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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黑老大被抓事件(海南黑老大哪些判死刑)  第1张

文|文史探索家

编辑|文史探索家

前言:

在海南没有人敢抓我,公安局局长是我家的私人警察,我就是海南省的“皇帝”。

这是“黑老大”黄鸿发,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自封“土皇帝”的他,是海南有名的“地头蛇”。

在当地,黄鸿发的名字犹如一种“禁忌”般的存在,当地人在之前的30多年里“闻黄色变”。

黄鸿发豢养百余名打手、马仔,手持枪械统一海南地下 *** 、垄断当地十多个行业领域,当街抢夺他人生意,非法敛财超过26亿元。

他先后收买109把“保护伞”,连续拉拢三任公安局局长为其卖命,当地所有官员都要看黄鸿发脸色行事。

为何黄鸿发能如此嚣张?等待他的又是怎样的下场呢?

黄氏家族诞生

上世纪80年代起,黄鸿发就开始活跃在海南省的昌江县,之所以黄鸿发能如此嚣张,这一切都离不开他父亲的熏陶。

当时黄鸿发的父亲黄应祥,在昌江县建委建安组担任组长一职,虽说这个职位并不是很大,但黄应祥的官架子却不小,他时常利用自己的职位,为自家谋取私利。

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有个如此行径的父亲,黄鸿发当然好不到哪去。

在黄家,黄鸿发并不是独生子,而是排行第五,在他们上面还有4个哥哥,他们分别是老大黄鸿儒、老二黄鸿金、老三黄鸿波、老四黄鸿明。

没有任何意外,黄家的这几个儿子,都深深地受父亲黄应祥教诲,从小就经常仗势欺人,为非作歹。

刚开始,黄家的名声并没有如此恶劣,虽然黄家当时惹人讨厌,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害怕黄家。

然而,一直到一件事情的发生,让昌江县所有的居民,一下子就明白了原来黄家不是什么善茬儿。

1990年,当时排行老四的黄鸿明,因为某些原因和别人发生了斗殴事件,在斗殴中,黄鸿明将一人活活打死,另将一人打成重伤。

按理说,除了人命,警方会非常的重视,黄鸿明肯定也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但令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仅仅只过去了两三天的时间,黄鸿明就大摇大摆的从警察局走了出来,就这样,黄鸿明被无罪释放了。

打死了人,还不用负任何的责任,一时间,黄鸿明的事情传遍了整个县城,正是从这时起,黄氏家族的恶名慢慢地开始传播开来。

地上 ***

在父亲黄应祥的熏陶下,小学还没毕业的黄鸿发,早早地便辍学了,每天无所事事的他,整天和社会上的不良青年混在一起。

慢慢的黄鸿发接触到了 *** 这个行业,凭借着聪明的头脑,很快黄鸿发就意识到, *** 这个行业存在着数不清的利润,于是他就和二哥黄鸿金协商开设 *** 。

得知弟弟有如此挣钱的门路,老二黄鸿金想都没想,直接就从外地购买了大量的 *** 设备,就这样,黄家的第一份“黑色产业”诞生了。

*** 刚开没几天,黄家就从 *** 中,获取到了一笔巨大的利润,为了能更好地开设 *** 生意。

黄家决定让老三黄鸿波,全面负责 *** 的所有事宜,其他人则在侧面辅助老三黄鸿波,并寻找新的暴利行业。

然而就在黄氏家族准备大肆扩张自己的 *** 生意时,一个棘手的问题出现在了黄家众人面前。

当时在昌江县开设 *** 生意的并不只有黄家一家,而是还有一个姜家。

其实按照开设 *** 的时间来算,姜家是要比黄家还要早出现的,并且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姜家在昌江县已经有了不小的规模。

黄家要想在昌江县扩大 *** 生意,避免不了的要和姜家发生碰撞,为了垄断整个昌江县的 *** 生意。

黄鸿发带着二三十个马仔和打手,将正在喝茶的姜贵苏砍成重伤,后来经鉴定,姜贵苏左眼彻底失明,全身布满二十多处刀伤。

在领会到了黄鸿发的狠毒后,姜家立刻舍弃了在昌江县的所有生意,举家搬离了昌江县。

正是从这时起,黄家成为了昌江县地下 *** 的老大,以黄鸿发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也正是形成了。

