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2014内蒙古年度十大法治事件
12月4日,内蒙古年度“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揭晓。作为一项延续12年的评选活动,内蒙古年度法治事件评选越来越受重视,越来越有影响力。这些本年度自治区发生的重大的、有正面影响力的法治事件及政法系统内意义深远的改革创新,是我区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的具体举措。踏石留印,安邦治国平天下;抓铁有痕,扬善惩恶为人民。只有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才能建设法治国家、法治 *** 、法治社会,实现美丽的中国梦。
内蒙古自治区 *** 247项行政许可列清单
“法无授权不可为。”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就是按权力法定原则界定行政权力。今年10月,自治区 *** 10个部门陆续将各自的行政许可项目、流程图、办事指南向社会公布。到今年底,自治区本级保留的247项行政许可事项,将由各审批部门在各自的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今年5月和7月,自治区人民 *** 分2次向全社会公布了自治区 *** 本级行政许可项目保留目录、分级审批目录、下放目录和取消目录,走在了全国前列。历史上首次厘清并公布了自治区级行政许可项目清单,为全区各级 *** 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树立了样板,为下一步建立 *** 权力清单制度奠定了基础。
权力列清单,就是要 *** 简政放权,管好该管的,放开该放的。建立行政权力清单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它可以管住“看得见的手”,划清了 *** 与市场、 *** 与社会的边界线,真正把权力关在笼子里;它可以用好“看得见的手”,解决 *** 与公众信息不对称问题,发挥市场与社会创造力,降低政务成本;它可以挡住权力寻租的“黑手”,有利于人民群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把不合适的行政许可事项砍掉,意味着老百姓办事更容易了。从源头上规范和约束 *** 部门的审批行为,防止了权力滥用,也提高了 *** 工作效率。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查办 *** 案近千件
从严治党,惩治 *** ,这一手段决不能放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 *** 问题,党纪国法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2014年,自治区检察机关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的热点领域,开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成效显著。截至2014年10月,全区立案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 *** 犯罪案件813件1396人,其中大案610件,要案27件。
截至2014年9月,全区反渎职部门,查处三农、教育、就业、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渎职犯罪案件352件601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42件,起诉282人,挽回经济损失7171万元。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苍蝇式 *** ”看似微小,实则隐藏着巨大危害,直接伤及百姓利益。其危害不在于个体的猖獗,而在于群体性的累积效应和示范效应,背后是基层权力的失范,必须严加监管。反腐就要不以权贵而畏之,不以恶小而纵之。打“虎”敢于碰硬,以正法纪;灭“蝇”绝不姑息,顺应民心。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
内蒙古自治区首例环境污染案件一审宣判
2014年9月10日,自治区首例“污染环境罪”案件在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宣判。涉案单位乌海南光化工有限公司和主犯南某等4人,因多次向杭锦后旗多个村庄的排干沟渠中倾倒工业盐酸,污染了周围环境,主犯南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5万元。另有3名从犯被判1年至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环境保护越来越受大家关注,这起案件公开审理当天,自治区环保厅组织各盟市环保局、重点企业负责人260余人到庭旁听。可以说,我区首例以“污染环境罪”宣判的案件,是我们对环境污染行为的一次法治亮剑,对此类犯罪将产生有力的震慑作用。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良好的环境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础,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利益。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环境提供可靠保障。
落实“8337”发展思路,筑牢祖国北疆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严格执法是保证。对环境污染加大司法惩处力度,将环境监管纳入法治轨道,就是抢占环境治理的主动权。这个典型案例向全社会宣告:无论哪个单位,无论什么人,污染环境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内蒙古全区盗抢案件降4成 禁毒会战见成效
今年9月29日,自治区公安厅按照上级指示,组织开展了以呼和浩特、包头、赤峰为重点,为期半年的“百城禁毒会战”行动。加强 *** 犯罪打击力度,加强收戒管控力度,加强制毒化学品管控力度,加强 *** 入境堵截力度,加强线索梳理摸排和网络侦控,招招实拳,打出了“平安内蒙古”的声威与豪气。
