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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痣这是什么歌(红痣原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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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本剧 松赞干布向文成公主求婚

公元640年,松赞干布派了个能干的使者禄东赞带了一百人的出使队伍,备了五千两黄金和珍宝数百件的厚礼,到长安去求亲。

唐太宗接见了禄东赞。禄东赞传达了他们的年青国王想跟唐朝友好的心愿,说得娓娓动听。唐太宗心里挺满意,就在皇族的女儿中,挑选一个美丽温柔的,封为文成公主,把她许嫁给松赞干布。

据说,使者禄东赞是个绝顶聪明的人。后来,在青藏高原的人民中,流传着一个“五难求婚使”的动人故事:

禄东赞在长安求亲的时候,各国来求亲的使者很多。唐太宗下了一道命令,要前来求亲的使者先解答五个难题。哪一国使者能够解答,就答允跟那国和亲。

第一道题目是要求把一根很细的丝线,穿过一颗有九曲孔道的明珠。禄东赞把丝线系在一只蚂蚁的腰部。蚂蚁带着丝线,爬过明珠的九曲孔道,丝线也就带过来了。

第二道题目是把一百匹母马和一百匹小马驹儿放在一起,要求辨认出哪匹马驹儿是哪匹母马生的。禄东赞把母马和马驹儿分开关了一天,断绝了马驹儿的饲料和水。第二天,再把它们放在一起。饿慌了的马驹儿分别奔到自己的母亲那里去吃奶。它们的母子关系也就认出来了。

禄东赞通过了一道道考试,最后一道是要从二千五百名美貌年青的女子中,找出谁是文成公主。禄东赞凭他敏锐的眼力,一下子就把那仪态大方的公主认出来了。

这些传说不大可能是事实,但是却反映了吐蕃人民对唐蕃友好的愿望和完成这个使命的使者的赞美。

公元641年,二十四岁的文成公主在江夏王李道宗的护送下,动身到吐蕃去。文成公主出嫁队伍非常庞大,唐太宗绪的嫁妆非常丰厚。有珍宝、金玉书橱、360卷经典、各种金玉饰物、许多吐蕃没有的谷物、蚕种、果品、蔬菜的种子,又有很多烹技食物,各类饮料,各种花纹图案的锦缎垫被,卜筮经典300种,用以分别善与恶的明鉴, 营造与工技著作60种,治 404种病的医方 100种,医 学论著 4种,诊断法 5种,医疗器械6种。除此之外,还带去了各种技术工匠和一支宫廷乐队。当时唐朝盛行佛教,文成公主是一虔诚佛教信仰者,所以还带去了一尊“释 迎佛像。

文成公主出嫁的消息传到吐蕃,从唐朝边境到吐蕃,一路上都有人准备好马匹、牦牛、船只、食物,接送文成公主。松赞干布亲自从逻些赶到柏海迎接松赞干布拜见李道宗,恭谨地奉行子侄之礼,不断叹服大国服饰礼仪之美,俯仰之间均表现出一种愧沮之色。与公主回到 *** 之后,举行了盛大婚礼。松赞干布对自己能娶文成公主为妻十分高兴,他说:“我的父祖辈没有一个人能和上国通婚,我能娶大唐公主为妻,深感荣幸,当为公主筑一城以夸示后代。”。松赞干布和文成公主在那里举行了隆重的婚礼。

婚礼结束后,松赞干布和文成公主越过雪山高原,到了逻些城。公主入城的那天,逻些人民像过盛大节日一样,载歌载舞,夹道欢迎。松赞干布还在逻些按照唐朝的建筑格式,为公主专门建造了一座城郭宫殿,给公主居住。

文成公主在吐蕃生活了四十年,她为汉藏两族人民的友好联系和发展藏族经济文化作出了贡献。直到现在,在 *** 的大昭寺和布达拉宫,还供奉着松赞干布和文成公主的塑像。公元650年,松赞干布死去。

【话剧一】

第一场吐蕃使者求婚

旁 白:在青藏高原一带生活着藏族人的祖先——吐蕃人。吐蕃的统治者松赞干布,敬仰大唐文明于公元640年派遣大相禄东赞到大唐求婚。

侍 卫:报,吐蕃使者求见。

唐太宗:宣。

禄东赞:高原的雄鹰——我们的赞普松赞干布

使者甲:我国可汗

使者乙:我国单于

(齐读)向大唐皇帝陛下致敬。

唐太宗:免礼。

禄东赞:我们吐蕃赞普献给皇帝陛下的礼物,请收下。吐蕃愿与大唐修好,臣此行还带上我们赞普最真诚的请求——恳求皇帝陛下恩赐大唐公主入吐蕃连婚。

唐太宗:可以,但我要考考你们的智慧。摆架御马苑。

唐太宗:诸位使者先为这一百匹小马找到母亲。

禄东赞:请皇上给我一天时间。

唐太宗: 好吧!回宫。

(旁白):第二天

侍 卫:报,禄东赞把小马圈起来饿了一天,放出来后,小马就回到各自母亲的身边。

唐太宗:此法甚妙。出下一题。

宫女:这里有一颗九曲明珠,几束丝线。请你们想出办法把丝线穿过明珠中间的孔。

小太监:这颗明珠中间的空弯弯曲曲,所以叫九曲明珠。要想用一根软软的丝线穿过去,谈何容易。(几位使臣拿着丝线直发愁)

禄东赞:起奏天可汗,吐蕃使者有一办法。我可以找来一只蚂蚁,用一条马尾鬃毛拴在蚂蚁的腰上。然后,把蚂蚁放在九曲明珠的孔内,然后不断的向孔里吹气。蚂蚁不久就会从另一端的孔中钻出来。我再把丝线接到马尾鬃毛上,轻轻一拉,丝线就穿过了九曲明珠。

旁白:只听见太监这样说到伯牙擅琴,在知音钟子期死后,伯牙摔琴绝弦,终身不复鼓琴,以为世无足复为鼓琴者。伯牙抚琴从来不用这只手指弹,为何?太监边说边举起右手的食指。禄东赞深思了一会儿

