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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摘
要
作者简介
丁燕,诗人、作家。《工厂女孩》获第九届文津图书奖、2013年中国报告文学优秀作品排行榜第一名,新浪读书2013年“中国十大好书”;《低天空:珠江三角洲女工的痛与爱》获第六届鲁迅文学奖提名、第五届徐迟报告文学奖;散文《断裂人》获第十六届百花文学奖散文奖;散文集《沙孜湖》获第三届广东省“九江龙”散文奖金奖。
高利民一米七,白皙纤弱,一头黄发,一双分外迷人的、弦月般弧线下垂的眼睛,白T恤,细腿牛仔裤,灰帮运动鞋,戏剧感充分。他身形单薄,胳膊白皙,连嘴唇也泛着白,像血液已离开了血管。他的装扮和宿舍完全不配套——像是来做客的,只略略一小坐,即刻要走;而严小强则敦实矮胖,一头罕见的原始黑寸头,粗眉小眼。上身是蔚蓝圆领T恤、湖蓝马甲,下身是藏蓝长裤,彻底一个蓝衣人。他一说一笑,甚为腼腆笨拙,但气质却和宿舍甚为般配,简直就像咖啡伴侣迅速融入咖啡。
两个男孩都住在下铺,都在褥子上铺了凉席,枕头都是那种早已褪色,看不出原色的长方形,被套上都起着一层小毛球(无数个人住过这些高低床,但是这里还是第一个人进来时的模样)。
高利民1996年出生(父母刚满四旬)。此前他在这家电子厂干过一年插件,现在又进厂,干的是运货(运送散热片)。这种工作无任何技术含量,不过是把产品从A处送往B处。所以,他厌倦谈工作。他说的是普通话,语调轻细平稳,但尾音里却裹着浓浓的河南味。
他春节后出门,到达工厂路的第二天,就在美发店里染了黄头发。现在,那异域的金黄映衬着他的肤色,让他有点像混血儿。他觉得黄头发是一张城市的通行证,让他自己从落伍和丑陋中脱身而出。他为掩饰自己的慌张,便问理发师:“又有什么时兴的?”“又”极具暗示性,说明他一直饶富兴味地关注着美发界的代际更迭。
当他目睹到那个镜中的自己后,倒吸口凉气——慵懒得人事全非。但显然,这帅气男人比前面那个更优雅,更一脸心不在焉,更有城市味。是的,他爱极了这个翻版。他凝视“他”的眼神,几乎是同病相怜地看到了一个命运和自己相近的“难友”。
所以只要黑颜色一长出来便立刻去染。如果发型是严小强那样的黑色小平头,他会感到痛苦得发狂——那是一种籍籍无名的痛苦。这个男孩渴望以某种形式显示自己的独特存在。他通过观察电视剧、电影、画报,以及周边的人来获取时尚资讯,再刻意装扮自己,力图从平庸大众中脱颖而出。他每天对镜梳妆后才出门,每一天对他来说都是同等规模的梦幻表演。他打心眼里要演得红红绿绿。
而他是怎么找到这个厂的?
“庄里有人在这儿干哦。”
庄里?我心尖一颤。
所有关于泥土、牲畜、雨雪、庄稼、收割、献祭、庙宇的深意,都暗潜在这个词的内部——庄里。高利民也许来自吴家庄、六里庄、榆树庄……总之,是“庄里”。也就是,无论高利民的服饰和发型多么像韩国明星,像身体的某个隐秘部位印戳着乡村签字,灵魂里残留着乡村意志,他依旧是个中国乡村男孩。
他像是一颗冥暗到近似不存在的小行星,在无边无沿的城市里漂流,移动在各个不同的工厂区,工作在各个不同的车间里,但其实,他是按照某种轨道在绕圈,他被一种奇怪的魔力所掌控。他的运行路线并非没有规律,乱七八糟,简直根本如大树的年轮或胡萝卜的纹路,完全可按图索骥,有固定规律。在他生命的底部世界,有个磁场在发射能量——“庄里”。于是,即便他在城市的电话亭里一个人打电话,也并非孤立于外部世界,而有千丝万缕的线和点交织相连。
高利民去年在这家电子厂足足干够了一年。春节后,“原是要跟着亲戚去上海开吊车”,可那边的人已招满了,一时间又没找到合适的活,“一咬牙,就又回来了!”
