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仔细回忆一下你看过的美国电影或者美剧,每次看到过生日的场景时,你有没有觉得少了点什么?是的,歪果仁过生日好像不太喜欢唱我们耳熟能详的那首《生日歌》——Happy Birthday to You。你可能以为这是文化差异,但是作为一首早在1893年就诞生于美国的歌曲,一首在1998年被吉尼斯世界纪录认定为全世界流传最广的英文歌曲,在美国影视作品的相关情节中却很少出现,这难道不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么?
真相是,Happy Birthday to You的版权从1988年开始,就掌握在世界第三大版权公司Warner/Chappell Music手里,你想拿来用,是要交钱的(哦,对,是在美国)。有人统计,Warner/Chappell每年通过这首歌可以拿到200万美元的版税收入。制片方当然不傻,花钱买一首像空气一样流行的歌曲的使用权,还不如找别的歌替代呢。
那么,一首1893年创作的歌,一首地球人都会唱、每年都要唱很多次的歌(几乎没有任何其他流行歌能做到这一点),原作者早已作古多年,居然还有公司在拿着它赚版税?听起来是不是挺不可思议的?美国导演Jennifer Nelson也觉得非常不可思议,她在2013年拍摄一部关于Happy Birthday to You的纪录片时,Warner/Chappell要求制片方支付1500美元,才能获得这首歌在影片中的使用权。一般的导演可能就另谋良策了,但是Jennifer Nelson不能这么干,不然片子还怎么拍!她说Happy Birthday to You不应该专属于某个机构,联合了一批曾经被要求支付版税的使用者,把Warner/Chappell告到了法院。
看到这儿,你心里也许会有疑问,不是说一首歌70年后版权就公有了么?怎么Warner/Chappell还能靠它收钱?这事得从两条线索讲。一是Happy Birthday to You的诞生过程,二是美国版权法的相关规定。
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那个没有唱片的年代,音乐发行的载体是“歌本”(songbook)。大约19世纪中后期,一对叫Patty J. Hill和Mildred J. Hill的姐妹在Patty办的幼儿园课堂上首次表演了这首歌的旋律,当时叫作“Good Morning to All”。1893年,这首歌被收入歌本出版发行。她们的学生们非常喜欢它,开始在生日party时不由自主地演唱,并且把歌词改为“Happy Birthday”,至于确切的作词人是谁,已经无可追溯。历史上第一部具有明确出版日期,并且搭配了“ Good Morning to All”曲子和“Happy Birthday”歌词的歌本,诞生于1912年。此后20年间,这个版本也陆续被其他一些机构出版。
1935年,出版商Summy公司为Happy Birthday to You注册了雇佣协议基础上的合法版权记录,作者被登记为Preston Ware Orem和 Mrs. R.R. Forman。所谓的“雇佣协议基础” (Work for hire),通俗点说,就是雇员为雇主创作歌曲时,版权归雇主所有。之后,一家新组建的叫Birch Tree的公司成为了的这首歌版权所有者。直到1988年,当时的Warner/Chappell以250万美元的价格收购了Birch Tree,于是自然的,Happy Birthday to You版权就归属了Warner/Chappell。
那么,为啥70年规则不适用于本案呢?因为根据美国1998年版权法,所谓的70年规则是以1978年为界划分的。对于1978年以前创作的作品,累计可以受到著作权保护的期限为95年。也就是说, Warner/Chappell对Happy Birthday to You在美国的版权所有截止时间为2030年!
对此不爽的显然不止Jennifer Nelson一人,但是这位导演异常执着。她和律师勤奋工作,搜集证据,并且在不久之前发现了重大突破。他们先后发现了两本出版于1927年和1922年的歌本,里面赫然收录了一首“Good Morning and Happy Birthday”,包含了和今天的Happy Birthday to You相同的词曲。这才是目前Happy Birthday to You的最早版本,时间上远远早于Warner/Chappell版本的1935年。关键是,这两个版本不存在任何版权标记,而美国版权法又规定,1978年以前出版的作品必须附有版权标记,并定期重审,才能受著作权的完全保护。
Jennifer Nelson的律师认为,Happy Birthday to You这首歌曾于1920年代在作者Patty J. Hill授权下出版,同时没有明确的合法版权标记,于是早已进入公有领域。这也意味着,Summy公司1935年申请的版权记录是无效的,Warner/Chappell在数十年间收取的数百万美元版税,都是错误的、不成立的。Happy Birthday to You是属于大家的!
此案将在当地时间7月29号开庭审理。一旦Jennifer Nelson方面胜诉,Warner/Chappell面临的恐怕是无数歌曲使用者要求的赔偿。而Happy Birthday to You这首历史上最流行的英文歌曲,从此将会毫无限制地在影视、广播、网络等领域广泛使用。
Warner/Chappell拥有许多大牌艺人的作品
这个案例提出了一个非常值得思考的问题,今天尾大不掉的版权公司究竟是在以保护之名为自己谋求利益,还是说Happy Birthday to You仅仅是年代久远以及“雇佣协议”背景下产生的特殊个案,抑或仅仅因为Happy Birthday to You本身已经超越了一般音乐作品的文化和社会意义,才让围绕它版权保护显得不合时宜?这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没有人能够确保自己写出普世佳作,而且大部分作者依然需要版权方提供经济支持或者服务,但互联网时代的新一代音乐人已经开始尝试摆脱传统版权公司的束缚,与新型版权服务商合作,用更灵活的方式为自己谋求利益。
但是,无论最终判决结果如何,有一点异常清晰的是,所有的举证、判决都将围绕美国现行的版权法规进行。一套完整、健全、适应时代的版权法,才是音乐产业健康发展的根基。当我们今天热议“听歌收费”的可能性时,不妨更进一步,思考一下我们的现行立法、法律与执行力,是否足以支撑那些仿佛理所当然的健康的产业未来,或者空中楼阁的美好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