“大排查”、“大收戒”、“大查控”,全力清扫 *** 消费市场,铲除 *** 活动滋生的土壤;盟市协同,夜查警灯闪烁繁华都市;全区布控,治安警察巡逻宁静乡村。无盲点排查,让涉毒人员束手就擒,全警种联动,让不法之徒无处藏身。禁毒会战,自治区不辱使命。
会战开展以来,全区共破获 *** 刑事案件225起,打掉制毒和制毒原料生产加工点4个,打掉涉毒团伙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26人,查处 *** 人员1958人,缴获各类 *** 31.4千克、制毒原料57632.3千克、枪械3支、子弹254发。
*** 对个人和社会的危害极大,公安机关重拳出击,打击 *** 链条上的不法之徒,将他们绳之以法。并以此为契机,全警参与,扩大成果,全区今年仅盗抢案件就下降了4成。禁毒会战成效显著,净化了社会环境,为全区治安形势的持续好转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双双攀升。
《内蒙古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等5项法规实施
今年,《内蒙古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5项法规开始实施,标志着自治区立法向社会立法、民生立法转型,引领改革,为民惠民。
今后,我们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就能知道所买的肉畜产品,在哪个草场饲养,经过哪些检疫,在哪儿宰杀上市的。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乌审旗的鄂尔多斯细羊毛经过公证检验比没有经过公证检验的羊毛每公斤能多卖4块钱。有数据说,仅此一项就给当地农牧民增收1200万元。
立法机关根据新形势、新情况及时制定、修改法律,将民生问题置于法律的框架之下,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内蒙古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规范了疫病预防和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确保百姓吃上“放心肉”,《内蒙古自治区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为此类产品优质优价定规矩,《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保障资金来源,鼓励自主创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图像信息管理办法》捍卫公民隐私,提升公共安全,《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打通道路梗阻,最大限度保护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北重集团诉欧盟美国无缝管反倾销案胜诉
北重集团36000吨黑色金属垂直挤压机工程,是北重集团汇集国内顶尖专家,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打造的一款拳头产品,可以说是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型的成功事例。然而,从2009年到2012年,国外竞争对手大幅度降价,进口P92钢管吨单价从20万元左右狂降至4万元左右,其目的是彻底拖垮北重集团刚刚诞生的这项新兴产业。因此,北重集团向商务部发出申请,作出反倾销调查,并取得了最终的胜利。这次跟国际钢铁巨头打赢的反倾销战,打出了自治区企业的气势,打出了信心,赢得了市场。
反倾销案曾是“中国制造”的扼喉之痛,不懂规则的“先天劣势”,害怕诉讼的“信心软肋”,被动与逃避束缚了中国企业“走出去”的脚步。北重集团善于运用WTO规则,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绝地反击,创造了中国企业用时最短、效率最高的胜诉经典,壮大了民族工业士气,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振了中国企业走向世界的 *** 信心。
这场我区企业国际反倾销第一案,不仅让世界看到了我区企业的自信与担当,更重要的是为我区众多企业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提供了弥足珍贵的经验:“怕”和“恨”解决不了歧视和垄断,只有熟悉WTO规则,善于运用国际法律规则,才能够捍卫属于自己的利益。
内蒙古全区推行审判检务警务狱务公开
在自治区一些监狱可以看到这样的景象:在监狱安排的亲情会见后,服刑人员家属可以进入监狱内参观,品尝监狱食堂的饭菜,参加各种亲情帮教活动,让服刑人员家属能及时、客观地了解监狱的执法情况。这是今年我区一些地方“监狱开放日”活动的一个缩影。
在推行狱务公开的同时,各监狱还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法律援助进监狱活动,建立完善协调沟通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法律讲座和咨询活动,为服刑人员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帮扶。如呼和浩特第二监狱法律援助工作站挂牌当天,律师现场为25名服刑人员提供了法律援助。监狱作为刑罚执行机关,公正执法,接受社会监督,是建设法治监狱的重要环节。
今年,自治区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机关都进行了不同范围、不同程度的政务公开,接受老百姓的监督。这些以公开促公正的法治创新举措,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司法越透明,公众越信赖”,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警务公开、狱务公开,在法治的旗帜下彰显对生命的关怀与尊重。坚持“依法、全面、及时、规范”的原则,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司法拥抱阳光,让公正面对百姓。
