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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十大宜居城市2016(中国十大宜居城市)

宜居城市是指对城市适宜居住程度的综合评价。宜居城市其特征是:环境优美,社会安全,文明进步,生活舒适,经济和谐,美誉度高。

宜居城市建设是城市发展到后工业化阶段的产物,是指宜居性比较强的城市,是具有良好的居住和空间环境、人文社会环境、生态与自然环境和清洁高效的生产环境的居住地。1996年联合国第二次人居大会提出了城市应当是适宜居住的人类居住地的概念。此概念一经提出就在国际社会形成了广泛共识,成为21世纪新的城市观。2005年,在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中首次出现"宜居城市"概念。中国城市竞争力研究会连续多年发布"中国十大宜居城市"排行榜。

"宜居城市"是指那些社会文明度、经济富裕度、环境优美度、资源承载度、生活便宜度、公共安全度较高,城市综合宜居指数在80以上且没有否定条件的城市。城市综合宜居指数在60以上、80以下的城市,称为"较宜居城市"。城市综合宜居指数在60以下的城市,称为"宜居预警城市"。

历史沿革

从城市发展进程的历程看,城市发展经历了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后工业社会、信息社会等几个阶段。在由低到高的进化过程中,随城市的拓展和经济的迅速增长,逐步出现了城市拥挤

宜居城市(温哥华))

、交通堵塞、环境污染、空间紧张、生态质量下降等一系列伴随而生的城市问题。与此同时,人们对生活环境、生活质量、生存状态的要求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并且总体上需求越来越复杂、要求越来越高,这个必然的进化趋势导致人们越来越关心人居环境及自身的生存状态。

发达国家对宜居城市建设是以早期的人居环境关注为标志的,1976年,联合国召开了首届人居大会,提出"以持续发展的方式提供住房、基础设施服务",相继成立了联合国人居委员会(CHS)和联合国人类住区委员会(UNCHS)。

1989 年开始创立全球最高规格的"联合国人居环境奖"。1996年提出"人人享有适当的住房"、"城市化进程中人类住区可持续发展"两个发展主题。相关的"联合国人居中心"、"联合国人居委员会""联合国人居环境奖"等机构使这些概念在实践中逐步展开。中国也在2000年在建设部主持下设立了"中国人居环境奖"。

随着人居环境与住区问题的研究,人们关注的角度和问题的深度、广度都在不断发展,包括城市环境、资源、生态、安全等内容逐步进入研究领域。"宜居城市"的概念走入人们的视野。

宜居城市建设与人居环境建设是一个互为因果的关系,由于人居环境问题是在面临城市居住拥挤、秩序混乱、质量下降等问题时提出的,因此,起初对人居环境的认识是比较具体而微观的,如关注居住区、邻里环境、居住建设项目等,而后,这个概念在学者们的关注下不断发展,具有了更为广泛而宏观的内容。

评判标准

《GN中国宜居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由包括生态环境健康指数、城市安全指数、生活便利指数、生活舒适指数、经济富裕指数、社会文明指数、城市美誉度指数在内的七项一级指标,四八项二级指标,七四项三级指标组成。

十佳榜单

历年榜单

中国城市竞争力研究会自2005年开始通过运用《GN中国宜居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对中国289个城市进行调查、研究、评价,产生中国十佳宜居城市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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