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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摘
要
今天是全国低碳日,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出《低碳生活十条》倡议。在生活中,我们能为低碳做哪些力所能及的事?加入我们,一起践行低碳、绿色的生活方式,转发给更多的人,构建美丽“大家庭”吧~
低碳生活十条
第一条 践行绿色低碳出行。短距离出行优选步行、骑行,通勤出行优选公共交通或共享出行,私家车购买优选新能源汽车或节能型汽车,科学用车、定期保养,减少车况不良引致的能源浪费。
第二条 养成低碳居家习惯。惜物善用,闲置物品巧回收利用,做好垃圾分类,节约水电气,空调温度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家庭器具用后及时停止运行。
第三条 打造低碳简约家装。装修设计风格宜简约,优选浅色系内饰,使用节能环保装修材料。
第四条 选购低碳环保器具。尽量购买能效2级及以上的家用电器和用水效率2级及以上的用水器具,优先选择碳排放量低的“碳标签”产品。
第五条 优选天然面料衣物。按需添置衣物,尽量购买麻、棉、丝等天然面料制成的衣物。
第六条 少用一次性消费品。外出自带水杯,差旅自带牙刷、牙膏、香皂、沐浴液、拖鞋、梳子等“小六件”,点外卖自备餐具,购物自备环保袋,邮寄重复使用快递箱。
第七条 选择耐用简装产品。不盲目购买更新换代快的电子产品,选择简装产品,拒绝过度包装。
第八条 推行健康低碳饮食。尽量购买当季本地食材,注重荤素营养搭配,珍惜粮食,践行光盘行动,饮品适度,远离烟草。
第九条 倡导文明低碳风俗。 提倡婚事新办、丧事俭办、喜事简办,倡导文明新风。
第十条 积极参与低碳活动。积极学习低碳知识,主动参与“地球一小时”、植树节、低碳日、浙江生态日等主题活动,爱护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
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8月25日
来源 | 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处
编辑 | 邵甜 审核 | 杨贡江 签发 | 晏利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