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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密保管(日本保密局)

美国人二战中做得够狠的一件事,是1941年12月珍珠港事件爆发后,联邦调查局就以“潜在的危险”的为由,立即逮捕了15000名日裔美国人,这么干一半是发泄愤怒,其实另一半也是为了在战争中加强保密措施。毕竟美国是个移民国家,既然已经跟日本处于战争状态,那么日本间谍在夏威夷给联合舰队 *** 报这事,就得尽最大努力杜绝了。

至1942年2月,罗斯福干脆签署了第9066号行政命令,要求对“有关人等”有必要使用武力从“军事地区”内赶走,通通安置到合适的地方。命令中虽然没有明确是指出是有关人等特指日本人,但实际上大家都知道是咋回事。所以在命令发布后八个月的时间内,有近10万的日本人被临时扣留,运往加州一处周边荒无人烟的集中营里,而后来的数字则更多。

不分青红皂白全体拿下,这么干虽有不那么人道之处,但确实极大破坏了日本在美国的情报搜集工作。由于人种方面的差别,绝大多数美国人对东方的日本人并没有什么好感,所以日本情报机关招募“洋人”不易,主要还是利用本民族的特工和情报员。现在所有的在美日本人都被羁押或监视,日本人的耳目一下子就有点失聪了。

日本人当年在中国的情报能力很强,源于其对中国长时间的觊觎和渗透,准备工作很充分。另外就是不少日本间谍可以伪装成中国人,在内地长期潜伏,但是其对美国从来可没有什么非分之想,而人种的差异又使潜伏成为不可能。其实还一条实在不愿提及,就是旧中国的民众关于国家的观念不强,缺乏对日谍的判断、认识和检举,给点银子什么都干了。

同时,对于秘密研制原子弹的计划和工程,美国人也实施了极为严格的保密措施,第一条就是限制“了解全盘计划的人群规模”。在罗斯福总统批准这一计划以后,军政高层中除了总统本人、“原子弹之父”奥本海默、陆军参谋长马歇尔等寥寥数人外,连时任副总统杜鲁门都不知情,可见保密到什么程度。

哈里·S·杜鲁门

美国军方具体负责的是陆军工程部,而其中了解计划核心内容的人也屈指可数,在1942年6月正式立项时,陆军内部只有三个人知道详情。

陆军的项目负责人最初是一个名叫马歇尔的上校(不是那位五星上将),后来改为格罗夫斯准将,格罗夫斯上任后不到48小时内就提出申请,把研制原子弹的优先权升为最高级,并选定田纳西州的橡树岭作为铀同位素分离工厂基地。因为马歇尔上校的联络和指挥部最初设在纽约,于是他们决定把相关基地命名为“曼哈顿工程区”。

于是,“曼哈顿工程区”就这样诞生了,不久以后,美国高层将整个核研究计划命名为 “曼哈顿计划”。这个项目的优先等级从大到小是从AA-1到AA-4,同时还有一个特殊的优先等级AAA,是为紧急情况设定的。AA-1和AA-2这两个等级属于重要武器的涉密级别,授权卡的非常严,即便到1943年,了解 “曼哈顿计划”全盘内容的也只有12个人。

第二条是集中掌握、分散管理和各司其职,也就是把参与这项工作的各领域员工的岗位尽可能地分开,分割成很细小的空间,这样为绝大多数员工就不会知道其他人在做什么,也就绝少有人知道他们是在从事制造原子弹的工作。怎么形容呢?美国人就好像把研制原子弹的工程视为制造一台庞大复杂的机器,然后这台机器每个零件的加工都由分别的部门完成。

比如负责运算的、负责提炼的、负责建厂房的等等分支单位,他们只清楚自己分内的工作,而对整个工程的目的毫无所知,只有掌握“全盘计划”的那12个人才知道“总装”的步骤和进度。如此,就使基层的工程师、参与员工、警卫部队很难了解计划的全貌,你只需要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行了。

曼哈顿计划重要人员名单

第三条是严格进行保密管理,所有工程需要招募的人员要填写标准的安全表格,表格信息包含申请人的朋友和同事的名字,以及所属组织的名称等,每一位计划的参与者都签署了严格的保密协议,在这个层面,日裔的美国人基本就被排除在外了,所以日本情报机关很难渗透进去。甚至在研究基地周围的当地人,也被告知此地所发生的一切禁止外传,同时鼓励他们为国家而保持沉默。

美国人还组织了一支十分尽职的保密人员队伍,成立了一支由约翰·兰兹代尔(Major John Landsdale)少校率领的一支特别支队,他直接对格罗夫斯准将负责,这个支队与地方上的FBI紧密合作,监控着曼哈顿工程的所有环节。

  这个支队的成员彼此之间通过暗语交流,小到记录数据的纸片和每一位计划内成员的心理状态,都事无巨细地进行着监察和记录,并一一上报或者处理,以达到机密不外泄。

参与“曼哈顿计划”的许多科学家都是国际社会知名的原子物理学家,为了蒙蔽日本和德国的情报机构,约翰少校的特别支队甚至为每一位核心研发人员都取上了代号,其行动由情报部门周密安排,并派警卫人员随时护卫,严密隐藏其行踪和目的。

“曼哈顿”工程在顶峰时期曾经起用和雇佣了539000余人,总耗资高达25亿美元,但是保密工作还是很到位的,号称“60万人守口如瓶”,虽然做不到所有人严守秘密,但是从最终的结果看,核心内容确实没有外泄。

第四条是严格管控媒体,美国 *** 从太平洋战争爆发开始,就下令停止了所有公共媒体对于核研究计划的刊载和讨论,并要求国家科学院以及其他媒体驳回前先所刊登的关于原子理论及核研究的讨论,并避免各类纸媒刊发一切含有类似“铀”、“中子”、“原子武器”等等字眼的文章,很类似于如今的关键词屏蔽。

该说不说的,战争期间的媒体还是比较合作的,一方面是国家观念使然,另一方面是稍有差池,就会遭到军方在战时管制状态下的严厉处罚。所以像“原子能”这样的词语,在当时瞬间成为新闻报道的禁用词。如果哪家当地报纸获得可能透露原子弹项目的消息,那么就会立刻被制止,不准向读者报道这个消息。

即便是1945年7月份,美国在新墨西哥州进行第一次核试验的时候,美国方面依然保持着极高的保密,没有给核试验场附近的居民发出任何通知,这等于让附近的居民处于核幅射的巨大危险之中。当时,有个女记者曾根据试爆区居民看见和提供的消息,写了一篇简短的快讯,结果第二天上班时,FBI的特工已经在办公室等她了。

  特工们向她说明,她应该忘记这个故事,而且要当作这个故事从未发生过,想想看,对自己人都如此的态度,对外国人的严防死守就可想而知了。

在如此严格的保密措施下,即便是在美情报网远比日本发达的纳粹德国,也完全蒙在鼓里,曼哈顿计划对希特勒做到了绝对的完全隐身,不仅研究计划和进度未被对方察觉,甚至于这个计划本身的存在都未被发现。 而至于同一战壕的苏联情报机构,曼哈顿计划虽然被其部分渗透,但仍保持高度的隐蔽性,发生大范围泄密已经是二战结束后的事情了。

1943年夏天,罗斯福和丘吉尔曾经在加拿大签署了共同研制原子弹的秘密协议,但实际上,美国同行拒绝向最亲密的盟友分享任何先进技术和成果,就连铁杆盟友英国都没有打探清楚的事情,日本人压根就没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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