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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国十大丑陋建筑(第一届中国十大丑陋建筑)

第13届“中国十大丑陋建筑”评选近日揭晓,泊头三井集团的“十里香樽”荣幸上榜。它的上榜理由是:文化表达方式庸俗,借物塑形,背离建筑应有的尺度感。

我不懂建筑学,也弄不清建筑的尺度感是个什么东东,但是,直觉告诉我:这个“十里香樽”,我不喜欢。

显然,“十里香樽”的设计灵感来自于古代的酒樽,也就是所谓的“借物塑形”。中国古代酒樽丰富多彩,花样繁多,以酒樽的造型来设计酒厂的建筑,其实是个不错的构想;只是“十里香樽”偏偏选择了一种最不讨喜的样式,色彩阴郁,线条僵硬,造型笨拙,给‬人‬一种压抑感;尤其是中间被紧紧箍住,与饮酒时那种自由、宽松的气氛相悖;与造酒厂的环境也不契合。

我倒是不赞成“文化表达方式庸俗”的说法,什么是庸俗?庸俗的标准是什么?如果大众都说好,本身就是一种“俗”(这里的“俗”并无贬义);况且酒樽形的建筑并不鲜见,比如北京最高的建筑就是酒樽造型。再说,“借物塑形”是一种艺术手法,本身并不存在错误;至于建筑的“尺度感”,就是个虚而又虚的东西,恐怕谁也说不出个准确的标准来。“十里香樽”的造型不讨人喜欢(说不定也有人喜欢),但被定义为“中国十大丑陋建筑”。显然就有点过了。

我想说的是,作为一座具有特殊意义的建筑,尤其听说三井集团是准备把它打造成泊头文旅业的地标性建筑的,它的设计方案应该是慎之又慎,要经过专家反复论证,广泛征询社会各界意见再正式定案的。如果只是经过设计者的个人构思,加上决策者的独断,就决定了一座建筑的方案,显然是过于轻率了。

其实在此方面,三井集团是有过教训的。多年前在老厂旧址建造“三井广场”,请沧州籍作家蒋子龙题写广场名,落款“蒋子龙”的“子”,成了两个“子”的组合字“孖”。这个字固然也读作“zi”,显然不是蒋子龙惯用的写法。我猜测,应该不是蒋子龙的本意。那么,为什么出现这种错误?我不知道具体的操作过程,不敢胡乱猜度;但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认真把关,应该是没有疑义的。最为吊诡的是,这个错误多年前就已经成为人们的笑料,迄今依然堂而皇之地陈列于广场显要处,供人参观。

这次的“十里香樽事件”,倒是给城市的建设者,尤其是决策者提出一个严峻的课题:在城市建设中物质文明应该有精神文明做支撑,不要让文化因素缺席,以免成为历史的笑柄。

202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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