禄东赞:吐蕃使臣已想到答案了,因为这只手指是属于这位小太监的。

唐太宗:聪明。还有最后一题。

唐太宗:(哈哈大笑)此法甚好。还有最后一题。请看!(众宫女如仙女般走出来,装束打扮相似)这里有30位美女,其中一位是文成公主)你们要在一刻钟时间内从中找出文成公主。

禄东赞:(哈哈大笑)赞普久闻文成公主芳名,倾慕公主良久。文成公主出生于皇宫,自然气度不凡,风华绝代,与众不同。臣已经辨认出来。

唐太宗:(诧异)哦,指出来,给朕瞧瞧。

禄东赞:公主知喜事而来,额头上有红痣乍现,且祥瑞出现,身后有彩蝶飞来。

(太宗、众宫女纷纷望着文成公主,文成公主摸摸额头,不仅嫣然一笑)

唐太宗:(哈哈大笑)吐蕃使臣果然机智非凡,想必赞普更是聪明绝伦。既然吐蕃使者一一绿色难题,那文成公主就嫁于吐赞普。

禄东赞等:谢天可汗!天可汗万岁,万岁,万万岁!!!

旁白:唐太宗已决定把文成公主赐婚于松藏干布,公元641年,文成公主肩负着促进两国友好交往的重任,起程前往吐蕃。

唐太宗:女儿呀,路途漫漫,远嫁千里,你一定要好好保重呀。朕怕你思乡心切,特地命人铸造了两面黄金宝镜给你。这两面宝镜名叫日月镜。宝镜能照见中原河山,当你思念父王母后是便可以拿出来,缓解思亲之苦了。

文成公主:父皇陛下,请放心。女儿会好好保重的,您们也要多保重身体。女儿要起程了。 (悲戚状)

第二幕 西行入吐蕃

旁白:文成公主一行人告别唐太宗后便起程前往吐蕃了。数十日后后文成公主一行人来到唐朝和吐蕃的交界地。

文成公主:天高云淡,望断南飞雁。天阔云轻何处觅乡音!

侍 女:这是临行时皇上赐给的黄金宝镜——日月镜。思乡时候,可以照见长安城。

文成公主:(拿出宝镜东照西照,不禁潸然泪下)离别家乡已千里,举目四望,茫茫苍苍,宝镜使人儿女情长,肝肠寸断,留此物何用呢?(于是忍痛扔掉日月宝镜,继续西行)

禄东赞:公主殿下,前面有一条河,渡过此河,我们就进入吐蕃地界了。

文成公主:(回首故土,失声痛哭)天下河水尽向东,惟我一人向西行。

禄东赞:公主殿下,请勿过于伤心。

文成公主:(擦干眼泪)说得对,不可以辜负父王的厚望的。我们快过河吧。

第三场 文成公主在吐蕃

侍女甲(向文成公主): 公主,这儿就是吐蕃了.

侍女乙(向文成公主): 公主,都城逻些到了.

旁白:吐蕃的男女老少都跑出帐篷欢迎文成公主,争着看公主的花容月貌,观看文成公主的风采。

旁白:扎西得勒,扎西得勒。(献上哈达)

松赞干布:欢迎大唐使臣送公主前来,请江夏王明日按照唐朝仪式主持婚礼。

江夏王:好!好!婚礼明日举行。

(第二天)

江夏王:(婚礼音乐起)一拜天地,二拜高堂,三入洞房。(百姓高呼“扎西得勒”三声)

松赞干布:(对禄东赞)我族我父,从未有通婚大唐皇朝的先例,我今天能得到大唐公主为妻,实为有幸。我要为赞蒙筑一座城池作为纪念,让子孙后代都知道。禄东赞就由你主持布达拉宫。

禄东赞:臣这就去办。

文成公主:我从大唐带来许多能工巧匠,各种谷物、蔬菜的种子。

松赞干布:文成公主从大唐带来许多能工巧匠可以建造舒适的宫殿,织造绚丽多彩的丝绸,漂亮的锦缎,你们要好好向他们学习,还要派人去大唐学习。

众人:是

旁白:文成公主嫁到吐蕃后与松赞干布相亲相爱。

【话剧二】

旁白:文成公主是一个促进了唐朝与藏族友好的重要人物,一个为了祖国安定和平作出贡献的女子。今天我们就来看看文成公主入藏的过程。

禄东赞:尊敬的天可汗万岁、万岁、万万岁。早已听闻大唐人杰地灵,赞普亦久仰中土文明。使臣奉赞普之命,特来大唐请可汗赐婚,以此促进两地友好交往。这里有黄金千两,珍宝数百件,作为聘礼,请天可汗收下。

唐太宗:大唐与吐蕃早已结成友邦,朕也想两国关系更密切。赞普千里迢迢派使臣向大唐求婚,朕深感喜悦。不过目前已有回纥,突厥等族的使臣前来要求朕赐婚了。众多使臣都来求婚,可文成公主只有一个,这的确令朕左右为难。得想个办法为公主挑选一个最优秀的夫婿。

唐太宗:(眉头一皱,计上心头)现在朕出三个考题,如果使臣能答出、答好,朕就把公主嫁给赞普。

太监出题道:御马苑里有100匹小马驹关在左边的马圈里,有100匹母马关在右边的马圈里,请你们找出一个好的方法为100匹小马驹找到自己的母亲。

禄东赞:起奏天可汗,吐蕃使臣已想出了解决的办法。唐太宗:说来听听。

禄东赞:此法是:把小马驹饿一整天,然后放他们出来,小马驹定会跑到母马处吃奶。这样既不伤害小马驹性命,又能让其和母马团聚,还能体现天可汗的宽厚仁慈,何乐而不为呢?

