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来惠州工作,
社保异地转移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具体怎么操作,
需要什么资料,
这篇推送小编统统告诉你!
社保转移1、转入
申请条件
(已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不再办理转移)
跨省转入
正在惠州市参保缴费1个月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办理。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省内转入
按照《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规定,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不同地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在本办法实施前尚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
办理材料办理转入需要以下材料:
1、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书》。
3、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办理转入的流程为:1、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的人员,如未参保的,应先到地税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地税部门将数据传送至社保部门;
2、凭以上所需资料到参保所属地社保基金管理局关系科(股)申请。
2、转出申请条件已在地税部门办理停保,且地税部门已将数据传送至社保部门。办理材料办理转出需要以下材料: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流程办理转出的流程为:1、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的人员,如未停保的,先到地税部门办理停保手续。地税部门将数据传送至社保部门。
2、凭以上所需资料到参保所属地社保基金管理局关系科(股)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或登陆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自行打印,网址:
http://hz *** j.huizhou.gov.cn)3、如正在领取失业金,请先到养老失业待遇核发科(股)办理终止失业待遇后再开具《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办理地点办理地点:
市社保局:惠州市三新北路29号劳动保障大楼三楼
城区社保局:惠州市惠城区下埔大道19号广发大楼三楼
仲恺社保局: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畅五路277号人才大厦1楼
惠东社保局:惠东县平山街道办事处新平大道337号
惠阳社保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福利路5号
大亚湾社保局:惠州市大亚湾区澳头安惠大道34号
博罗社保局:博罗县罗阳镇人民路119号
龙门社保局:龙门县新城开发区西林路195号
咨询电话:
市社保局:0752-2789225
城区社保局:0752-2169003
仲恺社保局:0752-3278365
惠东社保局:0752-8801815
惠阳社保局:0752-3381751
大亚湾社保局:0752-5568079
博罗社保局:0752-6630600
龙门社保局:0752-7789202
来源:今日惠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