内蒙古全区法院实行失信被执行人公开制度
今年4月14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北方新报》、内蒙古广播电视台首次曝光了271人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刚一发布,被申请人呼和浩特市某小额贷款公司就主动联系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法院,与申请人郝某达成和解协议,将一辆路虎越野车交付郝某,以此来抵押应给付申请人的贷款及利息人民币110万元,一起执行难的案件圆满解决。
对法院的判决和调解协议,有履行能力却找各种借口拒不履行的单位和个人,俗称“老赖”。“老赖”成了法院“执行难”的巨大障碍。为了压缩“老赖”恶意逃债的生存空间,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在互联网等媒体上公布“老赖”的信息,向 *** 相关部门、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等组织“点对点”通报,让他们无处藏身,付出失信的代价。自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建立后,截至今年11月10日,全区法院共录入失信被执行人2644人。
一块臭肉坏了一锅汤,依法惩戒那些失信者,是为了建立一个诚信社会。有完善的诚信体系,才能有健全的市场规则。让诚信者吃香,让失信者吃亏,只有这样才能打造良好的信用环境,让诚信成为社会的主流与时尚。全区法院及时公布“老赖”名单,并采取制裁措施,敦促他们自觉履行义务,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进一步缓解“执行难”问题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内蒙古自治区就“询问和质询”率先制定地方性法规
“计划生育是我们国家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与这次‘单独二孩’的政策调整之间是什么关系?二者有无矛盾? ”第一个询问发言的李东升委员,道出了许多人心中的疑惑。紧接着,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给出了答案:“‘单独二孩’政策和我区现行的生育政策一样,成为计划生育的有益补充和完善。”这是今年3月31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就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的现场。
为更好地实现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权力,推进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工作进行有效监督,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询问和质询的规定》,从2014年9月1日起公布施行。
询问和质询,是法律赋予人大的刚性监督职权。自治区将原则落实为制度,用制度规范行为。问热点,询难点,监督抓住关键;找要害,追责任,善为人民代言。专题询问,常态质询,建立依法行政的规范。形成压力,催生动力,维护广大群众的权益。
自治区率先制定询问和质询的地方性法规,是完善自治区人大监督权的又一亮点,使得人大的询问和质询步入制度化轨道。这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人民的期盼。运用好询问、质询权,对“一府两院”工作实施监督,既是一种制约,也是一种支持和促进。
内蒙古全区30万大学生网络互动学法 知识竞赛普法
今年,自治区一场历时5个月,38所高校30万名大学生参与的法律知识大赛,在内蒙古各高校掀起了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潮。规模之大、参加人员之多,在我区是空前的。
从6月19日下发文件到10月30日比赛结束,全区大学生法律知识竞赛经历了选拔赛、初赛、复赛、决赛4个阶段。各高校在大赛筹备过程中,自觉将竞赛选拔转化成全员学法的过程,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安排了培训、讨论、参观等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运用校园网、QQ群、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开辟法治教育互动专栏,有力地推动了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向纵深发展,构筑了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法治文化的良好校园环境。让当代大学生们树立了崇尚法治、信仰法律的法治理念和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行为习惯。
对青年学生来说,自觉守法是个人健康成长的必由之路,也是一个人求职立业的重要条件。网络普法跨越时空、方便快捷,能够让大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学习,从而使学生在学法、知法过程中形成较强的法律意识和法律信仰,养成良好的守法习惯。
这项由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厅、教育厅、团委主办,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承办的大学生法律知识大赛,可以说是我区普法工作的一次全新探索。
2014内蒙古年度十佳法治人物
12月4日,内蒙古年度“十佳法治人物”评选揭晓。一个个生动鲜活的法治人物,让我们直观地感受到法治的魅力与社会的进步。这些人物都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法治伴随人生,人生因而精彩。不论身处穷乡僻壤,还是繁华都市,他们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恪尽职守,善做善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奔走呼号,为推动国家发展进步而不懈努力。他们是自治区政法战线的优秀代表,为百姓谋福祉,让自己的人生更闪亮。