春节真是解释中国乡村的核心词。一连串纠结在一起的奇怪事件(譬如千里奔袭的大规模春运)会让外国人惊诧。若想穿透中国本质,像鹰那般具有观察力,便可拎出这个词:春节。
如果像卫星空拍图每一巨细靡遗都能看得清,就能看到这样一种简单的规律:近三亿人春节后离开乡村去城市,春节前又再次返回乡村。春节像一年中的大潮汐,将那些攀附在皱卷城市地图上的小蚂蚁一一找到,让它们原路返回巢穴,整顿休养后,再调整方向,继续出发。
所以乡村的过疏化和城市的过密化是一个钱币的正反两面,是城市化进程中两个相对而动的演化趋势。当中国乡村流失了大量青壮年人口后,冲击的不仅是外在的村落形态,而更是整个以血缘、亲缘、地缘为纽带的乡土社会关系网络,会瓦解整个村落社会的支持体系和各种社会仪式,甚至会让乡村社会丧失再生产和自我调节能力。
乡村的春节不仅是亲人团聚,还荟萃了各省的打工信息。多数打工者对“经济趋势”之类的大方向一无所知。这些试图在城市寻找工作的人,其实,脑袋里像漏电的线路般噼啪作响,根本是一团乱糟糟。他们只是从亲戚或老乡处摄取到相关信息:哪里缺工?出粮(发工资)准吗?而节后两三周是找工作的最佳时期。错过了,便一整年都不好找。
重返电子厂,高利民算是老员工,对厂里的一切奥秘都相当清楚(各种门路、人脉、勾当)。他怎能不知那车间里的难受!去年那300多天的粗糙劳作,早在他内心储存下羞耻的经验,他知道他这样的角色不过是只小蚂蚁,周边是远比他想象得要多得多的财产和大得多的权利,所以……他才想到逃——逃去上海(哪怕开吊车!)。而我根本无法想象,他那样白皙纤细的手指能操作方向盘,让沉重的吊车吱嘎转动,再放货物放下,扑通一声,让地面都哆嗦出涟漪?而就连这样的工作,都充满竞争。
他被逼无奈,才选择了重返电子厂。但凡能有别的出路——任何与开吊车同等的活——他都会去干。可是,他当真有那么多选择机会?一旦入厂,他的生活便被时间表排列分割,每一分每一秒都被厂规盘剥得精刮上算。在车间的人,就像五指山下的孙悟空,头顶压着“翻不得身”的符咒。下班后,已被掏空的身子像骨头架,只剩一摊血水。除了尽快睡觉,根本没有第二个想法。周末时,他会试着在附近的几个厂看看招工信息,但却不敢去更远的地方(怕别处还不如这里)。他只能苦熬苦等到下一个春节,返回庄里后,再向老乡打探消息,之后,去他们已耕耘过的地方。若那里破灭,便只能再次返回电子厂。
所以,春节后,他再次返回到了工厂路的电子厂!
他母亲在常平(东莞另一个镇)毛织厂打工,工资计件,已干了十几年。父亲在厂里当保安。父母都是70后,都是18岁时出门,属第一代打工者。每年春节回家一次,脸上总泛着“这个烂地方的烂生活真的没法过”的表情。原本他们可以缠绕依偎、相濡以沫在乡村小泥屋中,而他们却让自己周而复始地每年都去远行。他们有一条铁路,可以到远方去挣更多的钱。
他和哥哥都是留守儿童,跟着爷爷奶奶长大。从他有记忆开始,总感觉哥哥的背影就在眼前晃悠。其实,哥哥只大他两岁,自己都走不稳,还要拽着他。摔跤时,俩人一起摔。他原本以为他和哥哥可怜,可后来发现,村里和他一般大的孩子都是这样野生野长(都是有父母的孤儿)。年纪渐长,他跟着爷爷奶奶下地干活,便慢慢理解了父母:种地又辛苦又不来钱,眼瞅着别人家又盖新房又买家具,他们家明晃晃地落在后面。不是父母愿意远行,而是,要想兜里有钱,就得出门打工。
而最后……终于……居然……轮到了哥哥和他必须(是的必须!)也出门打工!
