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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保障机制,法治引领规范保障

培树法治典型、记载法治进程、宣传法治成效。自2014年组织开展首届“十大法治事件”暨“十大法治人物”评选宣传活动以来,由河北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司法厅等省直部门联合主办,河北法制报社等法治媒体和研究机构承办的河北省“法治三个十”推选宣传活动(自2016年度开始增设“十大法治成果”),迄今已走过八个年头,成功举办了七届。

这八年间,时代沧桑巨变、祖国日新月异,全面依法治国“河北篇章”浓墨重彩、法治河北建设重大成就熠熠生辉。这八年间,河北省“法治三个十”推选宣传活动不断提升、持续深化、更加完善,让法治的声音传遍大河之北、使法治的光辉照耀燕赵大地,已经成为具有全国性重大影响的弘扬法治精神、传递法治力量、展示法治成就的重要载体,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宣传贯彻 *** 法治思想,具有浓郁法治特色、河北特色、时代特色的文化品牌。

 “十大法治人物”托举法治梦想

“他创造了N个河北警方第一:第一个实名网上警务室,第一个民警实名微博,还自掏腰包创建了公益网站。他绞尽脑汁,将为民服务的空间无限延伸。”这是河北省首届“十大法治事件”暨“十大法治人物”评委会给予石家庄市公安局安建桥综合警务服务站主任吕建江的颁奖词。

  吕建江的故事,大多与百姓日常生活中的小事、琐事密切相关,但正是这一件件的小事,光大了人民警察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密切了党和 *** 与群众的关系,构成了中国法治不可缺少的力量。

2017年12月1日,“践行初心永在路上,为民服务决‘不下班’”的吕建江积劳成疾不幸去世。为表达对他的崇高敬意,河北省“法治三个十”推选宣传活动办公室评议吕建江为河北省2017年度“特别致敬法治人物”。

“微胖的身材穿梭于燕赵大地,沉稳的语言化解着邻里纠纷。或许,你不知道谁叫高瑞奎,但是,你肯定知道他是‘帮大哥’……”这是河北省首届“十大法治事件”暨“十大法治人物”评委会给予高瑞奎的颁奖词。

作为正定县“帮大哥、帮大姐”民调员协会会长、县巡 *** 调委主任,高瑞奎充满朝气地奔走在矛盾纠纷调解的路上,43年间共调解矛盾纠纷近万起,调解成功率达98.6%,在人民调解战线上树立起一面耀眼的旗帜。

“我希望有一天能失业,社会上不再需要民调员,家家户户都能和谐相处,再没有矛盾纠纷。”这是高瑞奎的最大心愿。2019年1月3日,71岁的他倒在了其倾注了一生心血的调解岗位上。为纪念和弘扬他的先进事迹,河北省“法治三个十”推选宣传活动办公室评议高瑞奎为河北省2018年度“特别致敬法治人物”。

传递社会正义,托举法治梦想。据统计,已经开展七届的河北省法治典型推选宣传活动,共培树宣传了包括李立华、李艳涛、梁小辉等在内的70个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和近90个提名奖获得者。其中,有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线的人民法官、人民检察官、公安民警、司法行政干警、行政执法人员,有推动良法善治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教授、律师、调解员,有聚合了600余名政法干警和律师的“木兰有约”法治宣讲团,还有普通的农民……涵盖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各个领域,都是勇于担当的法治建设者和先行者,也是全省千千万万法治工作者和法治追梦人的代表,犹如甘泉一般浇灌出法治河北的一片沃土。

“十大法治事件”见证法治进程

京津冀协同立法,既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保障,又是京津冀区域法治协调统一的重要基础。2014年2月,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后,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立即向北京市、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关于加强京津冀协同立法的倡议,得到两地积极热烈响应,自此拉开了京津冀协同立法序幕。特别是2017年,三地健全实施了《京津冀人大立法项目协同办法》等机制制度,推出了《京津冀协同立法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同时还创制了以道路运输条例为主体的协同立法成果,标志着京津冀协同立法取得实质性进展,不仅为国家重大战略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和法治保障,也为全国省级层面区域协同立法提供了制度范本。据此,河北省推进京津冀协同立法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成功入选2017年度河北省“十大法治事件”。