法学园丁——施文正
文以载道,62年辛勤耕耘,学法、讲法、研究法,法律桃李满天下;正以修身,85岁老骥伏枥,己正、人正、能量正,正逢法治阔步时。
今年,在首届“内蒙古自治区法学、法律专家和法学人才奖”评选中,85岁的施文正教授荣获“内蒙古资深法学、法律专家奖”。1952年,施文正从复旦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去法院、监察部门一线实践,文革后回到司法部,取得了律师资格。1981年,自治区党委再次选调他到内蒙古大学参加法律系的筹建工作,从此,他便将教学科研和法律实践一肩挑。
施文正在教学上坚持改革,开设了蒙古地方法制史课程,他当时所在的内蒙古大学法律系,是全国最早设立合同法课程的法律系之一。在科研上他是学术带头人,较早探讨研究了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特色,首先提出了草原法制建设理论,两项成果在国内外都有影响,最近又在开拓社会法的研究。
1991年至2003年,施文正任内蒙古法学会副会长。1993年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待遇。1995年至2009年,任呼和浩特市仲裁委副主任,参与工作至今。1999年,开始为内蒙古社会科学院筹建法学所,曾任所长,现为特约研究员。2001年起,担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顾问至今。2003年起,担任自治区 *** 法律顾问至今。为自治区的法治建设献计献策,精神可贵。
驻地人民的“守护神”——王慧成
守望大戈壁,守望小哨所,守望蒙古包,守望胡杨、骆驼、阿拉善,青春闪光橄榄绿;不怕沙尘暴,不怕朋友少,不怕冷板凳,不怕无赖、罪犯、地头蛇,忠心为党为人民。
王慧成,武警内蒙古总队阿拉善支队副参谋长。入伍10年,扎根边疆大漠,坚持依法从严治警。他所在的中队党支部多次被武警总部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中队连续8年被评为“基层建设标兵中队”,先后荣立集体一等功1次、集体二等功1次、集体三等功3次。今年5月,他本人被共青团中央授予“中国五四青年奖章”。
王慧成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军队的规章制度,带领中队多次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在参加驻地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处置 *** 、担负国际胡杨节安保等14次大型任务中,带领官兵配合公安民警打掉5个黑恶势力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0余名,缴获管制刀具300多件、枪支6把、子弹500余发,为驻地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成为遵纪护法、造福一方的典型,被驻地人民亲切地称作“守护神”。
有人说,阿拉善最美的是胡杨,它扎根大漠、无畏沙暴,永远守望着这片苍天般的美丽家园。也有人说,阿拉善最美的是穿着一身橄榄绿的武警官兵,他们就像胡杨,坚守在人烟稀少的大漠和戈壁滩。
微笑控申接待员——张承英
微笑的力量有多大? 1600多件来信来访,百分百办结、百分百息诉———这都是从她的一张笑脸、一杯热茶、几句暖心话开始的。接访、下访、巡访,面对多年缠访的当事人,利益纠葛的案中案,她始终笑脸相迎。嘘寒问暖,一个个隐患被消除在萌芽期;促膝谈心,一个个矛盾被化解在最基层。她用22年的行动印证:真诚面对群众,群众就会回报以信任!
法里法外公正公平,强者弱者一视同仁,这是通辽市奈曼旗人民检察院控申科科长张承英一贯的工作原则。不管分内分外,张承英心里始终装着百姓。从事控申接待工作22年,她清楚地知道,检察官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说到底就是要在接待群众过程中,真正实现思想上的零距离、行动上的零距离和成效上的零距离。
如何在法律的刚性和人性的灵活之间找平衡,如何靠着不断地沟通、不断地调解,使矛盾尖锐、纠纷难解的当事双方握手言和,这既是一种高超的能力,更是断案的艺术。在张承英的努力带动下,奈曼旗人民检察院控申科连续5年获全区“文明接待室”、“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等荣誉称号,2006年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评为处理涉检 *** 问题先进集体。张承英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2013年,她还被自治区评为“草原儿女赞”先进典型人物。
不退休的交通安全宣传员——格日乐图
宣传交通法,入村进校园。
蒙语好来宝,汉话顺口溜。
老人能听懂,小孩易认读。
一遍又一遍,不计寒与暑。
退休未退岗,普法不停步。
只为大家好,平安就是福。
普通一交警,名利两不图。
这就是名不图、利不图,只图平安快乐的格日乐图。在兴安盟科右中旗,很多司机都认识一位叫格日乐图的老交警。他在公安战线上干了39年,临近退休,又主动申请调整了工作,从事交通安全教育和普法,以另一种方式继续战斗在第一线。
格日乐图随身带有三件宝:交通宣传车、自己用蒙汉语编辑的法规章程图册、由法律法规编成的“好来宝”。格日乐图请了10名老年艺术团的志愿者到家里排练,编排了《交通安全快板》等10多套文艺节目,累计演出60多场。自编自演的《交通安全好来宝》在科右中旗电视台循环播放60天、180余场。
格日乐图还编写了2万多字的教案,把交通安全知识编成拍手歌、三字经。他先后被11所学校聘请担任法制副校长和校外辅导员,仅在2011年,格日乐图就跑遍了全旗30多所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法制讲座。同时还创建少年交警学校,不定期安排小学生们上路指挥交通,让孩子们通过亲身体验来增强安全意识。
知心大姐——塔拉
她没有手指,却依然可以“握紧”当事人无助的双手,传递法律的温暖与信念;她没有手指,却能“抽丝剥茧”,梳理案情,彰显法治的力量与尊严;42年前的大火可以夺去她的手指,却夺不走她不屈的意志和火热的心。作为一名 *** 志愿者,她给予姐妹们的不仅是无私的援助,更让她们领悟到生命的顽强!
