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去年11月份在扬州文昌中路郑远元修脚时,店长偶然告知我脚上有两个血疱刺,建议我做祛除,否则传染后果不堪设想,我犹豫很久后还是同意了接受治疗,同月在该店办理“护理卡”,所付费用1350元整,当时店长要我以“转账形式”支付,我也没多想便当场支付了,他们也做了手工登记。期间多次做“上药”处理,也因中途“胶布过敏”停滞了一段时间,改为在家自行“用药水”,药水使用结束后该店过年歇业,同时我也停止了治疗,今年二月底再次前往该门店,门店人员全部换人,我告知了个人信息后“新店长”为我重新进行护理,几日后因胶布过敏严重我再次前往门店,因为肿痛的厉害,便问询是否需要暂停治疗,缓一段时间再来,店长拒绝改为药膏涂抹治疗,使用药膏后脚部刺痛难忍,当晚便再次前往门店要求祛除药膏,停缓一下,“新店长”当机立断决定当场取出疣体根部,当时并未告知我,而是他们私下方言交流,想到自身什么也不懂,绝对店家都是专业培训再上岗的,我也未多想便由“新店长”处理……次日胶布伤口处渗出血水,例行进行复查时,新店长二话不说,直接打开一个阿莫西林胶囊撒向我的伤口,我当时疼痛难忍,新店长告知是消炎,建议我回家购买消炎药口服治疗,第三日早晨醒来发现自己的血肉与店家安放的“棉花球”粘连在了一起,与他们的会话中我偶然得知原先的店长在东区某店,第四日我便前往寻找旧店长治疗,我向旧店长反应了新店长治疗的方式,新店长表示不认同,同时也认为新店长的处理有不妥之处,认为他不该在我脚过敏时进行取疣处理,以及直接将消炎药撒在伤口处等行为,第五日我发现自己的血肉又与棉花球粘连了,在旧店长处处理时也未将棉花球与我血肉成功进行剥离,他告诉我我的伤口已经发炎了,我很震惊也相当不满,我向他讨要说法,为什么会这样,他告诉我可以退费,不过要去文昌中路店办理,沟通无果后我前往扬州市人医进行清创,医生也认定了我伤口发炎的事实,并建议我在医院进行后续治疗。而后我前往文昌中路的郑远元修脚房,新店长称手上有客户,要我等一会,我便外出等候,后面他邀请我进包厢私聊,我表达了我的不满,要求退费和赔偿,他告知这钱不是他收的,但是他可以走自己腰包退,赔偿他不能答应,这是总部判断的。我告知他我不愿意等,你没有权限你就申请,不要让消费者白耗着,随后他告诉我他出去打电话,我在包厢内从17:06开始等到17:40,都没人找我,我打开门发现他在帮其他顾客做脚,我当时很气愤,质问他在做什么?怎么不是处理我的事情?他表示我在打电话的,我不能理解,当即要求报警,他同事大声呵斥我:你喊什么喊啊!?我作为消费者没有质疑的权利吗?况且你出门前告诉我在打电话沟通,如果需要更多时间你可以告诉我一下,而不是把我一个人放在包厢里不闻不问!我还傻不拉叽以为你一直在跟进我的事情!警察到后意思是属于商业消费纠纷建议我走消协处理,电话咨询消协,消协告知我的消费凭证不能做证据,毕竟是转账给个人的,如果是商家的他们可以出面,但是这种转账他们无能为力。现在事情搁置了,我对于郑远元修脚房不满意的地方便是他们的处理方式,以及早期做出的错误判断,要你办卡时保证不会有问题,在过敏时期取出疣体,告知你是为你着急怕你受罪,出现了问题告诉你店长换了,我私人补贴你,怎么?难道我要心疼你吗?你自己掏钱?没有处理好退费是!有早期要求转账付费感觉也是为了后期逃避责任提前做好的准备!郑远元专业修脚房,打着专业名号,做着不专业的事情,欺负消费者,建议大家如果被告知有脚部问题还是到正规医院处理检查,不要被这不良商家蒙骗!我现在 *** 困难,消协告知转账个人的情况他们无法受理,我该如何 *** ,现在行动也不方便,脚部伤口仍然疼痛,需要大家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