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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明器,是古代人们下葬时带入地下的随葬器物,因为是给死人用的,也被称为冥器。在早期还指诸侯受封时帝王所赐的礼器宝物。至于什么是名器,性子急的朋友,可以直接翻到最好看答案。
一般来说,下葬用的明器大多用陶瓷木石制作,也有金属或纸制的。有实物也有替代品。
在《释名·释丧制》解释:“送死之器曰明器,神明之器异于人也。”而《盐铁论·散不足篇》则解释:“古者,明器有形无实,示民不可用也。”
明器因为仅供“送死”之用,实质也就是随葬品。从旧石器时代晚期开始,明器已经出现在墓葬中。距今1.8万年的北京周口店山顶洞人墓葬遗址中,曾发现一女性头骨外有七颗制作精细,用赤铁矿染成红色的小石珠。称为最早期的冥器雏形。
而到新石器时代,明器的使用更为普遍,种类也日渐多样化,有装饰品生产工具、饮食器、生活用具,甚至谷物、家畜等。
夏商周时,明器作为等级的表现,已经独立形成了一种使用制度。比如青铜明器,西周有种“列鼎制度”,规定墓葬中明器鼎的数目依等级而变化,从天子九鼎到士一鼎,有着严格的等级规范,分为五个等级,鼎数依次递减。然而,真正作为正式的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的明器制度是到唐代才确立的。
明器种类繁多,几乎包括了所有的生活用品,比如衣服鞋帽、碗碟、壶罐、钱币、铜镜、车、乐器等,甚至还有房屋(多以仿制为主)。另外还有模仿人、动物形象而制成的俑。形形 *** 的明器,构成的是一个完整的与现实人生相一致的地下世界。
从古墓中发现的历代明器,精品迭出,异彩纷呈。比如著名的曾侯乙墓编钟,秦兵马俑、唐三彩等,都是国家乃至世界级的珍宝。
在1968年河北满城一号墓出土的中山靖王刘胜的金缕玉衣,用去1100克金丝,2498块玉,可以说的上最昂贵的冥器了。本身器物的价值已经难以估量,再加上精雕细琢的工艺,以及近2000年来所产生的历史文化意义,这件用做明器的“衣服”真的只能叫做“天衣”了,世间凡人连膜拜的份儿都没有。
在古代,冥器人人都可以享用,但只有天子和王侯可以使用金缕玉衣,到了东汉就只有天子能独享了,王侯贵族、公主用银缕玉衣,大贵人、长公主用铜缕玉衣。据说玉衣能防腐,但满城汉墓出土时,刘胜尸骨早已成灰了。显然这不过是自欺欺人的安慰罢了。
相比贵族,平民的明器最为普通,纸钱至今都常见。因为在阴间使用,也称为“冥币”。纸钱最早起源于汉代,六朝后盛行至今。
与之相似的是“买地券”,等于阴间使用的地契,用来向阴间的冥吏及周围墓主展示死者对墓地的土地所有权。最早源于东汉,被刻在铅板、玉板或陶柱上。东汉后多刻于砖石上,大小与墓志相当,多置于墓室或甬道及墓门附近。
除此之外,镇墓兽和铜镜是两类较为特别的明器。陶质或木质的镇墓兽被雕刻成一种人、兽、鸟三者合一的怪物,据说能降妖伏魔,阻挡阴间鬼怪来侵扰死者灵魂。而铜镜的作用则是悬于墓室顶部正中,以照亮墓室,使死者灵魂能破除黑暗,重见光明。
明器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从最初的实用之物到后来的“有形无实”之器的阶段。
先秦时,明器以实用之物为主,无论动物、器皿都用真实之物,甚至人也是将活人杀死殉葬或活埋,十分野蛮残忍。随着文明的推进,秦汉以后,活人冥器逐渐被各种实物的替代,到了隋唐时更有专门的厂家生产各类明器,并通过专门的店铺销售,这种店铺当时称之为“凶肆”。专业化生产也就意味着明器的使用更多是象征意义,而没有任何使用价值。
最后,可能有人要问,小编还没有解释什么是“名器”。
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但却不好意思回答。小编只能说,这东西原本是指名号与车服仪制。也指名贵的器物,亦特指钟鼎。但现在却受到日本文化影响,变成了一种特殊的文化用品,不是给死人用的,而是给活人用的。羞羞的,只限于成年人的玩意,某种替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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