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合村并居等政策的提出,拆迁问题开始日渐突出,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拆迁的,有的人会比较乐于见到拆迁,而有的人则并不会,但是由于政策的需要,住房已经不仅仅只具有居住的属性,住房的投资属性及其附带的其他的隐形利益占有的比重越来越大。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关系老百姓的问题,这个问题上很多地区都有很大的区别。那对于拆迁行为来说,一般包含啥目的?由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为你来回答。
对于拆迁行为来说,一般包含两种目的:
一种是以 *** 为主导的基础设施建设,目的是为了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解决当地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另一种就是以各开发商为主导的商业建设行为,主要是因为该类地域具备商业开发价值,需要进行拆迁重建。
史律师温馨提示
在实践当中,被拆迁人往往处于弱势的地位,对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了解也知之甚少,也很有可能处于非常被控制的局面,难以维护自身该有的权益。所以,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一定要尽可能地去了解相关的法律问题,来弄清双方的权利义务,从而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免蒙在鼓里,连自己的损失都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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