诋毁英雄烈士,天理国法不容。2019 年4月,霍某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言论,诋毁在四川凉山森林火灾中牺牲的烈士品德和形象。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接莲池区检察院移送线索,经立案调查,依法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同年9月,保定中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判令霍某通过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和荣誉等不仅是个人权益的重要内容,更是社会正义的重要组成内容,蕴含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民族的共同情感。保定市政法机关依法办理侵害凉山烈士名誉权、荣誉权公益诉讼案,彰显了鲜明司法价值导向,对于加强对英雄烈士的保护,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维护社会公众对英雄烈士的情感,匡正社会公序良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而最终入列2019年度河北省“十大法治事件”。

点滴之水汇聚法治洪流,“十大法治事件”见证法治进程。自2014年以来,推选宣传活动共推选70件年度“十大法治事件”及80件提名事件,囊括了立法、司法、执法、普法等各法治建设领域。我省深入推进司法公开,河北省法院在全国率先实现跨域立案全覆盖,冀鲁检察机关建立跨区域河流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联动协作机制……这一桩桩“十大法治事件”,记录了我省法治发展的铿锵步伐,生动呈现了一幅法治河北建设的壮丽画卷。

“十大法治成果”惠及百姓生活

打赢脱贫攻坚战,既需要党委 *** 凝神聚力、社会各界众志成城,也需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2016年7月,在脱贫攻坚啃硬骨头的关键时期,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该条例的出台,不仅填补了我省农村扶贫开发立法空白,还实现了全国“三个第一”:国内第一部规定“政银企户保”农业合作贷款模式、第一部明确赋予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自 *** 、第一部明确贫困山区乡村任教义务教育教师生活补助由省财政负担的地方性法规,为规范农村扶贫开发活动、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故此该条例被推选为2016年度河北省“十大法治成果”。

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是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更是科学评价各地法治建设工作成效、引导各地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的重要手段。2017年初,河北省在国内首创设区市法治建设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探索性地试行内部考核、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第三方专业测评相结合的“三位一体”考评机制,再次开了全国的先河,使得我省的法治建设考核进入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精准考核时代。该考评机制的建立,极大激发了各地法治建设的动力,推进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省、建设法治河北的进程,被推选为2017年度河北省“十大法治成果”。

法治建设是为了人民,法治成果要体现百姓期待、惠及百姓生活。自2016年度开始增设“十大法治成果”内容以来,“法治三个十”推选宣传活动共推出50个年度 “十大法治成果”及近60个提名成果,涵盖我省地方立法、司法体制改革、市域社会治理等各个领域。其中,中央批准《关于河北雄安新区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全省法院“智审1.0系统”和“庭审自动巡查系统”、《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的规定》……在立法创制性、机制开拓性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让我省群众在法治进步中感受到了更多温暖、收获了更多红利。

法治改变中国,法治的力量需要大力弘扬。自2019年开始,“法治三个十”推选宣传活动办公室对推选范围与宣传方式进行优化提升,提出增设推进法治进程特别典型事件(成果),按照对推进全面依法治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着深远影响的标准,将河北省检察机关依法对“涞源反杀案”和“邢台董民刚正当防卫案”决定不起诉等评定为2019年度推进法治进程特别典型事件,将耿某华正当防卫案入选全国检察系统指导性案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法学会建设的若干措施》等评定为2020年度推进法治进程特别典型事件(成果),奏响了法治河北的最强音。

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时代召唤新作为。站在庆祝建党100周年、追梦“第二个百年目标”的历史新起点上,省委政法委法治处(省司改处)处长、省“法治三个十”推选宣传活动办公室主任周保刚表示,该活动将继续立足“两大视角”(在法治建设中有重大影响、对全面依法治省进程有重大作用)、坚持“三个标准”(法治贡献度、社会影响性、突出宣传点),持续推选宣传法治建设各个领域最具代表性、示范性、引领性作用的法治人物、法治事件和法治成果,倾心打造法治典型培树宣传的“河北样本”,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河北智慧”。

来源:河北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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