唐太宗:此法甚妙。出下一题。

只听见太监这样说到伯牙擅琴,在知音钟子期死后,伯牙摔琴绝弦,终身不复鼓琴,以为世无足复为鼓琴者。伯牙抚琴从来不用这只手指弹,为何?太监边说边举起右手的食指。禄东赞深思了一会儿

禄东赞:吐蕃使臣已想到答案了,因为这只手指是属于这位小太监的。唐太宗:聪明。还有最后一题。

只见太监拍拍手后,有几位披着盖头,着装相似的女子走了出来。最后一题便是要从这些女子中找出文成公主来。

禄东赞:(哈哈大笑)赞普久闻文成公主芳名,倾慕公主良久。使臣从赞普处了解到一些关于公主的事,使臣已知道答案了。

唐太宗:(诧异)哦,是吗?那么请使臣指出来,给朕瞧瞧。禄东赞:公主并不在内。公主生于皇室,长于宫廷,应有不凡的气质,但使臣在这些女子里面没有感觉到有公主那不凡的气质。

唐太宗:(哈哈大笑)吐蕃使臣果然机智非凡,贤臣择明君而从,想必赞普是一个明君。既然吐蕃使者能绿色难题,那么朕决定赐婚文成公主与赞普。

禄东赞等:谢天可汗!天可汗万岁,万岁,万万岁!!!

旁白:唐太宗已决定把文成公主赐婚于松藏干布,公元641年,文成公主肩负着促进两国友好交往的重任,起程前往吐蕃。

唐太宗:女儿呀,路途漫漫,远嫁千里,你一定要好好保重呀。朕怕你思乡心切,特地命人铸造了两面黄金宝镜给你。这两面宝镜名叫日月镜。宝镜能照见中原河山,当你思念父王母后是便可以拿出来,缓解思亲之苦了。

文成公主:父皇陛下,请放心。女儿会好好保重的,您们也要多保重身体。女儿要起程了。 (悲戚状)

旁白:文成公主一行人告别唐太宗后便起程前往吐蕃了。数十日后后文成公主一行人来到唐朝和吐蕃的交界地。

文成公主:(拿出宝镜东照西照,不禁潸然泪下)离别家乡已千里,举目四望,茫茫苍苍,宝镜使人儿女情长,肝肠寸断,留此物何用呢?(于是忍痛扔掉日月宝镜,继续西行)

禄东赞:公主殿下,前面有一条河,渡过此河,我们就进入吐蕃地界了。

文成公主:(回首故土,失声痛哭)天下河水尽向东,惟我一人向西行。禄东赞:公主殿下,请勿过于伤心。

文成公主:(擦干眼泪)说得对,不可以辜负父王的厚望的。我们快过河吧。

旁白:经过一个多月的艰苦跋涉,在春暖花开的时候终于来到了逻些城。男女老少奏乐欢舞,欢呼“赞蒙来了”。当地居民还唱民谣来欢迎文成公主。

旁白:松赞干布见公主来了便说:“欢迎大唐使臣送公主前来。”然后名江夏王按照唐朝仪式主持婚礼。婚礼在第二天便举行了。文成公主就是这样入藏的。文成公主入藏后把许多大唐的礼仪、文化和农作物都带到了吐蕃,使吐蕃人的生活得到改善。两人的生活过得很开心,也促进了唐蕃的友好关系。

主要人物:文成公主、松赞干布、 *** 官员、唐朝送亲官员

地点:日月山

主要情节:文成公主一行人,西行到柏海附近,与松赞干布等迎亲队伍相会,主要人物回顾往事,展望未来,愿为唐和吐蕃的世代友好共同努力。

剧情:

旁白:现在是大唐贞观十四年(公元640年),我们所在的地方是大唐与吐蕃之间的柏海。自从禄东赞大人传来消息:大唐贞观皇帝同意了我吐蕃的求婚请求,答应将美丽善良的文成公主送到吐蕃与我赞普松赞干布成婚以来,我吐蕃举国欢庆,赞普决定亲自迎接公主到我吐蕃。

松赞干布放眼眺望远方,禄东赞走上前来:启禀赞普,公主殿下马上就到,这位是大唐的使者、公主殿下的侍从官,请赞普向他询问有关事宜。

唐朝官员:拜见赞普。

松赞干布:免礼,大人一路辛苦了,请坐下讲话。

唐朝官员:多谢赞普。我大唐天子从贵国使者禄东赞大人那里已经感受到了赞普的英明,深感大唐与吐蕃结好,是我们双方的福祉。特派我护送大唐文成公主到贵国,与赞普共结秦晋之好。

松赞干布:感谢大唐对我的信任,愿吐蕃与大唐世代友好。请大人先为我说一说公主的事吧。

唐朝官员:赞普,我大唐文成公主知书达理,博学多才,美丽善良,聪明贤惠。愿与赞普共执连理,愿为大唐与吐蕃的友好尽心尽力,更愿吐蕃繁荣富强。公主也了解了赞普统一吐蕃、创立兵制、发展生产、改革文字等丰功伟绩,认为赞普是具有远见卓识的伟大领袖,对赞普钦佩之至。

松赞干布:公主太客气了,请大人为我介绍一下你们在路上的情况好吗?

唐朝官员:好的,赞普。我们告别贞观皇帝,从长安启程,先后经过了鄯州、鄯城、莫离驿、那禄驿,来到了柏海,真是历尽了艰辛。尤其是文成公主,从未走过如此长的路途,其中的艰难是很难想象的。但是,公主为了早日与赞普见面,克服了许多困难。更因为有吐蕃的多位使者悉心照顾,以及贞观皇帝与赞普的洪福保佑,才得以安然无恙。

为了表达公主和大唐对赞普的敬佩之情,更为了吐蕃在赞普的领导下,更加繁荣,我们特地带来了一些特殊的礼物,这是礼单,请赞普过目。

松赞干布:粮食种子;农业用具;纺织、缫丝、建筑工具;造纸、酿酒、制陶、碾磨、冶金等工具;各种技术书籍;等等。还有工匠。哎呀,我吐蕃今后发展有指望了。多谢大唐!多谢文成公主!我要立刻见到公主。

文成公主:拜见赞普。

松赞干布:公主一路上辛苦了,我松赞干布对公主真是望眼欲穿,今日得见,真是喜出望外。感谢公主能够到吐蕃来与我同甘共苦,一同为吐蕃的发展尽心尽力,更感谢为吐蕃带来如此多的珍贵礼品。我想,有公主的帮助,我吐蕃与大唐的友谊一定会更上一层楼,吐蕃一定会更加兴旺发达。我也一定会尽最大努力照顾好公主的。

文成公主:多谢赞普。

松赞干布:只是从这里前往吐蕃还有很远的路程,要经过众龙驿、牦牛河藤桥、唐古拉山和那曲,最后才能到 *** 。而且,从此之后,道路更加艰险,为了安全,公主还要弃轿骑马,我很为公主的身体担心,希望公主能够做好吃苦的准备。

文成公主:我早已准备好了。

松赞干布:公主,你怎么哭了,难道你后悔了吗?