塔拉,在1972年锡林郭勒草原救火中,全身72%被烧伤,失去了双手,被鉴定为国家一级伤残。她是一名残疾人,却凭着顽强的毅力,考上了大学,考取了律师执业资格证。在当事人眼里,她就是一个“绝好的倾诉对象”。在她眼里,当事人就是姊妹兄弟。从业30多年,塔拉办过近千件案件,件件都能让当事人满意。退休后,她担任了内蒙古妇女 *** 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 *** 志愿者。这9年时间里,她参与调解家庭纠纷,反对性别歧视,帮助下岗女工 *** ,守护着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正义。用坚强乐观感染着身边的每一个人,用爱心温暖着帮助过的每一个人。
塔拉还积极参与自治区妇女权益方面的立法论证,提出立法建议;深入农村牧区和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普及法律知识;组织志愿者工作团,做好志愿服务工作。她被自治区妇联评为优秀志愿者、三八红旗手,获得了第二届、第三届妇女 *** 贡献奖先进个人的荣誉。
常怀爱民心 巧解纠纷事——王存柱
他是一位法官,30年受理2000多起案件,做到了零上诉、零改判、零重审、零超审限、零未结案、零错案。如果说,“零的突破”带给人信心、希望和更高的目标,那么,法官王存柱的“零未突破”则昭示着安全、安宁和对法律的忠诚!
王存柱是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庭长,从事法官工作30年,有25年的基层办案经历,走遍全旗受理了2000多起案件,结案率100%,准确率100%。王存柱从不轻视小额案件,从不轻视困难群体,从不轻视当事人的任何权利。在王存柱心中,公正执法是他最高的追求。他常对年轻人说,判决关乎当事人一辈子,法官一定要认真对待每一个案子。就凭这种认真劲儿,他办理过的案子件件都是铁案。
2010年底,王存柱担任巡回法庭庭长期间,有5起案子都是农民工追讨工资的。当时立案已经是农历小年了,然而被告却下落不明。街上张灯结彩,可农民工连回家的路费都没有。看着衣衫褴褛、情绪激动的农民工,王存柱心里着急,四处打电话协调,借款20万元垫付了农民工的工资,让他们安心地回家过年了。将法理与常情常理及乡规民俗结合起来,为当事人着想,是王存柱办案的一个特点。
工作以来,王存柱获奖无数。连续20多年被杭锦旗人民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和优秀 *** 员,2013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
西部律师业的领跑者——宋建中
企业界的法律高参,律师业的翘楚成员。中国西部发展国际化律师事务所的成功模式,成为她职业生涯的经典。缜密的法律铺排,帮大型企业挂牌上市;严实把关布控,助重点工程审批立项。法律对自治区经济建设的“护航效应”,在她34年的不懈努力中日益彰显!
她就是我国西部律师业的领跑者——宋建中。
64岁的宋建中是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主任,从事律师工作34年,用28年时间打造了一个中国百强律师事务所。多年来,她率领团队为区内外20多家企业的重组、上市、融资、发行可转换债券等项目,募集资金460亿元,为我区重大项目的推进提供了资金保障。在做好本土企业法律服务的同时,她带领律师所走出内蒙古,走出国门,为外商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在世界各地开展对外投资、并购等法律事务。
宋建中被司法部两次授予“全国优秀律师”称号,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中国律师特殊贡献奖”,并被评选为“全国优秀律师”,2012年被司法部评为“律师行业党员标兵”,被《中国律师》杂志称为“西部律师业的领跑者”。她还连续被评为自治区“优秀律师”、“十佳律师”、“十佳执法标兵”等,被自治区 *** 评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被自治区统战部等五部门授予“自治区十佳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
动情说法 真心为民——吴燕
有纠纷,她是调解员;不懂法,她是讲解员;有困难,她是服务员;办手续,她是引导员;出了问题,她又是协调员。用法,平衡利益;说法,赢得民心。一切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为了社会的正义与公平!
