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香港十大奇案之所以被称为“奇”,原因估计是这些案件的很多细节到今天还是个谜,比如说纸盒藏尸案的欧阳炳强到底是不是真凶?“雨夜屠夫”林过云到底杀了多少人?又比如今天我们要说的康怡花园烹夫案,到底是真的杀夫烹尸,还是精神错乱、胡言乱语?
相对于其它案件,康怡花园烹夫案的资料比较简单,而 *** 甚至没有收录这个条目。为了了解得更详尽,我特意去收听了翁静晶的危险人物相关节目,但是大失所望,和鬼话君所获得的资料大致相同,如果不是翁静晶照本宣科,那只有一种可能,目前流传的文字资料,全都是根据翁静晶的书籍或节目编辑而成。既然如此,我们就按翁静晶的版本来说吧,稍作修改。
1988年2月23日下午3时,28岁傅姓女子回到自己的家,康怡花园D座312室,发现母亲马洁芝正在擦地,鼻孔之间有血渍,同时又发现父亲傅棠不知所踪。询问之下,其母透露:“你爸爸想用毛毡闷死我,所以我已经用铁锤杀死他!”该女子第一个反应是推开父母房门,寻找父亲踪影,但遭到母亲阻止。
自此之后,她再也没见过父亲一面。刚开始她以为母亲只是胡言乱语,慢慢的半信半疑,等到真的相信时,又不忍揭发母亲的罪行,犹豫了很久,最终还是选择了报案,至此,香港第一宗找不到尸体的肢解案正式曝光。
虽然翁静晶的节目与新闻报道有所出入,但是她仍然将故事讲得有声有色。案发时,凶手与丈夫已结婚29年,生有两个女儿,丈夫因为凶手没有给自己生个儿子而有所不满,在外面包有小三而被凶手发现。凶手要求丈夫离开新欢,或者给自己20万分手费均不果,反遭丈夫威胁。
凶手于是找弟弟马坤商量,马坤请来两人帮忙,一个是地盘工人石志明(后转为特赦证人),一个是马坤友人梁杰忠,每人付8500元,先支付定金5000元。死者傅棠有吃安眠药休息的习惯,凶手等死者吃了安眠药睡着了之后,招呼马坤三人进房,将死者捆绑,逼迫死者给钱,可能凶手给的酬劳太低,三人问死者索要30万,而不是原来说好的20万,但死者相当硬气,死活不给,纠缠了两天,三人毫无办法,于是离开。
这时候房间只剩下凶手与死者两人,凶手在这个时候并无杀意,因为担心丈夫饿着了,还专门去煮粥准备喂丈夫吃,没想到此时丈夫已经自行松绑,还拿着电饭煲袭击她,凶手大怒,走出房间找了把铁锤将丈夫打死。
丈夫死后,凶手外出买了一把电锯回来,将丈夫切割,但发现血肉横飞,不好收拾,于是又去换了把手锯,慢慢肢解,然后放入锅蒸,直至血干,分件在西湾河垃圾站弃置,弃掉家具及死者物件,只剩下死者的身份证影印本。数周后凶手声称丈夫及情敌要杀她,与女儿搬到湾仔汕头街。
在凶手的女儿报案之后,三名港府鉴证科化验师到凶案单位搜集证供。当时看到屋内连一件家具都没有,也无任何尸首,只发现其中一间睡房的柜、窗帘、墙壁、墙脚及天花,以及厨房门上均染上血渍。由于当时香港未有DNA鉴证技术,化验师只能够化验到血型。但血点实在太细,化验师根本无法证实血渍是否属于死者傅棠。
不过,由于马洁芝在供词中亲自承认杀死丈夫,所以最后还是被判处有罪。案件判决之前,主审法官贝利曾经引导陪审团,指案件极不寻常,因为被告在案发时心智不正常,不能够完全控制自己的行为,所以陪审团应作裁决并非被告谋杀罪名成立,而是较轻微的误杀罪是否成立。同时,由于无法寻回傅棠尸体,所以陪审团还要考虑一个重要问题:究竟傅棠是被马洁芝杀死,或只是失踪?
最后,陪审团以五比二大多数裁定被告误杀罪名成立,被告被判入精神病院接受无限期治疗。听到判决后马洁芝保持一贯冷漠,相反其女儿在旁听席上传来一阵阵饮泣。
翁静晶在节目中说,该凶案单位当时市值260万,后以160万的便宜价格成功出售,并曾经租给了一个巴西球员居住。
根据此案改编的电影是1993年的《烹夫》,林义雄导演李月仙 叶先儿主演
电影由三个故事组成,《胭脂扣》、《 *** 女郎》和《烹夫》,其中的《烹夫》根据此案改编,但是拍得相当垃圾,凶杀片拍成限制片,我不想浪费时间去评论它,也不希望大家浪费时间去观看它。
全文完。
【本文素材摘自网络,由专栏“奇案录”整理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