文成公主:不,不后悔。我只是想到从此之后,我再也看不到大唐了,再也看不到我的父皇和兄弟姐妹了。一想到此,我就泪流不止。

松赞干布:一想到你一个弱女子,为了大唐与吐蕃的友好,远离家乡、远离亲人,来到语言、风俗都与大唐不同的吐蕃,真是太不容易了,我一定会尽最大努力照顾好公主,让公主在吐蕃生活的幸福、美好。为了帮助公主尽快适应今后的生活,我已下令工匠专门为公主修建了一座美丽的布达拉宫,相信公主一定会喜欢的。

文成公主:多谢赞普的盛情。我一定会为唐与吐蕃的友好尽心尽力。

旁白:文成公主在吐蕃和睦邦交,促进了汉藏友好,对吐蕃的经济和文化发展也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吐蕃人民用诗歌形式来表达他们对文成公主的尊敬和喜爱。

原唱一笑倾城的汪苏泷是汉族人吗?能吃狗肉吗

中文名-汪苏泷

外文名-Silence

别    名-小泷

国    籍-中国

民    族-满族

狗肉是美味佳肴,但满族人不能吃。

满族来源于女真人。据传说,太祖爱新觉罗努尔哈赤小时给明朝一县令当奴。一日,他给县令洗脚,见脚心有三颗痣,便哂笑。

县令道,亏有三颗痣我才当上县官。努尔哈赤问,老爷有三颗红痣就能当县令,我脚心有七颗痣该当啥官呢?县令一看,这孩童脚心果然有七颗痣,并呈北斗七星排列,当即惊出一身冷汗。

努尔哈赤见状,心知不妙,当即 *** 。县令得知后赶紧派兵追杀……努尔哈赤因饥渴劳累,昏死在芦苇丛中,追兵到来时,正巧有一群乌鸦落在身上。

追兵回禀县令,努尔哈赤已死,尸身已被乌鸦啄食。

县令不信,士兵又去寻找。此时,努尔哈赤在昏迷中已被黄狗拖过河去。努尔哈赤醒来后见黄狗已累死,痛心不已,便在岸上选了一块高地将黄狗埋葬,并立物为碑。

后来,努尔哈赤统一女真各部建立“后金”政权,也传下了不许伤害乌鸦和狗的民俗。为表示对狗和乌鸦的崇敬,满族人禁带狗皮帽子,更禁吃狗肉。对乌鸦也有说法,过年时要备好五谷杂 粮放在高处,供乌鸦食用。

而今,满族人多已“汉化”,对禁食狗肉这一习俗也已淡化,特别是对年轻人来说,已不存在这一饮食禁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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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特的我_

独特的我_550字1

我是一个既怕冷又怕热的人,寒冷的冬季我恨不得一直呆在被窝中不出来,炎热的夏季我总是会往有空调的地方钻,就连我的妈妈也说我是一个热不得又冷不得的人,说我太娇气,可是我就是受不了么。

在夏天别人还没出汗时我就开始出汗了,当别人出汗时也不会将衣服汗湿,可是我就不同了,要是在夏天里哪一天我的衣服没有被汗湿,我就正的要高兴死,坐在教室里上课,每次我衣服汗湿后我都会觉得很尴尬,所以我从来不做前边,能往后坐绝对不会往前坐。在家里时,就算我坐在电扇前吹着风我也会流汗,所以连我父母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也就由着我往空调房里钻,只要我不整天整天的呆在空调房里就行了,因为空调吹多了对身体不好。

在冬天里我每天都会穿的胖嘟嘟的,估计摔在地上都没有感觉,所以我的父母在冬天从来就不用提醒我要多穿衣服,因为他们提醒我的时候我早就将那些保暖的衣服穿上了。在学校我只能每次坐在窗口看同学们在雪地里玩耍,看的我都快羡慕死,可是我又不敢出去玩,因为外面可比教室里冷多了,我还是愿意呆在温暖的教室里,所以大家也早就见怪不怪了,反而会每次去买吃的时问我吃不吃什么,他们给我带回来,所以我很庆幸我和他们是一个班的学生。

所以我自己都觉得我是一个怪人,也许是我的一直太差吧!可是妈妈总是会时不时的做些好吃的为我补身体,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我的体质还是这样,反而我的体重却增了不少,这就成了现在的我的另一个伤感的地方。看来呀!我以后还是就这么过吧!反正早就习惯了,要是突然变了也许我还不习惯呢?

这就是我,个性独具的我,但你看到一个上诉描述的人时,那么那个人就一定是我了,你呢?你又有什么独特的地方呢?每个人都有自己所独特的地方,你自己发现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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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对“老师”这个名词,只有两种概念:要么只是一个模糊不清的概念;要么就是在学校当职就业的便称老师。没有一个人真正的去思考这个名词真正的含义。我直到学了《师说》这篇古文,直到我看到“故无贵无贱,无长无少,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我才知道原来这就是老师,可我又不禁反思:这就是老师了吗?我疑惑地问,却无人回应。

我漫无边际地走在操场的草地里,这个问题一遍又一遍的在脑海里走过……累了,我坐在草地上,随手一摘,一颗小草就站立在我的指缝里一个无数次经历过的镜头,在这一刻去有一次又一次撞击着我的心灵。

