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酷刑,指的是残酷的刑罚。酷,意为残忍、暴虐到极点。起初只用于对付奴隶,随后扩展到成为帝国专制的工具。于是酷刑变成一种全球通用的审讯方式,它被用于美国发动的越南战争(60年代)、希腊的上校政权斗争(60年代)、英国与爱尔兰共和军的战争(70年代),以及阿根廷(1976-1983)与智利(1973-1990)的酷刑室。
日军侵华时期,一些贪生怕死之辈为了迎合日军变态的心理,不为我大中华反侵略做贡献,一心只想在日本人眼前表现,却不顾惜自己同胞。向日军提供了种种令人发指的刑罚,现挑选之为十大酷刑以警示后人!
一 水落石出: 以水灌肚,使受刑者肚胀如鼓,并不时大力压打受刑者的肚皮,使受刑者呕出水,再灌,如是几次后,受刑者将七孔流水…
二 凤凰展翅: 将受刑者的拇指吊挂起来,集全身重量于两只拇指…
三 粉身图报: 用铁锥把受刑者的关节一一击碎,不死也废……
四 如雷贯耳: 将炮竹插于受刑者的耳朵里,然后引爆,受刑者双耳将血流如注…
五 仙人指路: 用铁钳将受刑者的指甲脚甲扯脱…
六 金睛火眼: 用烟熏向受刑者的双眼…
七 炸天妇萝: 以滚油淋向受刑耆的双手…
八 不齿下问: 将受刑者的牙齿逐一敲脱扯落…
九 虎豹嬉春: 将女子与猫鼠同困于麻包袋,抛入点燃的炮竹使猫鼠受惊,刑后女子将遍体鳞伤,其后在伤口上淋上盐水....
十 极乐椅: 这是日军用以女子的用具…
每一种酷刑,都被冠以动听的名字,不想多做解释。在此写出,只想提醒后人:勿忘国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