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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摘
要
商品陈列的原则
店铺的商品陈列是店面广告的一个重要式,店员的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等与商品的陈列也有相当密切的联系,因此,商品陈列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店铺的销售情况。店铺的商品陈列应注意以下原则。
(1)商品陈列必须一目了然。当顾客站在柜台或展示架前,就能形成对商品全貌的整体感觉,并及时正确地了解到与商品相关的信息,如产地、规格、品牌、价格、质地等。顾客一般不会购买摆放杂乱、排列无序的商品。
(2)商品陈列要展示使用功能。陈列是为了 *** 顾客的购买欲望,因此商品陈列应使顾客感受到商品的使用功能和使用效果,如服装类商品展开悬挂或利用固定模特穿着陈列。这样对大多数感性购买者有较强的吸引和诱导作用,使他们容易较快地产生购买欲望。
(3)易选择和拿取。易选择就是店内的商品以客人容易选择的方式陈列除特别商品(手表、宝石等小型费重商品)以外,都尽量地陈列于易拿取的地方。因此,要考虑商品的关联性之后再进行分类陈列。各个店铺的规模、行业及经营方针不同,也会导致分类的方法及场所的不同。首先应以大分类方式将商品分类;其次将它以用途、制造商的分类方式来分类;最后则是以价格、设计的小分类方式分类。像这样将商品明确地分类展示的陈列方法,不只带给顾客便利,还提高店铺本身管理商品的效率。易拿取就是在显眼、易拿取的有效陈列范围内,将畅销的商品陈列在高效率的展示位置。
(4)注意安全。贵重的商品不宜开架售卖,可设置精品陈列专柜,由专人负责销售;商品陈列不能有对顾客造成伤害的隐患,不能使顾客产生畏惧的心理;堆码商品既要考虑具有吸引力的高度,也要考虑到堆放的稳固性;箱式堆码应把打开的箱子摆放在平稳的位置上,更换空箱从最上层开始,以确保安全;陈列易碎易污的商品要注意防损。
(5)突出重点和特殊商品。重点和特殊商品的陈列要新颖,要引人注目。重点商品是指店铺某一时期的重点销售商品、应季商品、时令商品等;特殊商品是指削价的商品、优惠供应的商品等。店铺对重点销售的商品或特殊商品应以专柜陈列、特殊摆放、用店堂广告说明、箭头指示等方式引起顾客的注意。
(6)多变少动。多变,是指一种商品不论其销售如何,都要经常地更换,以给人生意兴隆的感觉。少动,是指一种商品的陈列位置要相对地稳定,使顾客逐步地习惯某类商品的固定摆放位置,给顾客以稳定方便的感觉。如果有的商品确实需要更换陈列位置,应做到标志醒目,寻找方便。
(7)提高新鲜度。提高商品陈列的新鲜度,就是使顾客感觉到商品的丰富性及新鲜感。任何人在选择喜爱的商品时,当然都喜欢从多种类、多数量中选择,以得到购物的满足感。但是,将大量商品堆放在货架上,反而会造成顾客反复地选择,甚至会对商品造成污损。因此,即使是少量的商品,只要能好好地运用陈列方法,使其感到很丰盛。店铺经营者应熟练地运用辅助工具将商品立体地陈列起来,借助装饰物,活用拍卖时的海报传单,这些方法都可以使商品生动化,都能强调商品的新鲜度。
(8)提高价值。即使是同样的商品,运用陈列适当的方法,也可使顾客对其评价提高。所以在进行商品陈列之前,必须先考虑如何能表现最佳效果。这里要考虑陈列设备及器具对陈列的影响、搭配和组合方式对陈列的影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