我看着它,发现它每时每刻、每分每秒都伴我们左右。只要我们的眼睛累了,它那娇小不起眼的身姿就会及时出现在我们的眼帘里,用它那绵薄之力保护着我们的眼睛。在此同时,它也保护着被人类无情破坏的生态环境。哪怕它的力量薄弱到常被忽视与践踏,他依旧不求回报地帮助我们。

我犹记得之前洪水过后,躲在家里避难的人们个个流露出疲惫脆弱的神情;而任由洪水吞没它们身躯的小草,在水中与洪水做了长期斗争的依然站立在那里。我耳边似乎传来了老师长辈们的教导,可这些教导都不及这一刻来的让我震撼。每次做事都求回报的我,每次半途而废的我,被人伤害记仇的我,这一个个的我让我厌恶。我发现自己不如一颗小草,它那不求回报,以德报怨,那顽强不屈的品德是让人无法忽视,这些品德连带着让它那娇小不起眼的身影变得庞大而不可忽视。

我又想起《师说》里面的的话,故无贵无贱,无长无少,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是啊,道存在的地方就是老师的所在之地,不管是人是物,只要有道理,他就是老师。小草在这一刻就是老师,他用自身经历教育我这个学生,改变着我。我不知道以后还有多少位老师,但都不如这一位来得独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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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特殊的女孩,没有漂亮的脸蛋,没有苗条的身材,更没有聪明的头脑,有的只是一头枯草似的卷发,一个绝对发育不正常的身高。仿佛我的出现只是为了衬托他人的出色,但我知道上天是公平的,他不会对任何人偏袒。所以,虽然上帝给了我许多平凡的东西,但他并没有给我一条平凡的人生之路。 从我出生的那一刻起,上帝便不停地眷顾着我,给我许多的磨难,让我在刚出生时,就面临严峻的考验,上天就让我在生死之间搏斗,让我作为一名只在妈妈肚子里仅呆了七个月的早产儿出现在这个世界,还给予了我许多的病痛。回想当初,走在上学的路上,我永远是追着人家 *** 后面跑的那一个,站在学校的队伍中,我始终是排在最前面的那一个,放学回家,我也是最后回到家的那一个。这一切的一切,全都是因为我人小跑不动,个子矮,必须站在最前面,身子弱走不快只得落后。

如今,我挺过来了,我风风光光地,快快乐乐地走完了我的童年路程,而且,正是由于这些特殊的人生感悟,我在学习上才有了一点点成绩。我觉得如果我将来取得了成功,那么,我应该感谢我人生的那些逆境,那些不足,而不是那些顺境。因为那些磨难激励着我不断前进,鞭策着我不懈奋斗。

仔细审察自己,我深刻认识到自己是多么特殊:一个特殊的外表,一段特殊的经历,更有一个特殊的人生。而我,并不觉得这些特殊会给我造成困扰,我相信只要我坚持自己有的,走自己的路,终有一天,我的特殊不会再成为笑柄,而会换来一束束羡慕的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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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我,独一无二的我,我有着浓浓的眉毛,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配在那高高的鼻梁上,生气的时候,眼睛瞪的大大的,活像一只警惕又机灵的小老虎。我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就是有点爱多管闲事,但我也有许多爱好,比如;弹琴,看书等等。

   小小“蛀书虫”

对于我来说,废寝忘食用在我身上是再贴切不过了,我看起书来就把其它事忘到后脑勺。就说我上次吧,妈妈炒菜时没酱油了,妈妈要我去买,我只好硬着头皮去买,边走还边嘀咕“我看书看得正有味呢!非要这时要我去。”我正走在买酱油的路上,突然眼前飞过熟悉的四个大字_新华书店,我像饥饿的小羊跑进了鲜嫩的草地,痛快的'畅饮。我仿佛进了书的海洋。12点了我拿着钱稀里糊涂地买了一瓶醋,跑回家。妈妈问我:“酱油呢?”在这里。“我递给妈妈醋。”这哪是酱油呀!“,妈妈有可气又可笑的说,”这是醋。你真是个蛀书虫。“这有什么办法,谁要我这么喜欢书呢。

   小小班干部

在学校里,我可受过许多”罪“,不信你听我来说说吧。

“早读罪”对我来说是最伤脑筋的事了,一早读,教室里就乱哄哄的,直到上课了才安静,总是免不了一吨骂。

“晚回家罪”,对我来说是最为常见了。出黑板报,收作业,经常让我晚回家,作业也经常写到深夜,但每次进选班长都是我的票数多。我还真算是合格的班长呢!

我就是我,我为我感到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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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我是一名5月份出生的金牛座女生谭思睿,我长的虽然不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载的女孩,但是,我是一个个性豪爽,直率的女汉子,天生的正义感使我深受同学的喜欢。

我的爱好是打篮球,在小学,我也与别的班打过比赛,还取得了优秀的成绩,我在这优秀的成绩中与篮球埋下了不解之缘。

我毕业于上南街小学,那是一个美丽的地方,它在我记忆的扉页上留下了完美的句号。

在军训期间,我交了一名志同道和的好朋友贾骊宁,当快比赛时,贾骊宁当上了体育委员,当然,这是第一次,有错误是不可避免的吗,但是我看着贾骊宁坚持不懈的精神,我仿佛心里也充满了力量,我看着贾丽倪那坚定不拔的神情,仿佛与郑燮这位大诗人笔下的竹石一样:‘‘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我看着贾骊宁,眼神里好像写满了73班必胜的信心,我相信,我与贾骊宁的友谊可以天长地久,在我五彩缤纷的初中生活中留下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在初中学习中要更加勤奋,法国的罗曼罗兰说过,最可怕的敌人,就是没有坚强的信念,所以,我要努力学习,争取考上长治一中,一个人的真正伟大之处就在于他能认识到自己的渺小,所以,我如果遇到不懂的题,要虚心请教老师,同学。

梦想,是注定孤独的旅行,路上少不了质疑和嘲笑,但,那又怎样?哪怕遍体鳞伤,也要活得漂亮。你否定我的现在,我决定我的未来我就是我,一个独特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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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啰,大家好,我是洪舒羽,英文名是jane,以前同学们都叫我“小羽”,现在的我已经是一名七(3)班的新生了,走进新的学校和班级,满眼是陌生的面孔,难免会有些孤独和寂寞,我很想和大家成为朋友,下面让我先来介绍一下自己吧。