奇怪得很,当他走过工厂路,路旁闪过棕榈树杧果树荔枝树时,经常有种时空错乱之感,好像走在家乡的土路上。他对父母的原谅,是积累了一堆伤痛经验后才觉悟出来的。
“出门的人不是人,是一条狗啊!”
原来当他父母诉苦,说出门后哪里有什么像样的屋子住,不是窝挤在瓦房里,就是铁皮屋里,或者在桥洞底下、烂尾楼中时,他根本不理解。现在他可以一步登天地住在宿舍里。而父母常常念叨的被追查“暂住证”的戏剧台词,现在,也已经被禁止上演。
“现在打工真的比原来好多了。”他这样咕哝着,浑身透着苍凉味。
为了给哥哥盖房,2013年春节,他父亲辞工回家。干了十几年又去辞工,谁都知道不上算,但为了孩子的婚事(毛织厂最长假期为14天,不够盖房),做父亲的用力一跺脚,就那么辞了。盖房花的30多万,是父母十几年的全部积蓄。掏空了那些钱,两个中年人像遭遇车祸后脊椎折断,整个人都变得瘫颓。
20岁的哥哥,就在那栋三层小楼中举行了婚礼(嫂子是本村女孩)。因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新人并未领结婚证。但这种仪式庄里人都认。“等到了年龄,再领个证回来就行。”高利民无比清楚地知道自己所置身的乡村世界的规矩。“我们那里都这样。”那些古代大院落,那些长辈,那些木桌木椅,都印刻在他的脑海深处。
他不住抱怨:“家家都想生男孩,搞得现在女孩全是宝。”
现在的农村,如果男方家里没有楼房,根本没有竞争力。父母怕儿子打光棍,便早早相亲,早早办婚事。婚后儿子出门打工时,把媳妇也一起带上。若媳妇有了孩子,再返回老家生育,让返乡的老人照料。唉,难道,这个循环就是第二代打工者之笃定命运?像一个连环套,绕了一圈又回到了起点;像用遥控器连续换台,屏幕左上角都打着“重播”二字。
突然,高利民咧嘴一笑,眼睛发光,连面颊也泛出红晕。
“明年,要盖我的房了……”原来,他要把哥哥的经历再重演一遍。
喂喂,请暂停,请倒带。
——“刚刚花掉了30万,哪有钱再盖房?!”
我悲恸地想,30万可不是30元吔!
“哦……”他像喝到醉茫茫被一束亮光照得眯缝眼,迷糊间发声,“向亲戚借喽!”
高利民的年龄摆在这里——18岁。家里必须为他也建起一栋小楼,才算有了“泡妞利器”(甚至有些父母为儿子买车,只为能带女孩出去玩)。然后,到了20岁,他便和哥哥那般,先和一个女孩办酒席,住进新房,过两年再去领证。如此,他父母将继续打工,偿还债务(30万至少要攒十年);如此,他父母从20岁至50岁的全部努力,便是为两个儿子建起两栋小楼,娶两房儿媳妇,最后,抱上孙子。
房子、儿子、孙子——不管走多远,“庄里”的生活还是被这些乡村古训所笼罩。只要是庄里人,便极信任地接受了这个角色扮演,毫不犹豫,而不管外围其实已今夕何夕地发生了大改变。难道这是中国农民无可逃脱的宿命,像被悬丝牵挂的木偶?难道这是中国乡村最终的内容,像一出折子戏,唱了又唱?
