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明朝万历年间,有一个姓魏的无赖,这家伙的原名无从考证。魏无赖生性好赌,而且赌运不佳,导致债台高筑。魏无赖为了躲债,迫不得已挥刀自宫,进宫当了太监 。魏无赖当了太监,还不敢用真名,只能改名换姓叫李进忠。这个李进忠,就是日后大名鼎鼎的九千岁魏忠贤了。(此事典出《明史.魏忠贤传》)
魏忠贤,图片来自网络,感谢原作者
李进忠欠了债,为什么要挥刀自宫呢?这个就得说一说明朝对付老赖的司法制度了。《大明律》规定:“欠私人的债务五贯,逾期三个月不还的人,可以判处打十大板子。每多拖欠一个月,加十大板,最多可以加到四十大板。欠债五十贯以上,逾期三个月不还者,打三十大板,每多拖欠一个月,加十板子,最多可以打六十大板。”
明朝的时候,百姓多用制钱交易。制钱俗称铜板,一千个制钱等于一贯。一贯钱的差不多可以买200多斤大米。也是说按照《大明律》的规定,欠了价值差不多1000斤大米的钱不还,这样的老赖就要挨板子了。打完板子还不算,债还得还,还不起的就“以役折债”。
一贯钱,图片来自网络,感谢原作者
明朝的老赖,不还钱先挨板子,再不还钱,就是卖身给债主当苦力还债。明朝的时候,欠债不还钱的惩罚这么严厉,难怪魏忠贤债台高筑之后会去当太监。
值得一提的是《大明律》只保护合法的债务,并不保护高利贷。《大明律》里面有一项专门针对高利贷的条例,该条例规定民间借贷月利最多三分,用今天的话说就是百分之三。而且利息永远不能超过本金,一旦利息超过本金,就停止计算利息。
李自成,图片来自网络,感谢原作者
如果魏忠贤不去当太监,他又不肯还债,后果会怎么样呢?此事可以参考李鸿基的遭遇。李鸿基原本是明朝一个驿站的驿卒,本来有一份油水颇丰的正式工作。李鸿基有一次弄丢了重要公文,被驿站裁退了。丢了铁饭碗的李鸿基没办法,只好向举人艾诏借钱过日子。
到了约定要还钱的日子,李鸿基实在没钱还债。艾举人就将李鸿基告上米脂县衙门,知县晏子宾将李鸿基“械而游于市,将置至死”。李鸿基的亲戚朋友看到这个情况,赶紧筹钱把李鸿基救出来。李鸿基对此事耿耿于怀,就在年底把艾诏杀了。背负人命的李鸿基被迫起兵造反,成了大名鼎鼎的闯王李自成。(此事典出《明史.李自成传》)
衙门,图片来自网络,感谢原作者
明朝对付老赖的做法,其实是历史上历朝历代对付老赖做法的缩影。在古代中国,想当一个教科书式的老赖,一旦债主告上官府,基本上都是挨完板子还得还钱。实在还不起债的,就只能卖身还债了。如果想欠债还钱,还不想挨板子,也不想卖身还债,那就只有挥刀自宫或者起兵造反两条路可选。只是这两条路都是死路,所以古代的教科书式老赖真的不好当。
本文参考书目:《大明律》《明史.魏忠贤传》《明史.李自成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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