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近年来,为应对材料行业发展趋势,企业并购整合浪潮如火如荼,协同效应、规模优势、产业集中度不断提升。“碳中和”背景下,材料及能源领域的企业不断进行着业务整合和优化,向着更专业化的方向发展,进一步加强在特定领域的优势地位,加强业务聚焦,企业间兼并联合重组也成为大势所趋。
正略咨询总结了2021年国内新材料行业发生的十大并购案例(按并购金额排序)。
一、天山股份收购四家水泥公司(981.42亿元)
在“碳中和”目标驱动下,作为中国建材行业碳排放子行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水泥行业为积极响应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将势在必行地实施碳减排。提升行业规范化、规模化水平,提高内部生产集中度是水泥行业碳减排的重要手段。天山股份通过陆续淘汰产能落后的企业以及优势企业不断地收购兼并优质小企业等多种方式,减少自身碳排放量,缩减行业产能。
天山股份于2021年11月2日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成功购买四家水泥公司股权,总金额高达981.42亿元,分别为中材水泥100%的股权、中国联合水泥集团100%的股权、南方水泥99.93%的股权及云南西南水泥95.72%的股权。[1]
天山股份在收购完成后已成为我国水泥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龙头上市公司。公司业务通过全国性布局,主营业务及核心竞争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业务规模亦将显著增加,由于不同地区之间的水泥供需变化导致的经营波动风险也将得到有效降低。同时,随着收购标的公司被整合纳入天山股份核心业务体系,两者可实现资源共享、互相促进,进而协同发展。
二、先正达集团收购扬农化工(102.22亿元)
2021年7月13日,先正达集团以75.97亿元的作价,向中化国际出售所持有的扬农集团39.88%的股权,中化国际所持的扬农集团股权将增至79.88%。同时,先正达集团将以102.22亿元的作价收购扬农化工(600486.SH,扬农集团子公司)36.17%的股份,成为其控股股东。[2]
扬农化工是国内仿生农药行业规模最大的企业。仿生农药是指由人工仿制自然界化合物而制成的农药产品。通过资产重组,先正达集团的各业务板块将与扬农化工的业务实现协同发展,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深化国企改革,提高企业的经营质量。[4]
三、长源电力收购国电湖北电力(61.22亿元)
2021年4月28日,国电长源电力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原持有人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5],作价61.22亿元。
国电长源电力与国电湖北电力均在湖北省内从事电力、热力的生产与销售,所生产的电力也均输入湖北电网,此次交易将有助于消除两者之间的同业竞争[6][7],有利于长源电力优化管理、整合资源、运作进一步规范化、企业运营效率进一步提升。通过资产重组手段,形成在鄂“一个区域一个平台”的合理布局,使得一个地区但多个投资主体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8]未来国电长源电力将作为湖北地区统一的发电业务平台,为其母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持续做优做大做强,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贡献力量。[7]
四、首钢股份收购京唐公司(55.69亿元)
2022年1月20日,工信部、发改委和生态环境部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提出鼓励钢铁行业兼并重组,提升产业集聚化发展水平,提高钢铁产业集中度。[9]可以预见,未来五年内钢铁行业将进一步加快重组步伐。
2021年5月21日,北京首钢股份以发行股份的方式,以55.69亿元的作价,成功收购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19.18%的股权(原持有人为北京京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本次交易完成之后,首钢股份将直接或间接持有京唐钢铁100%的股份。[10]
京唐钢铁公司是我国第一个临海靠港且产量达千万吨级的钢铁企业,是我国“十一五”规划中的重点工程,是进入21世纪以来第一个经国务院批准的重大工程项目,旨在对我国钢铁工业的生产力布局进行调整、产业结构进行优化,有力推动环渤海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促进华北钢铁工业的优化整合。京唐钢铁公司的盈利能力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具有国际领先的、先进的技术水平。[11]根据首钢集团的战略发展规划,集团将对中国境内的钢铁及上游铁矿资产产业进行整合发展,首钢股份将被打造成为实施此战略的唯一平台,从而最终实现首钢集团中国境内钢铁及上游铁矿资源业务的整体上市。[12][13]
五、海新致收购三聚环保(44.72亿元)
海新致与海淀科技于2021年9月13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海淀科技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三聚环保(300072)29.48%的股份, 以44.72亿元的作价,转让给海新致,海新致成为三聚环保的控股股东。[14]
由于海新致是海淀国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而海淀国投集团是海淀区国资委区属一级监管企业,因此虽然三聚环保控股股东发生变更,但实际控制人仍为北京市海淀区国资委。因早前对外垫资建设项目,导致三聚环保应收账款急剧提升,并于2018年达到117.68亿元的最高值,约占同年总营收的77%、同年总资产的46%,一度出现现金流危机。随后,三聚环保开启了转型之路,加快应收账款的回收和转让工作。此次收购,有助于公司应收账款资产的盘活,资金加快周转,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运营质量得以提升,从而促进业务不断发展。
