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冤案——
古语有云,六月飞雪,必有冤情。
1996年6月,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一场雪都没下,却发生了一起在多年后震惊中外的特大冤案。死于6月10日的那个名叫“呼格吉勒图”(以下简称呼格)的小伙,也引得无数人叹息与缅怀。
让我们把目光移回到1996年4月9日晚8时许,服务员羊小艳离开上班的饭店,去路口的公共厕所方便,却再也没回来。由于当时饭店不太忙,不急着用人,老板也就没有在意此事。
晚上8点半左右,我们的主人公呼格下班后回家,途经此处厕所,听到里面传来女人的呼救声。
不久前呼格才满18岁,他虽有颗善良的心,但对自己的能力不太自信,不敢轻举妄动。呼格快速跑回上班的卷烟厂,打算叫上同事严峰一起回来看个究竟。
等他俩气喘吁吁地赶到厕所外时,里面已经没了动静,他们喊了两声,无人回应,就点着打火机,小心翼翼地走进去,骇然地看到一个下身 *** 的女子,已经停止了呼吸。
呼格的第一反应就是报案,却被严峰拉住了,他担心警察会把他们二人当成嫌疑犯,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在极富正义感的呼格劝说下,严峰同意和他一道去附近的治安岗亭报案。
警察一听是命案,让他们立即带着去现场查看,勘验证实,受害人羊小艳被人 *** 后杀害,死因是脖子被掐导致窒息。之后,诚如严峰担心的那样,两个见义勇为的小伙成了犯罪嫌疑人,而呼格作为案件的第一发现人,更是被反复盘问。
次日凌晨两点过,严峰被放回了家,后面警方又找他补了几份笔录,他每次都问呼格的情况,警方只回答说呼格的嫌疑还没排除,再后来,他就听闻了呼格认罪的消息,对此,他是怎么也不信的。
4月9日案发,地方中院5月23日宣判呼格死刑;呼格不服并上诉,地方高院6月5日驳回上诉;6月10日,呼格被执行死刑。整个司法程序中,让公检法三方都认定呼格就是杀人凶手的唯一“有力”证据是呼格指甲里有被害人的血迹,而自始至终,都没人想起给羊小艳体内的精斑和呼格做DNA比对。
临刑前,呼格哭着和父母说了最后一句话:我好冷,身上痛。
呼格父母从来不相信儿子会是杀人凶手,但“铁证如山”,他们又无可奈何,甚至于,最后想给儿子添件衣服的愿望都没能实现。
对外公布的信息显示,呼格的认罪供词是这样的:“那晚我下班后,趁着天色昏暗,溜进了途中的一个公共女厕所,在靠里的蹲坑里假装大便,实际上是等待目标,准备 *** 进来的女人。八点左右,一个女的进来小便,见我扑过去,她赶忙提起裤子,并厉声问 *** 什么,我低声说‘别喊’,说完将她抱住,用一只胳膊搂住她的脖子,怕她喊,用另一只手掐住她的咽喉。没想到她没吭声,我便将她的裤子拉下,摸她、亲她……哪知她咽气了……我知道她已经死了,怕将来追查到我……我报案是想转移你们追查的目标。”
呼格死后,除了他的家人迟迟无法从悲痛中走出来外,其余人都认为这起案件已经尘埃落定,它也逐渐被人们遗忘,直到2005年10月23日,一个名叫赵志红的罪犯因系列 *** 杀人案被捕。在交待作案经历时,赵志红先后多次提到其于1996年在呼和浩特市一厕所里奸杀了名年轻女子,经民警核实,赵志红所指的正是羊小艳被奸杀案。
10月30日,赵志红带着警方前往呼市指认了案发地点。许多群众目击了这一场景,有认识呼格父母的好心人将此事告诉了他们。其实,多年来,呼格父母一直在四处奔走,想为儿子翻案,得知这一消息的他们惊喜万分,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一个律师。律师知道为呼格翻案会遇到很多阻碍,认为自己的能力办不到,就将他们推荐给了新华社内蒙古分社的一个高级记者杨真。
11月23日,杨真写出了关于此事的第一篇内参《内蒙古一死刑犯父母呼吁警方尽快澄清十年前冤案》,很快得到 *** 的批示 。2006年3月,内蒙古政法委正式成立“呼格吉勒图流氓杀人案”复查组。遗憾的是,10月底,法院审理赵志红案时,单单漏掉了“羊小艳被奸杀案”。赵志红当庭指出了这一问题,审理因此中断。12月8日,杨真察觉到问题的严重性,意识到有双无形的手在操纵司法,他随即发出了第二篇内参《呼市系列杀人案尚有一起命案未起诉让人质疑》 。
杨真的第二篇文章没有起到预想中的效果,案件重审迟迟没有进展,时间到了2007年12月20日,知道自己难逃一死的赵志红从看守所递出一份偿命申请书,想要为呼格 *** 。杨真得到了这份申请书的复印件,挥笔写下《“杀人狂魔”赵志红从狱中递出“偿命”申请》发到北京。紧随其后,他又全面梳理此案,奋笔疾书,形成“大内参”在全国党政系统发行,在一定程度上为“呼格案”的调查作出了重要推动。
