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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专为女性的刑罚(清朝女的刑法)

【不知名酷刑】这张老照片中的酷刑看起来平淡无奇,实在无比残忍。照片中的男子在演示这种酷刑,他既不能站着,也不能坐着,处于半蹲的姿势。一旦犯人被判处这样的酷刑,很可能会被活活累死。(这是一组反映晚清酷刑的老照片)

【站笼刑】站笼刑,即“立枷刑”的俗称。站笼的上端是木枷,用于卡住犯人的脖子,脚下可垫砖若干块(根据犯人罪行大小决定数量多少)。如果衙役一旦抽掉脚下的垫砖,犯人很快就会因脖子被卡住窒息而死。

【戴着脚铐流放】流放刑,又称流刑,这种刑罚无比残忍,犯人宁愿自杀也不愿接受。流放多为苦寒之地,意味着犯人永远无法回到故乡,这对犯人来说是难以接受的。清朝时,犯人罪行大小直接决定流放距离远近,“附近为2000里,近边为2500里,边远为3000里,极边烟瘴地带为4000里。”

【暴晒刑】顾名思义,暴晒刑就是讲犯人身体固定,然后放在阳光下暴晒,既不给食物,也不给喝水。不难想象,一旦是炎热的夏季,犯人的结局是多么的惨烈。据称,暴晒刑最常用于犯人逼供环节,而且是屡试不爽,效果惊人。

【沉重的木枷刑】木枷是用两块可拼装在一起的木板组成,上面一个大洞俩小洞,大洞夹脖子,两个小洞夹手腕。木枷的大小、重量各不相同,犯人罪行越大,所使用的木枷也越沉重。长时间戴上木枷,很可能将脖子压断,残忍无比。

【脚铐刑(即将游街示众)】游街示众,目的在于以儆效尤。明清犯人被游街示众时,沿途老百姓向他扔臭鸡蛋、烂菜叶等。对于官府来说,游街示众能给老百姓带去极大地震慑,是树立官府权威的最有效方式之一。

【木笼刑】木笼刑并不是中国独创,而是来自欧洲,据说亚历山大大帝最喜欢这种酷刑。在中世纪的欧洲,木笼随处可见,一旦犯人被关入其中,等待他们的将是渴死、饿死以及活活折磨死。犯人罪行的大小,直接决定了木笼的大小,罪行越大,木笼面积越小。

【沉重的木枷刑】晚清时期,酷刑无处不在,令普通老百姓谈之色变。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烹煮,宫刑,刖刑,插针,活埋,鸩毒,棍刑,锯割,断椎等酷刑,层出不穷。而监狱更是人间地狱,里面的酷刑五花八门。

【墩锁刑】墪锁刑,俗称木箱子刑,它流行于晚清外蒙古地区。这种酷刑就是将犯人锁进狭小的木箱子里,只露出一只手和头。一旦接受这种酷刑,等待犯人的将是渴死、累死以及活活饿死。墪锁刑往往用在女犯人身上,着实残忍。

【木笼刑】我们知道清朝有十大酷刑,这只是一个名目,实则酷刑多如牛毛,基本上用于 *** 。有网友对此感叹,“清朝人真是太有创造力了。”这组照片中的酷刑有一大特点,就是刑具看起来无比普通,制作起来也很简单,可太残忍了,犯人的生死都在执刑者的一念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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