我惊诧:“为啥非要回庄里结婚?”
而我真是太天真太幼稚了。我以为——在厂里若遇到合适的,便可在打工的城市租房或买房,最终,慢慢融入,乃至成为这里的市民。而这条路何其之难!先不说买房贵上学难,单一点便难倒这个男普工——厂里的那些女孩儿怎么会找他?!即便他精于打扮,知道再多品牌,懂得衬衫配皮鞋,也吸引不了那些巧笑倩兮的蜂蝶女孩。
女孩们远非文学描述中那么诗意,她们有时现实到残酷的程度。她们都生有复眼——已身为食物链结构的金字塔底端,若不能奋力一搏,蒸腾出来,便一直陷在最暗处挣扎。所以其实,女孩们早就懂得了如何彻底改写人生的奥秘所在。没有过渡,帷幕直接拉开——谁能引领我飞升到更高阶层?所以女孩的目标人群根本不是他——而总要比他的档次高上一级。最终败下阵来的他,只能返回庄里,找那些相貌平淡家境贫寒的女子为偶,像流浪猫循着原路返回开启过去的旧日子。
好像陡然间,18岁的男孩变成了80岁的大爷,中气十足地盘腿坐在炕头,咂一口水烟,娓娓道着过去。好像,这个男人的身上藏着个肉眼看不见的阀门,只要到了时间,按对了启动阀门,便能顺顺当当找到哥哥和父亲走过的那条路;甚至,还能找到爷爷、爷爷的爷爷走过的路。
“找得远,走亲戚都不方便啊!”全部的烦琐都用这极简理论概括掉。
“总不能一辈子打工哦……”
少年在一截浮木上独自漂流了许久,虽然还未看到陆地,但却不断给自己打气。少年的身上看不出血渍和伤口,但他的眼神却随着打工时日的长度,像微调灯光钮那般,慢慢失去了里头的亮度,逐渐晦涩。
高利民初中毕业后便选择了辍学。上高中要交钱,且要住校,且不一定能考上大学,且读完后还要自己找工作……而这明明是一趟无终点的流浪之途。不如从源头就截断吧,趁着还年轻。于是,各条工厂路都塞满了打工妹打工仔,他们都刚刚初中毕业,一个个不过十四五岁,都是些稚嫩的雏儿。于是,餐厅服务员、保安、送快递的小哥、洗脚妹、保姆、酒店门童,影子般晃动在整个城市的缝隙间。
高利民设想自己未来要“学门技术”,但却不确定是什么技术。好像“技术”是一种神迹,具有戏剧效果,能将他从臃肿的现实中提拔而出,飞升起来。然而,他却不知道那技术的确指:司机?厨师?修理工?总之,技术就是技术。
当他还没有掌握技术之时,好在,尚有个坚实之地在等待着他——“庄里”。
无论怎样迁徙远方,在他乡上演残酷戏剧,混迹丛林风吹雨打,都有一个固定的黑点儿在地图上等待着。好像他从未离开,从未在生命中截下中间那段时光,从未被铁轨甩到一个不知名的厂里,而一直一直,蜗居在那个黑点之上——那个“庄里”;好像是一条忠实之犬,孤单又悲伤地看守着祖先的坟茔墓冢,从未离开过片刻。
“庄里”让一个圆圈最终画成。无论你高居峰顶或落身谷底,都有一个不变的故乡在等待——这是何等的奢侈!在故乡的好处是,至少,你没有那么孤单。只有庄里的人才能够领受这种运气——它能使他们与自己的过去相逢。而这对现在的人来说,真是太难得了。
而如果高利民的孩子出生在城市,继续像他一样漂泊,便会连“庄里”这样的象征物都不复存在。于是,那种没有原点的感觉会袭扰孩子一生。
这个轮回将会展现一幅怎样可怕的图景?
本文首发于《中国作家》2016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