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来源:北京消协
6月24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2022年第3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公告显示,在组织抽检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食用农产品,肉制品,调味品5类食品560批次样品中,其中合格样品550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
不合格样品情况
01
北京陈坤章调料销售部经营的辣椒面,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02
北京吉嘉乡里乡亲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鲟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03
北京京易购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芹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04
北京大星发商贸有限公司第六十八自选超市在饿了么(手机APP)大星发超市(斜街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05
北京时代百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母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06
标称廖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北京朝晖鸿利品牌管理有限公司顺义第一分公司经营的廖记棒棒鸡、夫妻肺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07
北京惠民多多便利店在美团(手机APP)鲜菜来了(八里庄路店)销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08
北京合顺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鲶鱼,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09
北京创杰乐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美团(手机 APP)生鲜超市(北京昌盛园店)销售的梭子蟹(公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查处情况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
发现的不合格食品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
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