眼见自己的“生意”越做越大,黄鸿发也开始大肆召集打手和马仔,为了笼络这些人,黄鸿发非常下血本。

不仅给这些人和公务员一样的待遇,同时还给他们缴纳五险一金,而对于一些比较核心的成员,黄鸿发还为他们配备了价值不低于50万元的豪车以供他们代步。

渐渐地,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黄鸿发,并投奔了黄鸿发,这也就导致了最终昌江县,黄家一家独大的局面。

随着手下的增多,黄鸿发逐渐开始不满足,只有地下 *** 这一个生意。

于是他将黄家的势力,开始伸向各个挣钱的行业,其中最让昌江县人民印象深刻的便是水产和废品收购这两个行业。

再出人命

2000年10月,昌江县第二市场中挤满了密密麻麻的人群,在这群人中间,有一群身着丧服的人,正跪在地方放声痛苦,其中有一位妇女手抱一个少年的遗像,哭的差点昏死过去。

这名哭泣的妇女我们称其为李女士,而她怀中的照片,正是她的大儿子谢某。

从谢某的遗照上,我们可以看到,谢某还十分的年轻,那么为何如此年轻的生命,会彻底消逝于人间呢?

李女士是第二集贸市场内做淡水鱼生意的,家里面有三个孩子,死去的谢某是她的大儿子。

当时由于学习原因,李女士在平常的时候,没有让自己的孩子来市场内帮忙照顾生意,2000年9月16日那天,当天正值周六,谢某就和几个同学约定一起去郊外游玩。

对于儿子和同学一起去游玩,李女士并没有任何的担心,但让她想不到的是,这次和儿子的告别,将会是她们的永别。

当天晚上,一个女孩神色慌张的,找到了正在市场内卖鱼的李女士,从这个女孩口中,李女士得知自己的儿子谢某被别人杀害了。

听说儿子出事了,李女士立刻跑到了事发地,等她赶到时,发现儿子浑身是血,倒在地上已经奄奄一息了。

随即她立刻送儿子前往医院,经检查,谢某身上共有7、8处伤口,这些伤口全部都是刀捅伤的,最终谢某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了。

在谢某临死前,他对母亲李女士嘱托到:

不要再做贩鱼的生意,因为杀害他的人威胁他说,他还有两个弟弟,如果再继续从事贩鱼生意,那么接下来受伤的将会是两个弟弟。

听到儿子的临终嘱托,李女士哭着答应了下来,之后,就发生了之前的那一幕。

那么究竟是谁在阻止李女士做贩鱼的生意?他们为何会下如此狠的手呢?

其实对于这个答案,我想大家心里早就有个数了,没错,造成这起案件的幕后黑手正是黄鸿发。

杀害谢某的凶手,名叫文海,此人正是黄鸿发手下的马仔。

当时李女士从事贩鱼这个行业,每个月都能挣到净利润7、8千元,这在当时那个年代,可以说是一笔巨款了。

有如此巨大的利润,自然引起了黄鸿发的眼红,为了能垄断昌江县的淡水鱼生意,黄鸿发用半威胁半劝阻的方式,成功的掌握了几家做淡水鱼生意的。

可是李女士在收到黄鸿发的警告后,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同意黄鸿发的意见,看到有人敢反对自己,黄鸿发随即扬言要砍死李女士的儿子。

之后,便发生了谢某被砍死的事情,看到自己的儿子惨死在自己的面前,李女士心中说不出的悔恨。

为了替死去的儿子报仇,李女士将黄鸿发、文海等人告上了法院。

但碍于黄鸿发的势力,在整个昌江县,没有一个律师愿意接受李女士的委托,这也就导致之后的几年里,杀害谢某的凶手文海,一直逍遥法外。

眼见自己惹不起黄鸿发,李女士一家再也不敢在昌江县居住了,她担心自己其他的两个儿子,之后也遭到黄鸿发的毒手。

于是,将谢某的葬礼办完后,李女士一家所有人,都离开了昌江县,一直到黄鸿发等人落网后,李女士一家才敢再次回到昌江县生活。

除了李女士这个事例外,当地的废品收购站老板,也曾接到过黄鸿发的警告。

黄鸿发表示,昌江县所有的废品,都要卖给他指定的收购商,并且他还要从这些收购站老板的手中,收取50%的利润当做保护费,如果有人敢不给,那就别怪他手底下的打手不认人了。