我没有沉鱼落雁的容貌,却有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但是右眼下的红痣总是显的格格不入。但是这仅是属于我的标志。我没有标准中学生的身高,但我依然相信,我长高的愿望总有一天会落实。

我喜欢笑,“笑”是露出愉快的表情,发出欢喜的声音。有人的地方就会有欢声笑语。和熟人招呼时,我会露出灿烂的笑;课堂上,老师幽默诙谐的举动,我会心的笑;作业时,因为攻克一道难题,我会开心的笑;玩耍中,同伴的一个“鬼脸”,我会嗤嗤地笑;看电视时,因为剧情的滑稽,我会开怀大笑……总之,笑已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可见,笑对于我们来说是多么重要。

那一次,我正在看最近热播的《我们都爱笑》。果不其然,里面的内容真是可以让人笑到三天三夜。其中里面有一段名叫《零钱》的片段。一个人需要零钱,便去超市买了一根棒棒糖,并不断地嘱咐店老板找零钱。老板被他“折磨”的不耐烦了,便拿出一大袋的一角零钱(那个人付的是100元),总共给了他990角。这时他瞪大了双眼,可是他面对着老板的霸道,不得不接受那慢慢地零钱,也不得不提着裤子回家。“哈哈哈……”看到这里,我这个笑点低的女生便不顾形象的哈哈大笑。只要我一笑,就一发不可收拾。这不,我又笑了一个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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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多面性格的女孩。亲朋好友们也是“各执一词[注: 执:坚持。各人坚持各人的说法。形容意见不一致。]”。有人说我“安静文雅”,有人却称我为“调皮鬼”,还有人说我“小肚鸡肠[注: 比喻器量狭小,只考虑小事,不照顾大局。]”,也有人说我“热心助人”,有人说我“二”,但也有人说我心眼多的像“蜂巢”……而我却在一旁沾沾自喜[注: 形容自以为不错而得意的样子。]:你们是摸不透我的。

缺点虽为我的生活增色不少但也使我的苦恼“大幅度上升”。

我的记性不好,经常脑子短路。我们是初一新生,自然少不了军训,这不,老毛病又犯了:酷热的太阳下我们正在练习着齐步走,一颗颗汗珠在脸侧“滑滑梯”。哎呀!我被自己的叫声吓了一跳——班长那胖乎乎的小脚被我踩到了,刚要道歉就被教官的一声:“立定!向后转!”给拦截下来。这也就3秒钟的时间,我居然给忘了!班长的一句:“你真行啊!”更是让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注: 指弄不清是怎么回事。]”事后,我才恍然大悟[注: 恍然:猛然清醒的样子;悟:心里明白。形容一下子明白过来。],连忙向班长道歉。唉,连我都不得不佩服我那惊人的记忆力。没办法,谁让我就是我呢!

我喜欢忙碌又充实的生活。他会使我忘掉所有烦恼,用心去完成每一件事。而我又喜欢在一个飘雪的天气,独自一人走在公园的小路上。他会使我“心如止水”,仿佛置身于这喧嚣的世界之外。可能每个女孩子都有这种感觉吧……

13岁的我正处于叛逆期,总喜欢朝反方向走。因为我生活在一个叛逆的世界里,所以在家里我并不是一个被人想象中的好孩子。父母对我的训斥,即使我清楚他们是对的,但口上却丝毫不肯让步,只会暗中慢慢改正。

这就是我,一个多面性格的女孩,一个时常“脑子短路”的女孩,一个爱忙碌又爱安静的女孩,一个叛逆时期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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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湾啊,澎湖湾啊,外婆家的澎湖湾??????”一支歌,唱出了多少人的童年记忆,是啊,似乎每个孩子的童年都与“外婆家”难舍难分的情谊。我的外婆家虽然没有“澎湖湾”,但那儿真是我心中的一块宝地。

沿着山路,迂回曲折,伴着路边的烂漫山花,一路崎岖而上,不久,就可以看到那座落在山腰上的外婆家??????

儿时的记忆里有着抹不去的这儿的影子。这儿虽算不上什么风景区,但风景确乎是极美的,前提是需有双发现美的眼睛。

小时候总和小伙伴们一起到离外婆家不远处的湖边去游玩。

湖,是大地的眼睛,是大自然最富有姿容的表情。看那湖水碧蓝碧蓝的,水灵灵的很哩!上面载着白云、蓝天、花儿、树??????那叫个内容丰富啊!我和伙伴们常来这湖边钓鱼,我可以清晰地看到比较浅处的水里鱼儿欢乐地甩动着自己的尾,划出一簇簇晶莹的水花,像冒泡泡儿似的。伙伴们总是在湖边的土里挖出蚯蚓来当鱼饵。我们总看着湖边的风景,有说有笑,以至于惊跑了鱼。围着湖的堤上长着郁郁葱葱的树,像是一个个小骑士,守护着这位美丽的湖公主。而我和伙伴们就这样坐在湖边,听着鸟儿的歌唱,看着水里的小鱼,偶尔有一只蜻蜓掠过水面,点缀了我们童年的梦??????

外婆家是我童年的摇篮,这儿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早已熔铸于我的童年之中,成为我心中最独特的美!