即便如此,因为此案涉众太广,年代较久,调查起来纷繁复杂,直到2014年12月15日,再审判决才出来,好在结果令人欣慰:奸杀羊小艳的真凶是赵志红,呼格无罪。
这个赵志红也是内蒙人,他在1996年4月到2005年7月期间,作案二十余起,奸杀多名女性,受害人中年龄最小者仅12岁。
赵志红被人们称为是“微笑杀手”,不是因为他的相貌有多么出尘绝艳,朝人微微一笑就会把人“电”死,而是因为他总是微微笑着,给人一副很好相处的感觉。
他生于1972年,是家中老二,有个大哥和小妹。1995年底,赵志红经人介绍,娶了个城里姑娘做老婆,婚后两人到呼和浩特打工。
赵志红从小在农村长大,初到城市很不适应,加之没什么本事,根本站不住脚,内心产生了强烈的落差。他没朋友,和家人在一起时话也不多,唯一排解烦闷的方式就是出去找女人,挣的为数不多的钱都花在了这上面。到后面钱用光了,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先是小偷小摸,渐渐胆子大了起来,就 *** 、杀人。
他从一个朴实的农民转变成杀人凶手,仅用了半年时间,而他 *** 并杀害的第一个女孩,就是羊小艳。他的这一罪恶行为,改变了他、羊小艳和呼格三人的命运。
赵志红交待了羊小艳遇害的真实经过:那天他碰巧到公厕里方便,尿完时听到一阵高跟鞋子的声音,据此判断来了个年轻女人,那一瞬间,他心底的邪火就窜了上来,冲到了隔壁的女厕所里面……
同很多罪犯一样, *** 杀人的 *** 让赵志红无法自拔,在这之后,他一次次将魔爪伸向了一名名无辜的年轻女孩。他说,杀人除了让他兴奋,也会让他后怕、焦虑,为了排解这种负面情绪,他能想到的方式就是继续 *** 杀人,用 *** 来冲抵抑郁。
到了2005年,多次犯案后仍未被抓的赵志红更加猖狂,国历新年的第二天,他就迫不及待地来到街上,瞅上了一名女出租车司机。他拦住出租车,随便报了个偏僻的地名,到目的地后,用随身带着的电话线将女司机勒住,任女司机如何求饶都不心动,将其 *** 杀害后,驾着抢来的出租车回到城里,路过一公交站台时,以出租车载客的名义搭载了一名张姓女乘客,同样拉到偏僻地方 *** 。
庆幸的是,凑巧有人经过,张某顺利逃脱,她赶到附近派出所报案,并向警方提供了出租车的车牌号。警方核查车牌,发现这司机应该是名女性,可尝试联系她时,电话怎么也打不通。
当天傍晚,市郊有个村民发现一具无名女尸,警方到场勘验后确认,死者正是失踪的女出租司机,且生前遭到 *** 。
而这个时候,赵志红已经毁车逃逸了。因为车辆被大火烧过,警方没有找到任何线索,只能根据张某的描述,刻画出了赵志红的人物肖像图,并大范围地分发。正是这张肖像图,造成了赵志红的落网。经群众举报,警方在其暂住地将他抓获。
赵志红虽然内心孤僻,但在认识他的人面前,一直是个好人,脾气好、性格也好,说话慢声细语,喜欢微笑。他还爱看书,《知音》《读者》《婚姻与家庭》《故事会》都看,甚至有人给他冠以“文艺青年”的称号。
在多年的犯案过程中,赵志红也总结出了一套经验,比如如何获取受害人的信任,比如如何在作案后成功脱身。他的谎言让独自在家的12岁小女孩开了门,让两名女大学生和一名公务员主动上了车,还让几名有夫之妇自愿与其保持不正当的关系……他的反侦查措施让他屡次逃脱公安机关的追捕。
被捕后,赵志红知道难逃一死,主动交待了罪行,尤其多次提到羊小艳一案,庭审当场,法院未提及此案,他开口质问公诉方为何要回避这个问题,后又写下“偿命申请”,愿意为该案负责。
死刑判决下来,他还表示要把健康的器官进行捐献,他认为这能替自己赎罪,也能减轻家人耻辱。
从2005年被捕到2019年7月30日被执行死刑,赵志红度过了14年的牢狱生活。如果不是重审呼格案,只怕他早已死了。
前面我写的案子里,有好几个杀人凶手在听到死刑判决时都没有丝毫悔意,更拒绝向受害者家属道歉,相比而言,赵志红还算残存有一丝人性。
作为一个双手沾满鲜血的、千夫所指的罪人,赵志红当然死不足惜,但我们也要承认,没有他的坦白,呼格将永远背负着杀人犯的罪名。
昨晚我说,中国的普法教育,任重道远。普法是让更多的人知法、守法,与之对应的,需要司法机构能正确地执法。我们必须承认,23年前呼格的死是中国司法史上一处不能抹去、无法回避的败笔,此案的重审却又推动着中国司法离绝对的公平正义近了一大步。
但,路漫漫其修远兮,咱们国家司法体系的完善,执法人员专业素质的培养,仍然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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