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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机关英模事迹(政法英模事迹剖析材料)

芜湖检察 今天

关于拟选树芜湖市第二批“我身边的政法英模”先进典型的 公 示

根据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统一部署和要求,为弘扬政法干警奉献精神,激励和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忠诚履职、为民服务、担当作为,在全社会展现政法队伍时代楷模、时代正气、时代风采,依据《芜湖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及《关于在全市政法系统广泛开展“我身边的政法英模”选树活动的通知》安排,在基层政法单位广泛发动推荐的基础上,经领导及专家评审,拟选树马琼等10名同志为芜湖市第二批“我身边的政法英模”(以姓氏笔画排序),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18日至8月26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整顿办反映,反映的内容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提供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并加盖本单位公章。通讯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66号邮 编:240001联系电话:0553-7711376 3991097芜湖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8月17日

卫 恒男,1981年1月出生, *** 党员,现任市公安局镜湖分局弋矶山派出所四级警长。

事迹简介

该同志先后获得嘉奖1次,个人三等功1次,个人二等功1次,并荣获芜湖市公安局“扫黑除恶”十佳标兵、安徽省优秀人民警察等荣誉称号。自2016年以来,卫恒连续参与市公安局组织的“10.30”“1.15”“12.26”“7.23”等扫黑专案,侦破5个黑社会性质组织。2018年,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卫恒被推选为安徽省扫黑骨干民警。他圆满完成了3个“套路贷”集团的涉黑起诉工作,同年被选调为 “12.26”专案组成员。他凭借坚定的政治立场,较强的业务能力,为犯罪组织的涉黑定性和顺利移送起诉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自2020年以来,他重点针对扫黑除恶开展“六清”工作,经过半年多的蹲守,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将镜湖辖区最后两名涉黑涉恶逃犯抓获,并圆满完成两个恶势力犯罪集团起诉工作,极大提升了辖区内居民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马 琼女,1969年9月出生, *** 党员,现任芜湖市女子看守所所长。

事迹简介

该同志先后荣获全国公安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成绩突出个人、全省三八红旗手、全省第二届职工职业道德十佳标兵和“五一”劳动奖章、全省最满意人民警察、全省优秀人民警察、芜湖市劳动模范等各项荣誉,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该同志自2014年“市女看”成立任职以来,结合各岗位实际,在警力常年紧张的情况下,形成一套贴合实际、较为实用的勤务模式,保障看守所核心岗位力量,并带领这支“娘子军”严守各项安全制度,以人性化管理为着力点,成功化解多起可能发生的监所安全事故。2016年7月在芜湖面临数十年难遇的洪灾之时,她率先垂范,日夜坚守岗位,制定多种预案防范倒灌风险,直到灾情缓解。2017年7月,她统筹兼顾,克服看守所超负荷羁押的困难,顺利完成100多名从外省抓获的电信诈骗人员大规模案件收押工作。高墙战“疫”打响,为确保监所零感染、零事故,该同志在警力不足、防疫物资紧缺的情况下,连续作战、主动替岗,动员疏导、稳定军心,合理安排警力及防疫物资,积极配合改造监所环境,科学设置物理隔离、增设远程会见视频系统,避免了疫情期间监所人员频繁出所风险,保障了刑事诉讼活动,提升了服务诉讼水平。在监管场所这个特殊阵地上,她以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身先士卒、秉公执法,实现了连续七年监所安全零事故、民警队伍安全零违纪的“双零”目标。

叶 葵男,1968年1月出生, *** 党员,现任南陵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

事迹简介

在从事视频侦查工作中,积极创新思维,拓宽思路,通过不断摸索,在实战过程中总结出四种视频侦查技战法,即:视频报警联动法、视频轨迹追踪法、截取图像比对法、时空圈踪拓展法。此视频侦查技战四,2012年在省厅刑侦总队刑侦研究栏目被采用并推广,被省厅评为第六批“三项建设”优秀项目。2019年在侦办一起国保专案过程中,叶葵仅凭一名重点人相片经过一周的视频工作,从海量的视频信息中找到了嫌疑人的踪影,并发现其共同出行人员2名,根据视频中嫌疑人出现的时间、地点开展追踪,锁定该犯罪嫌疑人活动和藏身地点,案件侦办取得了重要突破。经过一个多月调阅大量的视频资料、查看分析后,一个人员众多、分工明确的犯罪组织,被由点到线、由线到面逐步清晰呈现在专案组面前,省厅督办案件得以成功告破。今年以来通过视频侦查和研判协破案件6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0余人,并抓获在逃人员9人。7月6日南陵城区发生一起飞车抢夺案件,叶葵通过视频侦查发现嫌疑人作案前在给摩托车加油后丢弃的矿泉水瓶,由此打开案件突破口,后成功抓获嫌疑人。叶葵同志曾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芜湖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个人”“芜湖市公安机关两星一兵之‘岗位标兵’”、全省公安机关“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并被安徽省公安厅聘为第一届、第二届全省刑事科学技术特长专家。

