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案情介绍:本院立案后,依法向汤贤芳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及申报表,至今未能履行,也未申报财产。
执行案号:(2019)浙0482执719号
失信被执行人照片:
失信被执行人:汤贤芳
性别:男
年龄:52
住址:平湖市乍浦镇天妃苑桂圆坊
身份证号:330422********4834
执行法院:平湖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平湖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184000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履行
法官联系电话:057385038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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