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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13亿传销案进展怎么样(河南13亿传销头目)

河南新闻广播记者/朱奕名

在第十个“5.15”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即将来临之际,5月13日,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打击经济犯罪的情况。

据统计,2018年以来,全省共立各类经济犯罪案件9435起,破案4850起,抓获嫌疑人8414人,挽回一大批损失。先后受到公安部2次通令嘉奖、14次贺电表彰。

同时,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公布我省打击的10起经济犯罪典型案例。

一、河南九洲天中投资发展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2年以来,河南九洲天中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郑州新光大投资担保公司在全省12个地级市,43个县区设立办事处,以豫南总商会及豫南总商会下属中小企业发展联盟、河南融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办事机构,以驻马店市高铁站商务区九洲商务中心建设项目、河南九洲天中投资发展集团九洲汇会馆项目、舞钢电影城暨影视产业园项目等项目为依托,以月息一分至三分不等的高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大肆吸收存款,涉及全省多个地区,涉及金额巨大,涉及人数众多。2015年1月27日,驻马店市公安局对河南九洲天中投资发展集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2017年12月5日,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段永刚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王俊峰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其余17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2年10个月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二、鹤壁市张某信用卡诈骗案

2016年12月,河南省鹤壁市公安局接到受害人陈某报案称:犯罪嫌疑人利用其代理的POS机进行盗刷活动,并给陈某本人带来巨大损失。经鹤壁市局初步审查之后,于2017年11月24日立案侦查,发现这是一起利用“虚拟卡”实施盗刷的信用卡诈骗案,犯罪嫌疑人杨某使用通过网络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及钓鱼网站链接,骗取公民信用卡密码、安全码、验证码等信用卡相关信息,并将上述信息出售给犯罪嫌疑人张某在其购买的POS机上盗刷,15名群众被盗刷18万元。

鹤壁市公安局经过深入研判、缜密侦查,先后于2018年1月至7月,陆续将买卖公民信息、侵犯计算机网络、买卖钓鱼网站、买卖银行卡等犯罪嫌疑人7人抓获。随后,鹤壁市公安局对该案深度经营,顺线追查,通过公安部向全国发布协查,全链条打击信用卡犯罪黑色产业链,共发布非法经营(非法套现类)线索237条,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企业4家,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线索6条、盗刷银行卡线索26条、 *** 线索3条、涉毒1条等犯罪线索78条,涉及福建、广东、四川等全国20余省份,打掉各类犯罪团伙5个,抓获涉案人员18名。

三、许昌刘磊等人骗购外汇案

2018年3月,许昌市公安局接到报警,部分客户采取拆分购汇的方式逃避外汇监管,将大量资金转至境外账户。许昌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迅速查明犯罪嫌疑人丁某等人使用网上购买的银行卡或者亲朋好友银行卡,利用网银以因私外出旅游为由购买外汇并转至香港,在香港地下黑市兑换人民币谋取利益的违法犯罪事实。共打掉犯罪团伙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7人,捣毁骗购外汇窝点3个,现场缴获用于骗购外汇的赃款26万余元,缴获用于犯罪使用的银行卡800余张,网银U盾200多个,笔记本电脑2台,涉及分拆购汇身份人员300余人,骗购外汇总金额达1.3亿港币。

四、“9.12”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16年9月,郑州市公安局经开分局经侦大队受理了一批郑州新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移交的案件线索,称郑州海某菲商贸有限公司、郑州舜某华商贸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在日常经营中,没有固定业务却频频开具大额增值税发票,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涉案金额巨大。经查,郑州海某菲商贸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于2015年10月至2016年4月期间,向河南、河北、山东、沈阳、湖北、湖南、江苏、上海、新疆等9省(市)305家下游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虚开金额价税达5.17亿余元。经过2年多的侦查,2018年10月30日,经公安部批准,对该案进行收网。专案组民警兵分多路,分别奔赴河北、山东、沈阳、湖北、湖南、江苏、上海、新疆等省以及河南的许昌、平顶山、洛阳、济源、安阳、濮阳、焦作、开封、驻马店、信阳、南阳等地市公安机关对接案件并送达了相关证据卷宗以及证据光盘。截至目前,“9.12”专案全国集群战役收网,立破案11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5人,捣毁犯罪窝点123个。

五、洛阳市成功从韩国将逃犯赵某、姬某、温某、李某、董某、马某引渡回国

2015年7月10日,洛阳市公安局洛龙分局对赵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经查,自2012年1月起,犯罪嫌疑人赵某、姬某、温某、李某、董某、马某等人利用其实际掌握的黑石环球有限公司等公司名义,以年收益18%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向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1.4亿元人民币,未兑付资金9744万余元人民币。案发后,赵某等人陆续逃往韩国,并在韩国济州岛获得了永久居留身份。办案单位层报公安部对上述人员发布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报。