1990年,吴燕毕业于内蒙古大学法律系,在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工作已经25年了。因为她的讲座深受欢迎,“吴燕说法”在城乡结合部的乡镇和矛盾多发的办事处先后挂牌,渐渐家喻户晓,成为包头市东河区的四大学习典型之一。
“是纠纷就能解决,只有没做到的工作,没有讲不明的事理。只有没找对的方法,没有平不了的纠纷。”吴燕在北梁棚改现场说的一番话,掷地有声。吴燕带领团队制定了北梁棚改工作服务方案,组建了法官小组。东河区人民法院抽掉了44名精干成员,成立了北梁法官工作站。吴燕和团队积极参与了风险评估,在制定北梁棚改征收方案中,配合棚改指挥部,就可能产生争议的条款,提出修改方案。对历史遗留问题如何处理、程序如何规范、矛盾如何化解等问题,都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进驻北梁棚改区6个月,“吴燕说法”调处了750多件纠纷,仅60件进入诉讼,调解成功率达90%。吴燕把居民当亲人,使群众得到了实惠,动迁人员掌握了方法,辖区矛盾得以化解,征收进度得以提高。
普法“达人”——高军
谁说法律条文晦涩难懂?在他这里,法律就是诙谐的快书、幽默的漫画、动听的歌曲;谁说普法与时尚无缘?微博、微信、微电影,他的普法宣传已经进入互联网“微”时代。
在呼伦贝尔市敖鲁古雅猎民村,很少与外界接触的鄂温克猎民,却熟悉一个人———敖鲁古雅司法所所长高军。为了普法,他挂牌成立了根河市第一所法制学校;组建“148法律服务小分队”送法进猎民点,为猎民逐户建立普法档案;创作《人民调解法》快板词,绘制《故事新编》系列法治漫画;创作校园歌曲《法律,我们的好朋友》;开辟网络普法新天地,建立青少年法律QQ群“关爱明天”和根河市首个社区矫正群“阳光驿站”;开通“敖鲁古雅微博148”,创作“法眼看西游”等系列微博普法作品;开通司法所微信公众账号;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拍摄法治微电影《法雨无声润新蕾》和《老巴姨打官司》,革新传统普法模式。
红遍全球的鸟叔,改跳《普法style》;萌动天下的《小苹果》,爱上苹果更爱“法”———“普法达人”用他的“十八般武艺”和“七十二般变化”,让法律真正走进了老百姓的生活。在网络上,高军也是非常火的普法名人,被网友们称为“最潮普法达人”。他将法理融入生活,为百姓营造了轻松愉悦的学法、用法氛围。
热血铸就大爱 真诚打开心灵——刘杰
知命之年,领导岗位,他从头开始学习心理学,只为让服刑人员成为正常人。安抚受伤的心灵,救赎沉沦的灵魂,神圣警徽下是他义不容辞的责任。少一个惯犯累犯,多一位回头浪子,这就是他作为一名监狱医生最执着的坚守!
刘杰是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医院副院长,从警30年,默默无闻地工作在服刑人员改造第一线,为服刑人员防病治病。在监狱心理咨询矫治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年近50岁的刘杰毅然学起了心理学,并考取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将医治服刑人员心灵作为自己的又一职责,对420名服刑人员进行过心理辅导,对82名服刑人员实施了个体心理咨询和矫治。为了提高服刑人员的文化素养,他还在监狱办起了“文化讲坛”。
对因病产生顾虑的服刑人员,刘杰耐心劝解,稳定他们的情绪;对行动不便的病残人员,他亲自到监舍问诊,把药送到服刑人员手中,看着他喝下去才离开。对有传染病的服刑人员,刘杰对其进行有效隔离,亲自护理、治疗,他说:“少一个人接触,就少了一个传播机会。”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刘杰深知对生命垂危的病人来讲,一点血就意味着生命的重新开始。2000年以来,刘杰积极参与到无偿献血中来,累计献血76次,献血量达3400ml。今年4月,刘杰以“呼和浩特献血第一人”的身份,被呼和浩特市委宣传部、文明办评为“最美青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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