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豫青网,共青团河南省委主办,以“团聚青年的力量”为宗旨,服务于河南广大青少年的网络媒体,连续两年被省委宣传部,河南省 *** 新闻办,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通讯管理局评选为“河南十佳网站”。
领军人物介绍:
于海燕,女,1975年11月出生,郑州大学法律硕士,现任济源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入检14年来,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被评为“优秀政法干警”。她在河南省公诉人分区论辩对抗赛中获得“优秀风采奖”,在济源公诉人律师诉辩对抗赛中获得“最佳风采奖”,她撰写的论文获得全省女检察官征文比赛三等奖。她担任公诉科负责人期间,公诉科于2014年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执法示范岗”,她担任未检科科长期间,她把教育、感化、挽救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2015年未检科被团市委评为“青少年 *** 岗”。2016年于海燕入选济源市第二届“十大青年领军人物”,2016年于海燕获得全省检察机关“检察之星”提名奖。
她人性化执法,彰显司法温情她说,法律是冷酷的,但可以用温暖的方式来处理。2015年她在办理一起 *** *** 案中,注重办案方法、方式,一方面坚持从严从快打击犯罪,另一方面注重保护被害 *** 。联系心理学专家为被害女童心理疏导,并送去学习用品鼓励其好好学习。这起案件在全省首届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精品案件评选中,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首届未检十大优秀案件”之一。
她刚正不阿,勇于挑战从事10年公诉工作于海燕共办理案件600余起,全部按期办结,无一错案。她身先士卒,勇挑重担。她提出抗诉的2案9人均得到改判。
她铁腕办案,铁肩柔情在办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故意伤害一案中,来济源打工的王某某一时冲动持刀伤人,王某某犯罪后悔恨不已,王某某的家人远在云南,为了安抚王某某沮丧悲观情绪,更好地对其进行教育、感化和挽救,于海燕积极沟通联系到王某某近亲属,安排亲情会见,同时对其加强心理疏导和法制教育,王某某深刻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一定好好改造,绝不重蹈覆辙。
她传递火炬,让法律之光照亮未来作为济源市普法讲师团讲师,于海燕多次深入农村中小学送上法制课,受到学校和同学们普遍欢迎。2016年于海燕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五进”活动优秀法制宣讲员。
这就是于海燕,一位辛勤工作在基层院的未检干警,虽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也没有惊天动地的豪言壮语,没有鲜花没有掌声,当银发悄悄爬上了她的头顶,当岁月渐渐沧桑了她的容颜,她依然无怨无悔,用爱心和责任心书写了一名未检检察官对检察事业的赤胆忠心,用汗水默默为检徽添光加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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