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 *** 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文艺工作中体现新担当,展现新作为,用优秀的作品助力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决战扶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全市音乐艺术繁荣发展,长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 长春市委宣传部、 *** 长春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长春市教育局、长春市人民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举办“全面小康.魅力之都”长春市十佳歌手大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名称
“全面小康.魅力之都”长春市十佳歌手大赛。
二、活动主题
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通过开展歌手大赛的形式全面展示长春城市精神面貌,凝聚长春城市精神,表现长春城市魅力,助力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
三、活动时间
2020年9月—10月
四、比赛分组
大赛分专业和业余两个类别。
1、专业类:共分两个组别,其中:青年组为18—28岁,成年组为28岁以上。
2.业余类:共分三个组别,其中:
少年组为12—17岁,青年组为18-28岁,成年组28岁以上。
五、报名安排
1.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为9月25日—10月15日。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邮箱报名提交材料包括:
(1)参赛者须提交《参赛报名表》(识别文末二维码下载附件表格)
(2)歌词或歌谱一份,MP3音频格式歌曲伴奏.
(3)通过电子邮箱提交作品,邮箱地址:331872174@qq.com
4.活动咨询。本次大赛活动相关咨询由长春音乐家协会负责解释说明。联系人:张音博,联系电话:13578686557。
六、比赛要求
1.演唱不受唱法限制,参赛选手可自由选择美声、民族、流行等适合唱法参赛。
2.演唱曲目要求主题鲜明,积极向上,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扶贫攻坚,讴歌时代英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长春精神风貌。
3.演唱形式采取独唱的参赛形式。
七、比赛安排
大赛设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现场演唱的方式进行。
1.初赛阶段:(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自选曲目一首,时间不超过5分钟,超时叫停不扣分。比赛使用mp3伴奏,自带伴奏。
2.决赛阶段:(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决赛选手共演唱一首曲目,曲目不得与初赛、复赛相同。时间不超过10分钟,超时叫停不扣分。
八、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共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一等奖获奖者授予“长春市十佳歌手”荣誉称号。设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教师若干。
九、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长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 长春市委宣传部
*** 长春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长春市教育局
长春市人民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
长春音乐家协会
长春市雕塑公园
长春广播电台88.0频道
长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0年9月22日
长按下方二维码,识别下载附件参赛报名表格。
来源:长春市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