刘茹明女,1968年2月出生,1988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芜湖市南陵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股长。

事迹简介

先后获安徽省依法治省和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安徽省涉军 *** 先进个人、司法部“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先进个人等称号,两次记三等功。三十多年来,她总是以高昂的 *** 、饱满的热情倾心于各个岗位,点点滴滴地奉献,默默无闻地工作。为保证弱势群体得到高效的法律援助,她在全县组建一支由38名执业律师组成的法律援助服务团,并在县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妇联、共青团等19个单位设立专业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县172个村(居)建立了“一村一法律顾问”和法律服务微信群,创建“半小时法律服务圈”,实现县、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覆盖。她把法律援助聚焦精准扶贫工作,实现法律援助与全县建档立卡扶贫户的精准衔接,开辟扶贫户免予经济困难审查的绿色通道。将贫困户、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纳入法援帮扶体系,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主动提供上门服务,真正打通法律扶贫“最后一公里”。落实了刑事案件全覆盖,实现“办案零收费,服务零距离,群众零投诉”的法律援助目标。自2016年10月任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以来,她已受理2600余件法援案件,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1400多万,受到群众的广泛赞誉。连续三年在全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绩效考核中排名第一,连续四年在全县民生工程绩效考核中排名靠前通报表扬。

吴 迪男,1982年6月出生, *** 党员,现任芜湖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

事迹简介

该同志自2004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5次,获得个人嘉奖7次,两次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优秀人民警察”,2020年被评为安徽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工作中,该同志坚持铁腕执法。针对执法监督实际,制定“严、细、准、全、清、快”的案件审核、监督标准;在重大活动安‎保、‎群体‎性违‎法犯‎罪事‎件处置、‎各项‎严打‎整治‎行动‎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处理中,做到‎提前‎介入‎、主动指导、严格监督,经他审核把关的1600余起案件未出过一起错案、假案,未发生一起行政诉讼败诉和国家赔偿案件。坚持法治匠心,以信息化助推执法规范,从绿色执法难点顽疾出发,研发执法监督360系统,对执法办案各环节的异常执法数据全流程、全要素、全方位、精准化线上即时监督,累计梳理执法异常数据10余万条并全部督促整改,有效推动了执法规范和全面监督。坚持服务基层,依托省级法制教官身份,设置24小时法律服务热线,先后开展教‎育培‎训60余场,解答各类法律咨询2000余次,被省厅列入全省首批“法治人才库”。响应组织号召,带领援鄂警队队员奋战抗疫一线,拦截盘查车辆22211台,核验人员身份和体温36320人,参与处置劝返不符合通行条件的车辆及人员30台、70人,排除安全隐患17处,协助转移病患9次,服务群众120余人,以行动支持防疫抗疫大局。

陈湄女,1980年6月出生, *** 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03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芜湖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事迹简介

陈湄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工作求真务实,先后荣获“安徽省十佳公诉人”,芜湖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荣誉称号,因办案工作突出,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个人三等功”并多次获得嘉奖。自参加工作以来,陈湄同志一直战斗在刑事检察办案一线,办理数百件案件无一错案,并带领芜湖市两级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在重罪案件办理、“打击非法处置、转移、倾倒固体废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职务犯罪办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在办理重罪案件时,她坚持每个案件提前介入,每个案件都到案发现场。在提前介入长江铜陵段跨省转移倾倒固废污染环境系列案时,她带领着市区两级院的同志顶风冒雪赶往案发现场,果断进行立案监督,一举打破僵局。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中,她办理的一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均取得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从检18年,陈湄同志坚持以其公正的执法理念、精准的法律判断、娴熟的办案技巧,把每一个刑事案件办成铁案,以实际行动保障人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代检察干警的新担当新作为。