2017年6月,省公安厅猎狐办通过外交渠道向韩国司法主管机关提交30余页的引渡请求书和百余份证据。2018年2月27日,韩方根据我方提供的情况将姬某等5人抓获,并随后启动引渡审理程序。5月1日,韩法院批准将姬某等5名逃犯引渡回中国。5月3日,我省迅速启动快速反应机制,随公安部团组赴韩工作,将5名逃犯安全押解回国。这是我国首次从韩国引渡涉嫌经济犯罪的逃犯,也是猎狐行动中一次性引渡逃犯最多的国际执法合作成功案例。

六、许昌市成功从孟加拉国将逃犯牛某、姜某、薛某抓获

2018年1月26日,许昌市公安局对牛某涉嫌高利转贷立案侦查。经查,2012年至2014年,犯罪嫌疑人牛某以公司需要资金为名,采取伪造虚假购销合同、会计资料的手段,套取银行贷款后,将贷款中的2995万元非法高息转贷给周某、韩某等人,从中非法获利约644万元。在侦查过程中又发现姜某、薛某涉案,三人分别于案发前后 *** 孟加拉国。

根据公安部部署,2019年4月19日,省公安厅带领办案人员参加公安部团组赴孟加拉国开展工作,工作组到达孟加拉国后,克服40摄氏度高温、蚊虫叮咬、语言不通、治安状况复杂等困难,立刻到嫌疑人开设的工厂和可能藏匿的临时居所等地进行化妆摸排、蹲点守候,经过96小时的连续奋战,终于摸清了3名嫌疑人确切活动区域。4月24日下午,在孟加拉国警方的协助下,工作组对嫌疑人活动区域开展封闭清查。清查过程中,3名嫌疑人迫于压力放弃抵抗,主动向工作组投案。4月26日,工作组将3名嫌疑人安全押解回国。

七、杭州“我是小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2018年6月8日,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分局对杭州“我是小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立案侦查。杭州我是小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外宣称开发运营的IAC网络平台是以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为技术的互联网创新社交广告平台,实际上是设置会员门槛,靠拉人头获利的网络传销平台。经过两个月的缜密侦查,于2018年8月28日开展收网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4名,扣押现金13亿余元,冻结资金近亿元,扣押车辆6台,查封房产9套。

该案的主要作案手法为:一是主要犯罪嫌疑人藏身境外,遥控操纵网络平台,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大量发展下线人员,从事传销活动;二是推出一款名为IAC的网络平台,对外鼓吹是以区块链、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为基础打造的社交推广平台,新会员必须向上线会员缴纳200元费用以获得老会员激活码激活后才可以注册成为会员、发展下级会员。平台设定高额的回报,来引诱会员加入,拉人头、发展下线;三是平台以2000元一个的价格将所谓的“种子”卖给注册会员,并对会员承诺,每个种子都会增值,获得平台收益,但要求会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卖出,但所谓的“种子”只能在平台内部流通,本身不具备任何价值,平台不会回购“种子”,会员手里的“种子”只能通过拉人头才能继续交易。

八、周口尚某某等人制售假冒伪劣汽车轮毂案

2018年3月,河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抽调周口、商丘、新乡、平顶山等地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对尚某某等人制售假冒伪劣汽车轮毂案开展合力攻坚。案侦工作中,专案民警运用多种侦查措施,多次奔赴北京、浙江、湖北、天津、湖南、山东等省,辗转3万多公里,历时三个多月,于2018年8月成功开展收网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0名,打掉位于浙江、山东、湖北、河南等地生产窝点4处,查获生产设备25台,假冒奔驰、宝马、路虎、捷豹、特斯拉、丰田等品牌汽车轮毂2.2万余个,涉案金额3亿余元,被全国品牌保护委员会评为2018年度十大精品案例,荣获2018年度“全国政务新媒体公安执法领域十大社会共治影响力案例”。2018年8月17日,公安部专门下发贺电予以表彰。路虎、宝马、本田、丰田、福特、大众等知名汽车制造商纷纷致函,对我省成功侦破尚某某等人特大制售假冒伪劣品牌轮毂案表示感谢,并致以最崇高的敬意。该案的成功侦破,树立了我国良好的国际形象,维护了国际知名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彰显了我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力度和决心。