六、东方盛虹增资盛虹石化产业(35亿元)
2021年3月,东方盛虹(000301)通过募集资金以货币方式对其全资子公司江苏盛虹石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35亿元[15]。2021年12月28日,东方盛虹对外发布的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江苏盛虹石化拟以人民币35亿元为对价,收购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13.29%的股权(原持有人为江苏疌泉盛虹炼化债转股投资基金)[16]。2021年12月22日,东方盛虹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斯尔邦(国内最大的光伏级EVA树脂生产企业)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自此东方盛虹将正式进入化工新材料领域,形成“炼化+新材料+聚酯”的产业矩阵。[17]
2021年8月,在行业内盛虹集团率先提出进行公司战略转型,未来将致力于成为世界级的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集团。[18]“十四五”期间,围绕我国 “双碳”战略目标和要求,盛虹集团将加快布局高性能新材料、新能源、低碳绿色产业三大方向,把企业建设成为一个具有“强大基础原材料保障能力、世界领先的科研与创新能力、世界一流的新能源新材料供应能力的高新技术产业集团”。[17][18]作为盛虹集团最重要的上市平台及子公司,未来东方盛虹将是承担此战略转型和战略实施的核心力量。
七、协鑫集团内部转让(29.72亿元)
2021年7月28日,江苏协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作价29.72亿元成功受让华鑫集团(营口)有限公司持有的协鑫集成(002506)8.88%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属于同一控制下不同主体的内部转让,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不变。
协鑫集团旗下包括协鑫集成、保利协鑫、协鑫能科、协鑫新能源四大上市公司,从产业链最上游的高纯晶硅一直延伸到下游的光伏电站建设。协鑫集成组件及系统集成业务不断成熟,组件产能不断更新升级,拥有的合肥生产基地处于行业内技术领先地位。2021年9月,协鑫集成已顺利完成合肥生产基地60GW高效光伏组件项目一期的1号厂房新产线的建设,[19]补齐了公司大尺寸组件产能的短板,进一步扩大公司高功率大尺寸组件产品的全球供给能力。同时,协鑫集团在HJT、钙钛矿叠层电池等新技术研发方面的不断突破,也有望提升其差异化竞争力。而随着国内外对光伏的需求日益增加,协鑫集成也逐步突破EPC的业务开发工作。[20]
八、常德城投收购浙江众成(20.38亿元)
2021年10月18日,常德城发以协议转让的方式,作价20.38亿元收购浙江众成(002522)25%的股份,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常德城发将成为浙江众成的控股股东,常德市国资委将成为浙江众成的实际控制人。
浙江众成处于塑料包装薄膜制造业及合成橡胶制造业,两者长期以来一直是国家重点扶持的产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浙江众成的核心技术需要多年的技术沉淀和行业深耕才能形成。作为工业信息部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浙江众成拥有成熟的研发技术、完善的工艺体系和丰富的人才储备。[21]常德城发通过本次收购将逐步实现战略发展和产业升级,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融合发展的机制优势,促使两者优势资源协同发展。
九、金发科技收购宝来新材料(18.8亿元)
2021年7月26日,金发科技(600143)发布公告,认缴辽宁宝来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4.1亿元,并增资人民币4.7亿元。宝来集团原认缴出资额29.1亿元,已实缴15亿元,同意将未实缴的14.1亿元部分转让给金发科技。[22]认缴并增资后,金发科技将持有宝来新材料51.09%的股份。
金发科技对外宣称,持有宝来新材料51%的股权,与公司“强化中间,拓展两头,技术引领,跨越发展”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相符,[23]将助力公司进入ABS等上游的原材料行业,提升盈利能力,不断巩固公司在化工原材料及改性塑料领域的行业地位,同时获得提高企业全产业链技术创新水平的机会。[24]
十、三峡能源战略投资亿利洁能(18.1亿元)
2021年12月6日,亿利洁能(600277)对外发布公告称,三峡鄂尔多斯公司对亿利洁能进行战略投资,将持有亿利洁能11.1722%的流通股。[25]三峡鄂尔多斯公司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所属三峡能源(600905)联手三峡资本共同设立。投资完成后,三峡鄂尔多斯将成为亿利洁能第二大股东。[26]
三峡能源是世界上最大的水电开发运营企业,也是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最大的新能源开发运营主体。亿利洁能是亿利集团实施清洁能源、光伏治沙的主体,是国内光伏治沙企业的先河,[25]公司未来将更加专注于“光伏治沙+生态治沙”系统解决方案,不断加强光伏电站开发、光伏资产管理、光伏电力消纳、光热开发固沙和生态治沙等核心竞争优势。此次战略投资表明双方将通过实际行动加深合作伙伴关系,实现优势互补,不断加强光伏治沙方面的战略合作,打造“央企+民企”的“新能源+治沙”合作的新标杆,为我国如期实现“双碳”目标增添助力。[25]
本文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