龙者,她的龙蛋几年前孵出一个怪物,但这回她带着三颗龙蛋去谷地,夜夜祈祷它们孵化……谷地军中还有一条小龙,它属于贝妮拉的妹妹雷妮亚·坦格利安。雷妮亚去谷地时携带的龙蛋孵出了这条黑色角冠的淡粉色小龙,她命名为黎明。在小龙黎明之后,维斯特洛本土的龙蛋要么孵化出先天不足的畸形,要么变成冥顽不灵的石头。巨龙重回人间的希望就只能寄托在那些早年间流落在外的龙蛋身上——比如被“亚丽·西山”卖到狭海对岸的那三颗。
三颗被卖的龙蛋成为日后坦格利安复兴的希望,图片出自2022年冰火台历两星期后,一直负责城堡守卫队的梅瑞尔·布洛克爵士带着三名惊恐的仆人和龙院守护者来到雷妮亚面前,报称三颗龙蛋失踪,且多日未曾寻得。询问过所有相关人士后,梅瑞尔爵士确信是艾丽莎小姐带走了它们。
我们现在知道艾丽莎小姐假道潘托斯去了布拉佛斯,出发前还改了名。既已被赶出仙女岛,又遭哥哥福兰克林伯爵断绝关系,她便给自己发明了一个私生姓名亚丽·西山。顶着这个姓名,她顺利见到布拉佛斯的海王。海王的百兽园享誉盛名,他很乐意购买龙蛋,艾丽莎则将卖龙蛋的金子就地委托给铁金库,用于建造她多年来梦寐以求的“逐日者号”。这是征服54年的事情。
即便以当年“人瑞王”之威势,仍旧没能将这三颗被秘密卖给海王的龙蛋从布拉佛斯夺回。两百多年后,它们成为了潘托斯一位最有权势的总督的藏品。而伊利里欧之所以能够取得这三颗龙蛋,很可正是得自于瓦里斯的情报。
在成为“疯王”的情报总管后,瓦里斯更为深入地了解到坦格利安家族关于巨龙的秘辛,他将相关情况告知好友伊利里欧,委托他搜寻失落在自由贸易城邦(最大的可能仍在布拉佛斯)的龙蛋,而伊利里欧不辱使命,成功将三枚龙蛋收入囊中。
但随着伊里斯二世一系列复活巨龙的尝试终告失败,瓦里斯和伊利里欧也放弃了对龙蛋不切实际的幻想,最终这些曾经价值连城的龙蛋成了没有实用价值的奢侈品,只配作为新婚贺礼陪嫁给丹妮莉丝。
下面要说的内容,不妨当作一个纯粹的脑洞。
谁也没想到的是,这些龙蛋竟然引来了“无面者”。伊利里欧总督毕竟不是吃素的,不管付出了多少代价,这个化名“贾昆”的家伙失手被捉。
为撬开“贾昆”之口,获悉无面者真正的目的,伊利里欧不惜亲自西渡君临,将贾昆押入瓦里斯以“罗根”身份掌管的红堡地牢第三层,以便与老友共同计议,或者借助瓦里斯的手段审问出一个结果。
当他们办妥事情,一边穿越秘道,一边聊起君临的形势、首相的危局、丹妮的孕事以及如何拖延战争和补充“小小鸟”,却不想被一个误打误撞进入地道的九岁小女孩在暗中听了个正着……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