九、平顶山“4.20”特大非法制售假烟案

2018年4月20日,平顶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宝丰县烟草专卖局移交案件线索,迅速对“4.20”特大非法制售假烟案立案侦查,同日破获该案,一举捣毁位于宝丰县李庄乡徐庄村南一闲置养殖厂内假烟制造窝点,位于郏县安良镇神前村和城关大关堂村的两处包装窝点,现场抓获卷烟制假分子33人,收缴卷接机2台(套),查获假冒“红旗渠”“云烟”“牡丹”等品牌卷烟575万支及大量制假原辅材料,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沉重打击了制售假烟违法犯罪活动,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国家烟草专卖秩序作出了积极贡献。2018年4月25日,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发来贺电予以表彰。

该案的主要作案手法为:一是设立窝点分散。制假者将将生产、包装、仓储、销售窝点分别设立,仓库远离店面,店中并不摆放假烟,客户需要时才临时按需调货送来,躲避侦查;二是制假方式隐蔽。制假设备多采用组装方式,能够快速拆卸、转移;通讯工具全部采用网上虚拟号段,隐藏真实信息;成品多使用食品、生活用品、文具等包装箱进行伪装逃避打击;运输工具通过二手车交易市场委托中间人购买。

十、南阳“3.13”跨国制售假冒LV等品牌箱包鞋服案

2018年2月初,南阳镇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一家物流公司经常向外地运送大量假冒名牌的运动鞋、箱包、衣服等物品。接报后,镇平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向市局、省厅有关领导进行汇报,并第一时间抽调精干力量成立“3.13”专案组,全面开展案件侦办工作。经过四个月的缜密侦查,专案民警逐步梳理出一个涉及河北、广东的2个生产源头,涉及河南、江苏、浙江、安徽、上海等5省市中间批发商,涉及美国、欧洲、澳大利亚、中东、加拿大、南美、东南亚等62个国家和地区的跨国售假网络。2081年6月的收网行动中,南阳警方共破获案件6起,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已全部判处有期徒刑),查获假冒阿迪达斯、LV、GUCCI等品牌的运动鞋、箱包、衣服4万余件,市场估值3亿余元。

防范经济犯罪从你我做起!

要注意以下这些!

警方提示

警方提醒您:这10种投资理财项目要注意!

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为幌子

一些返利网站在提现时设置诸多限制,参与人不可能将投入的资金全部取出,有的将返利金额与参与人邀请参加的人数挂钩,成为发展下线会员式的类传销平台。消费返利,必须要到正规的平台,不要被某些小平台所诱惑。

2、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等为幌子

投资金额不限且许诺固定回报,多为噱头吸引投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者“免费”养老为幌子

以投资养老公寓或其他养老项目为名,承诺给予高额回报、或以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

看似高大上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实际是非法集资行为,噱头更为新颖、隐蔽性更强。如果投资人不是对新兴金融投资领域有多年的专业知识,很容易被引诱落入非法投资的圈套。

6、以“扶贫”“慈善”“互动”等为幌子

有的以未登记的非法社会组织的名义直接开展非法集资活动,有的利用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通过在这些组织下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合作开展活动,欺骗性很强。

7、在街头商场发放广告的投资理财

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虛假声势。

8、以组织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不法分子往往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验、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亲情关爱方式骗取老年人信任,吸引老年人投资。

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一些非法集资人员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络集资平台,将涉案资金非法转移至境外等方式躲避国内监督打击。所以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转账需谨慎。

10、要求以现金方式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

最让人操心的还是老年人。许多低收入人群、农民群众、退休人员参与其中,有的案件中超过半数参与者为老年人,不少群众把“养老钱”、“救命钱”投入集资,几乎血本无归。

有数据显示: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群体遭遇电信诈骗的比例达五成,每年老年人保健品消费超过了1000亿,被骗老人经济损失个案最高达300万元。随着互联网的使用普及,网络传销、p2p理财等网络诈骗开始蔓延,4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占受骗人数的62%。

当前,互联网传销犯罪活动有极强的隐蔽性、欺骗性。广大群众要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警惕利用高科技产品、公益慈善等噱头的新型网络传销。无论打着什么样的旗号,如果其经营的项目并不创造任何财富,却许诺只要交钱入会、发展人员就能获取“回报”的,请保持高度警惕。

防范网络传销,远离骗局,最根本的还是要克服贪欲,不要幻想“一夜暴富”。如果抱着侥幸心理参与其中,最终将会落得血本无归、倾家荡产,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

最后再次提醒,一定要捂好自己的“钱袋子”,多一分警惕,少一分受骗。

反诈骗,需要每个人的参与!

多一个人了解

少一个人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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