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由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组织评选的“2016年中国十大法治影响力事件”今日在南京揭晓,其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雷洋死亡事件”等入选。
研讨会现场。
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在对2016年发生的有影响力的法治事件进行全年跟踪观察的基础上,经过初选和复选,向法学专家和法律专家提供了20个法治影响力提名事件,经专家投票,确定了2016年度中国十大法治影响力入选事件:“ *** 中央、国务院发布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聂树斌案再审宣告无罪”、 “辽宁省贿选事件”、“《民法总则(草案)》正式公布”、“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作出解释”、“中国股票市场熔断机制暂停实施事件”、“雷洋死亡事件”、“ *** 中央要求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和“检察机关直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并列)等。
据介绍,张文显教授、王利明教授、李林教授在内的29位中国著名法学专家和16位资深法律专家参加了评选。大家认为,入选的十大法治影响力事件较为全面地反映了2016年中国法治发展的现实状况:在国家的层面上,财产权保护、国家监察制度、香港基本法解释、辽宁贿选事件等均触及到重大宪法问题,而在社会的层面上,则涉及到国家与公民关系、民事权利制度、市场机制法治化和司法制度法治化等重要法治问题。从总体上看,2016年是中国法治发展的重要一年,改革和治理仍然是中国法治发展的两大主线。2016年开始的重大改革将在未来的几年中持续进行下去,并且将产生长远的影响,而治理则涉及观念、制度、措施等复杂因素,具有更为广泛、更具基础性的法治意义。
据悉,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是江苏省确认的首批新型高端智库之一。2016年2月,研究院首次公布了“2015年中国十大法治影响力事件”,并将其作为持续开展的研究项目。该项目的目的和宗旨是以大事件来观察中国法治发展的社会现实状况,把握中国法治发展的具体路径,揭示中国法治发展的方向,并促进社会对中国法治发展的关注和认识,引导社会共识的形成。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具有重要的法治意义、对于中国法治未来发展具有推动作用,是法治影响力事件的选择标准。(毛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