和李女士一样,刚开始也有几个不服从黄鸿发的人,他们依旧我行我素,将收购的废品卖到不是黄鸿发指定的人手中,这以行为彻底惹火了黄鸿发。

于是黄鸿发派出几名打手,对其进行了一顿深刻的教育,其中最终他们记忆犹新的是:

有一位老板,在卖完废品回来的路上,被黄鸿发的打手拦了下来,打手们不仅将这名老板打成重伤,并且还放火将该老板的车烧了。

从这个事情以后,所有的人,都开始听从黄鸿发的命令,黄鸿发开口说向东,没有一个人敢调头向西。

之所以黄鸿发的威名如此巨大,一方面是因为黄鸿发下手狠辣,另一方面就是因为黄鸿发手下的打手、马仔实在是太多。

并且他们一个个战斗力都还不弱,稍微有些地位的,身上都带有黄鸿发购买的枪械。

创建保护伞

为了不让自己的“生意”出问题,黄鸿发非常注意“保护伞”的建立。

他通过垄断当地的商业,获取大量的利益,在用这些利益,勾结收买当地的行政监管部门,和相应的 *** 部门人员。

有了这些官员的保护,黄鸿发所有的“生意”才能顺利地展开,就拿 *** 生意来说。

为了防止昌江县警方对地下 *** 的打击,黄鸿发连续收买了三任昌江县公安局的局长。

经调查,在2006年至2010年这四年里,黄鸿发就给了当时任职的王雄进,522万的好处费,有了这些好处费,王雄进在明面上,为黄鸿发打起了掩护。

像平常警方举办的扫黑除恶行动、清扫娱乐场所、 *** 等行动,在行动前,王雄进都会提前给黄鸿发打好招呼。

负责出警的警员,到了黄鸿发的底盘后,像模像样的检查下,就离开了,根本就不会对黄鸿发的地盘,做任何的针对行为。

甚至为了扩大 *** 经营范围,黄鸿发还将几个 *** ,设立在了派出所的附近。

等到王雄进调离后,黄鸿发利用相同的手段,再次拉拢了之后的昌江县公安局局长,并且为了确保万无一失,黄鸿发同时还买通了上至局长下到警员的所有执法人员。

对于那些不肯合作的公职人员,黄鸿发一般都是“先兵后礼”,先是实施打压、恐吓等行为,之后再用巨额的财产 *** 。

在黄鸿发的这套手段下,经调查,在昌江县内,一共有100多名公职人员,被黄鸿发拉上了贼船。

面对那些实在是不配合的公职人员,黄鸿发会利用相关手段,将其赶出昌江县,之后在让自己的人,坐上相应的位置,为自己所用,派出所所长王忠东,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他原本是黄鸿发的手下,2011年的时候,黄鸿发花15万,找人将他升职为昌江县公安局副局长。

就这样,以黄鸿发为首的黄氏家族,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一直到2019年,暗中控制了昌江县30多年的时间。

收网开始

2019年1月,海南省纪检委联合多个部门,成立专案组,对黄鸿发涉黑团伙进行全面侦查。

最终,经查证:

黄鸿发涉黑团伙,在昌江县这30多年里,总共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多达58起。

导致2人死亡、2人重伤、13人轻伤、5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对昌江地区人民群众极大的心理恐惧,致使大量被害人不敢报案。

在抓捕黄氏家族的现场:

警方在现场扣押人民币302.56万元、外币折合人民币38.25万元、机动车53辆、管制刀具8把、枪支2把以及资金账本一批;

冻结银行账户资金11745.95万元;查封涉案公司、个人名下房产167套、土地55宗、林地33宗,经初步估算价值在15亿以上。

至此,称霸昌江县30多年的黄氏家族,彻底走到了尽头,危害整个昌江县的毒瘤,被成功地摘除了。

2020年1月13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黄鸿发一案,经行一审公开宣判:

黄鸿发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行贿罪等18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对昌江黎族自治县县委原常委、公安局局长麦宏章、昌江县原副县长周开东等7名“保护伞”,

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罪、滥用职权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二年半不等刑期

对其他涉案同伙:黄鸿明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另外的黄应祥、黄鸿金等187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至一年不等刑期。

结语

面对一审判决,黄鸿发表示不服,提出上诉,但在二审中,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任何人胆敢触犯法律的红线,那么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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