是啊,在我心里,这边风景独好,它将载着我童年的梦,带着我飞向美好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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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渐渐昏暗,枝头的几只麻雀却还在叽喳吵闹着,令人心生烦意。看着手中字迹斑驳的试卷,上面的红色,似要渗出血来,如同是拼死搏杀而战死沙场的将士倒在地上。我不忍心再看,起身朝家走去,夕阳将人的背景和愁思拉得很长,路旁一地蒲公英,于我眼中也不过是一地白霜,任漫天飞舞,不过争一隅立身之地。

第二天清晨,我偷偷跑出家门,想在附近走走。秋已至,不,是秋已深,叶已落。满目凄凉,甚至说是凄惨也不为过。如此了无生机使本想散心的我变得更加烦闷不爽。不知不觉来到了小区后的土山。刚想抬步离开,远处的一抹金黄吸引了我的目光,跑近细看,是从野菊花!它们在荒凉的枯草丛中灿烂的开放着,它的香气不是那种让人烦腻的香甜味,而是质朴天然,还夹杂着丝丝甘苦。为这个肃杀的季节添上了一层金黄的暖色调,这是灿烂的、热情奔放的色彩,让人移不开视线。我的心情不再那样压抑,而是随着它们渐渐“活”了起来。

望着眼前的金黄,我想起了一千年前的那个落第秀才,同我一样带着抑郁的心情,当他策马在山间狂奔时,那在猎猎的秋风中傲然怒放的野菊花蓦然闯入眼帘,顿时爽朗了他的心情,多日的萎靡困顿一扫而空,在呜咽的西风中,他壮志豪情,作诗一首:“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这里,菊花不再是草木之花,而是傲天下的霸王之花!

回看我眼前的这丛菊,似也有了一股豪爽的劲,点燃荒凉的秋月,点燃我的内心。

抬头,清爽的秋风将天吹得更加高远,也为我吹来了几分爽气,风中夹杂的野菊香沁人心脾。

犹记那个秋天,那片野菊,那段历史。都在我记忆中不败的绽放,成为爽朗在我心间的独特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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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粒沙中看到一个世界,一朵花里藏着一个天堂,一抹暖光中隐藏着一个独特的我。----题记

独特的世界有独特的我,亮出我的独特才是我的独特。

人说,生命是初生的无知,少年的天真,青年的成熟,中年的独特,老年的愤世嫉俗;生命是母爱的慈祥,父亲的严厉,朋友的关怀,是世上一切情感的组合体;生命是“余晖衬夕阳,青松立峭壁。”“万里平沙落秋燕,三月阳春映春雪”,是宝刀快马,是“金雕美酒,冷月孤歌。”的漂泊。我说,生命是亮出自我个性,展露独特风范,竞相争斗,拼搏奋进的世界。

李白正是有“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独特,才成就了其诗仙之号;杜甫正是由于“长夜沾湿何由彻”的独特,注定了他“民间疾苦,笔底波澜”而成为诗圣;如果没有“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独特人们还会记得文天祥吗?如果没有“数点梅花亡国恨,二分明月故臣心”还会有史可法吗?

亮出自我的独特,共同欣赏各自的独特,从欣赏中求长补短,不断进步。亮出自我,展示自我,应该成为我辈的独特追求,我们更应该具有“世界因我而独特”的思想抱负,扬起我们独特的个性之帆。用心去拥抱世界,用爱去点燃希望,随春之朝气,夏之绚烂,秋之收获,冬之飘逸,以“乘长风,破万里浪”的气势主宰的行动,去描绘人生的经纬,寻求坐标,打造自己的独特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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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之大,风景之多。有的风景雄伟壮观,有的风景则诗情画意;有的风景分外妖娆,有的风景则古色古香。可总有一个地方样样齐全,既有豪放的一面,又有温柔的一面;既有时代的熏陶,又有古代的渲染。所谓的旅游观光胜地,就是这儿了。

这里的石窟最雄壮,这里的牡丹最娇艳;这里的山石最奇特,这里的花鸟最快活。

这里的山石被打造成了龙门石窟,这里的水土又养育出了国色牡丹。

这里的龙门石窟,已有一千年的历史了,从古至今,经历了多少风吹、雨打,仍安然地坐在这里,供游客欣赏。大大小小两千多个窟龛,就存有佛像十万多尊。最大的佛像——卢舍那大佛,通高17。14米,头高14米,耳长1。9米左右,耳朵里就能站一位中年男子。再加上端庄又慈祥的表情,更让人由心底生出一股敬畏。石壁上的一个个小佛像,显得格外壮观。看,这些小佛的长度只有2厘米,一个个整齐地坐在正方形的小格子里,仿佛在寺庙中静静地念经,感受天地之间的智慧。

这里的花王牡丹,让我见识到什么才是真正的国色天香——各种各样、各具特色的牡丹。洛阳已是国内牡丹最大的生产基地。这里的牡丹花朵硕大,色彩娇艳,香味浓郁。“二乔”更显得艳丽、富贵,“金晃”更显得夺目、迷人。

小巧玲珑的“荷包”牡丹,仿佛一个个小的灯笼挂在细软的茎上,风轻轻吹,又恰似银铃振起。

即使站在高峰之巅,历数世界的千变,也没有这边的龙门石窟更雄伟壮观;即使走在诗画之林,回顾历史的传奇,也没有这边的国色牡丹更诗情画意。这边风景独好——河南,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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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我,不需要姿态,也能成就一场惊鸿。

优雅抬手的姿势,太做作,我不喜欢。一首《丰收锣鼓》要多快,有多快,要多洒脱有多洒脱。干净利落,随便一抬手,更是游刃有余。帅气却又单纯。

指甲蜻蜓点水,便能发出异于常人的热烈。那些人还可以微笑着,在岁月的流失中毁掉自己。被真实抛弃。

初次见她,茶便卡在喉咙,从没见够这样的女孩,我也想像她一样,却怎么也做不出那份单纯。古筝有些破旧,有些模糊。可每一根琴弦,每一抹痕迹,似乎都记载着跨越千年万载的故事。

紫蓝色的上衣再配上一双冷眸,不算绝美,却让人离不开视线。她坐下来,那也算坐?那么霸道,那么冷,那么陌生。

“你还打算在这里学琴吗?”一个琴行,老师走了,又来了一个新的老师,还那么拽,真是要考虑考虑。

星期三,我又被父母打得遍体鳞伤,只是这种痛我已习惯。在那个三月雨季,竟又碰到了她。“我最大的缺点就是不知道怎么讨好别人,全县第一又怎么样?古筝弹得好又怎么样?我就是不会像哈巴狗一样摇尾巴,我们家本就是书香世家,我的血统不允许我这么做。它只允许我勇敢吟唱自由之歌。”