汪月富男,1975年9月出生, *** 党员,现任市公安局三山分局峨桥派出所茗香社区民警。

事迹简介

该同志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1次,并荣获“安徽省杰出人民警察”、芜湖好人、芜湖市最美退役军人、芜湖市优秀公务员、芜湖市公安局“4+1”为民服务先进个人、芜湖市公安局优秀通讯员、三山区好人、三山区综治工作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自2011年转业至芜湖市公安局工作以来,他始终坚持退伍不褪色,牢记党的宗旨,真诚为民,不辱使命。作为一名社区民警,为切实提升辖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密切警民联系,全力做好群众工作,汪月富同志创造了“四于四真”工作法,即“于情、于理、于利、于法,真心、真诚、真抓、真管”, 他拥有一副热心肠,助人为乐是“家常饭”,他每天走街串巷,通过和辖区居民谈心、重点实地走访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走访危险社会活跃份子等方式,定期摸排、掌握辖区治安动态,同时设法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他真管勤服务,巧做纠纷“调解人”,面对纠纷调解工作,耐心细致地做工作,于情、于理、于利的分析矛盾,总能圆满地化解纠纷;他压实责任,做平安防范的有心人,始终把打击犯罪、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当做首要工作任务来做,辖区治安环境持续向好。

牧 丽女,1981年10月出生, *** 党员,现任南陵县法院立案庭庭长。

事迹简介

在法院工作20年来,她刻苦钻研业务知识,脚踏实地、严谨细致,用温情和耐心办理好每一起案件,累计办理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1000余件,承办多起复杂、疑难案件,未发生一起错案。被授予“全省法院双拥涉军 *** 工作先进个人”“芜湖市十大女杰之政法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她曾在多个部门担任过负责人,不管是在审判综合部门还是审判业务岗位,她都带领部门同事团结一心、尽力拼搏,力争把工作做到最好。在担任研究室负责人期间,牧丽同志注重收集涉乡村发展的问题,提炼类型化案件特点开展研讨,以审判树立正能量评价导向,助力乡村移风易俗和经济发展,组织实施了该院多起重大进基层进乡村系列法治活动。其个人办理总结的典型性案例先后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法院系统评比中获奖,作为信息员撰写的稿件刊载于《人民法院报》《安徽法制报》的头版头条。在她担任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期间,认真研判地域具体情况,分析问题找出对策,推动诉讼服务中心工作质效不断提升,南陵县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一站式”建设工作先进集体,2020年诉讼服务质效得分位居全国第一(并列)。所任职的2个部门因成绩突出,均被荣记集体三等功。

洪云生男,1975年10月出生, *** 党员,现任无为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

事迹简介

从警以来11次被嘉奖,4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3次,先后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十大忠诚卫士”“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全省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网上作战能手”“全省公安机关刑侦部门信息化办案能手”“全省第一批追逃能手”,荣获芜湖市“五一”劳动奖章、芜湖市“最美警察”等荣誉称号,他所带领的刑事侦查大队荣获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在洪云生同志带领下,全体队员全力以赴,先后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个以及涉黑涉恶类犯罪团伙13个,抓获犯罪团伙成员258人,查结各类涉案线索1119条。担任无为市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以来,他带领同志们快速侦破现行命案8起,保持了无为市公安局连续16年命案全破记录;先后成功侦破二十年以上的命案积案4起,抓获 *** 二十年以上的命案逃犯4人。他带领团队打掉诈骗团伙21个、其他侵财团伙16个,破案2000余起,挽回群众损失5000余万元。2021年“团圆行动”中,他带领队友们辗转6省12市,先后找回4名多年前被拐、失踪儿童。用实际行动保护了一方百姓安宁,维护了一方社会和谐稳定。

韩 娟女,1976年10月出生, *** 党员,1996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安办三级主任科员,负责 *** 工作。

事迹简介

先后荣获“全市 *** 工作先进个人”、 省 *** 工作“业务骨干”等称号。韩娟同志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人民情怀,勤于思考、勇于探索,积极推进 *** 制度改革,精心钻研各项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努力提高自身职业素养,虚心好学,练就了过硬的业务本领,是经开区 *** 工作的一面旗帜。韩娟同志善于换位思考,刚柔并济,做好 *** 矛盾调解工作。对来访者的合理诉求,她敢于担当,雷厉风行,积极推动责任单位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对情绪急躁的 *** 人,她自创“三个一”方法(端上一杯热水、递上一张纸巾、送上一句贴心话),最大程度上纾解来访者怨情;而对无理取闹或撒泼耍赖的来访者,她义正严词,一针见血,打消其非分之想。近年来,她先后经手办理的各类 *** 件400余件,接待来访群众约520批2580人,协调和处理到市 *** 150余批820余人,赴省进京 *** 逾70余批次;复查 *** 事项17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一方和谐稳定。

来源 芜湖长安

本期编辑 范佳敏 审核 陶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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