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房屋永久居住权在哪个机构办理呢?需要公证吗?有哪些手续或材料需要准备呢?
具体细则需要材料未出,建议楼主拨打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
不需要公证。
注意
1、居住权无偿设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2、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4、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以上规定。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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