早已冰冷的身体,在那天温暖;早已挫骨扬灰的心,渐渐愈合。“我和你很像,从小没人爱,叛逆,但我爱我自己。”我们是一路人,都不会给别人喘气的机会,直接撕裂困难的咽喉。

她小时候也叛逆,但不妨碍她成为一个好老师。那我是否也有机会重生一次。

我不需要姿态,也可以成就一场惊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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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颗星星划破天空,飞向了山谷间。于是它陨落了,天上再也没有了它的踪影,但它却构成了那个山谷独特的风景与美丽的传说,它是千万颗星子中不平凡的一颗。

以前,总有人说我是“好学生”,即成绩好、人缘好、人品好。其实,只有我自己知道,成绩吧,排在年级一个不显眼的位置;人缘吧,没多少朋友,不善交往,因为我觉得说话太累了,干脆省却了事;人品吧,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儿,可有时也会藏点小小的坏心眼,但不知道为什么,我特别讨厌“好学生”。

今年,说我是“好学生”的人少了,因为有少部分人知道了:那个李云芳啊,外冷内热,特别能疯,还特能闹。要知道,这可得要两年的同学情做基础的。

我的理想是做一名出色的警察,刑侦警察。

在我们班,这个理想确实很奇葩。看他们那样儿就知道:某君一脸惊讶状,不相信地说:就你,还想当刑警?我看你还没抓到坏蛋,坏蛋就把你先干掉了吧!哈哈……然后就像讲笑话一样向别人讲去了。

哼,古有花木兰替父从军,今有任长霞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我相信,我的刑警梦绝不是空谈!二十年后,也许会有一个令坏人闻风丧胆的女刑警,说不定就是我呢!

也许,如今的我只是一个中学生,普通的茫茫人海中都是我的身影,大千世界,我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但我又时和别人不一样的,我是唯一的自己,因为我有着自己的“刑警梦”,有着自己独特的个性,有着自己的卓绝和奋斗。

璀璨星空,散发着三千年前的光芒,清辉素颜,星月的神话。我愿做一颗星,在山谷间谱写自己的独特篇章……

细品生活,细看人生,其实我和别人不一样,我有许多亮点,譬如我的梦想。也许这个梦想很平凡,但能坚持做平凡,简单的事,就是不平凡不简单。

执着平凡,我可以不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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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头黑发,一双亮晶晶的小眼睛,两只又大又聪明的耳朵,一个塌鼻子的帅帅,再加上一张能像小白兔一样吃东西的嘴巴,组成了一个独特的胡祖瑙。

我是一个小男孩,喜欢运动、电脑、零食、冬天的冰淇淋和爱情。我喜欢运动,因为我们家有太多的运动器材,羽毛球、飞盘、排球、篮球、羽毛球等等,数不胜数啊;我喜欢玩电脑,因为摩尔庄园是这个国家最受孩子们欢迎的网站。我可以工作,养花和宠物。我喜欢零食,因为它们会让我肚子咕咕叫。当然,我不能吃太多!我喜欢

我的学习成绩在班上名列前茅,每次发论文,我的分数通常在90到100分之间。我对书的背面很熟悉。当我全心全意地参加考试时,我通常不会紧张,所以我没有不及格。

我还有许多有趣的故事。你想听听吗?让我们谈谈校园里的一件有趣的事情。

我和我的伙伴们组成了一个特殊的团队,并实施了许多特殊的行动,比如在操场上玩爬山虎,在食堂扔草包,在墙角找蜗牛。

这不,我们又出发了。这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你今天打算做什么?为什么今天不爬梯子呢?我建议。好主意!张一川同意了。于是,我们来到梯子前,看见张一川唰唰唰爬到了顶上。转眼间,他飞到了另一架梯子上。太棒了!然后范雨林也跳到了顶端。一开始我有点害怕,他们告诉了我这个秘密,我也知道了!我们像小猴子一样荡来荡去。我们太高兴了,以至于不知道如何描述它。

这就是我,一个有个性的男孩和一个淘气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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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你身边的风景漂亮吗?美丽的风景是否让你陶醉?我认为我身边的风景是再“美丽”不过了,也让你们见识见识吧。

早晨我在附近跑步,跑着跑着被一个塑料袋给绊倒了。那个红色的塑料袋在黑土地中间真是太“抢眼”了。站起来一看到处都是“五颜六色”的,还不时会闻到一股酸臭味。

上午我来到街上,开始的时候街道看起来挺干净的,走了不久就看见一个个塑料袋飞上了树,飞远了我就看不清了,是我视力不好吗?当然不是,而是汽车驶过后带起了尘土,使天上灰灰的一大片,根本就看不清什么东西。

道路两旁的垃圾池里堆放着大堆大堆的垃圾,一大群黑压压的苍蝇正在享受着美食,垃圾池外也有垃圾,行人在很远的地方就会闻到那股恶心的味道。走到附近也会故意避开。那种场景多看一眼就会让人不舒服。

吃午饭时我来到了一家小吃店,叫了一碗面条,桌子上到处都是油,还有上位客人吃掉了的菜,根本就没有擦干净。我还看见店主把带有剩菜的汤水倒在门外。再看店里面,到处都是黑的,估计那是油垢,看着就有恶心的感觉。

在坐车回来的路上,我一直在到处看,希望寻找着真正美丽的“风景”。在车子飞快闪过的一瞬间,我看见一个小孩在阳台上浇花,浇花的水全都滴在了楼下的衣服上。楼下晒衣服的人开始大声的骂了起来。后来的事我就不太清楚了,或许她们会大战三百回合吧,我觉得那小孩也不是省油的灯。

这就是我无数天里看到的风景中最难忘的,你觉得它美吗?或许许多的人都对这样的风景习以为常,但你真的不想为改变这样的风景而努力吗?

敢爱主角为什么要叫罗永浩

估计是罗永浩搞自传 。罗永浩会营销 所以敢爱的罗永浩是广告专业。敢爱的罗永浩搞教育,老罗也搞过英语学校。怎么着都有点营销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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