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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由人民法院报编辑部评选的2016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司法政策今天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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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也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最高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制定了一系列司法政策,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发挥司法职能,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此次评出的十大司法政策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 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 ***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教授 贾宇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冀祥德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刘凯湘
湘潭大学副校长、教授 廖永安
人民法院报特邀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教授贾宇,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凯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冀祥德,湘潭大学副校长、教授廖永安四位知名专家学者,对上述十大司法政策进行了解读和点评。(记者 何艳芳)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公布时间:2016年2月6日
上榜标签: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以协同司法保障协同发展。
内容导引:《意见》共18条,强调应充分认识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基本要求;依法履行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促进京津冀地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建立健全京津冀法院工作联络机制,提升司法服务保障的能力和水平。
贾宇点评:
《意见》的出台可以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作用。第一,对京津冀三地法院的特定案件,例如,涉及矿产资源、污染环境等环境资源类民商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海事案件和海洋环境污染等案件,打破地域界限,实行集中管辖,可以充分发挥专业化审判优势,减少地方保护。第二,通过大力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妥善处理好环境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开发资源与节约资源之间的关系,推动京津冀生态文明建设、低碳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第三,建立京津冀三地法院立案、裁判标准统一的工作机制,特别是推动三地各级法院执行系统的纵向贯通、执行联动单位的横向联网,实现人力资源互通互融,促进法官司法能力的共同提升,共同促进京津冀区域内的司法裁判标准和尺度的统一。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公布时间:2016年2月22日
上榜标签:提升保障财产权利及市场交易安全与效率的法治化程度。
内容导引:《解释》共22条,对不动产物权与登记、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善意取得等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作出了相应规定,旨在有效指导司法审判,推动物权法更好地调整社会生活。
刘凯湘点评:
最高人民法院此次出台的司法解释具有重要意义。一是《解释》明确规定因不动产归属以及作为不动产物权的买卖、赠与和抵押等产生的争议诉讼属于民事诉讼受理的范畴,不属于行政诉讼。二是排除了不动产登记簿的绝对效力,当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与真实权利状态不一致时,应以后者为准。三是《解释》规定转让人转移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所有权,如果受让人已经支付对价并实际取得占有,即使未经登记,也可以对抗转让人的债权人,该债权人不得以物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善意第三人对抗受让人。四是对善意取得制度中“善意”的认定标准予以明确,规定受让人受让不动产或者动产时,不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且无重大过失的,应当认定受让人为善意。可以说,《解释》不仅解决了物权法在司法实践中的很多程序性和实体性问题,而且对于物权法学理的发展也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公布时间:2016年2月24日
上榜标签: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探索区域内司法体制机制创新,优化区域内司法资源配置。
内容导引:《意见》共16条,强调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为长江经济带发展国家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创新司法体制机制,最大限度实现长江经济带区域内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
贾宇点评:
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对于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第一,从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需求导向出发,在绿色发展、创新发展、协调发展大局中确定人民法院的工作目标,可以充分满足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司法需求。第二,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公正高效审理相关案件,为改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高起点建设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引导产业优化布局和分工协作的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司法保障。第三,通过创新司法体制机制,最大限度实现长江经济带区域内的司法资源优化配置,全方位提升服务和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高效服务和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第四,通过加强人民法院与各类调解组织、社团行业组织、行政执法机关、 *** 部门的工作联系,在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中实现诉讼与非诉讼机制之间的有机衔接,可以更多元地化解生态环境治理所生矛盾引发的群体性纠纷,防范社会矛盾激化,快捷有效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 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公布时间:2016年4月6日
上榜标签:强化对 *** 犯罪的源头惩治,加重处罚向在校学生贩卖 *** 的行为。
内容导引:《解释》共15条,对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新规定;对组织、利用未成年人、病残人员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犯罪等严重情节的 *** 犯罪分子予以依法严惩。
冀祥德点评:
《解释》的最大亮点是对 *** 犯罪案件的罪名认定、共同犯罪认定、数量认定、死刑适用等法律适用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审判实践解决了难题,提供了依据。《解释》系统规定了28种 *** 的定罪量刑数量标准,其中,新增了甲卡西酮、曲马多、安钠咖等12种新类型 *** 的定罪量刑数量标准,并下调了在我国危害较为严重的 *** *** 的定罪量刑数量标准。
当前,我国青少年群体涉毒形势较为严峻,《解释》明确规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实施相关 *** 犯罪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 *** 的,直接规定为入罪情节,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5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 ***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公布时间:2016年4月18日
上榜标签:终身监禁一经作出不得减刑、假释; *** 犯罪的财物由货币、物品扩大为以货币结算的财产性利益。
内容导引:《解释》共20条,明确贪污罪、 *** 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以及贪污罪、 *** 罪死刑、死缓及终身监禁的适用原则。规定终身监禁一经作出应无条件执行,不得减刑、假释。
冀祥德点评:
《解释》的最大亮点是“数额较大”的一般标准调整至三万元;终身监禁一经作出不得减刑、假释。针对贪污 *** 犯罪的新情况、新特点,对犯罪构成要件作出扩张性解释,强化法律适用的针对性,严厉追究贪污、 *** 犯罪行为。将 *** 犯罪的财物,由货币、物品扩大为以货币结算的财产性利益,如房屋装修、债务免除、会员服务、旅游等。对刑法“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认定作了扩张解释,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财物,事先虽未接受请托,但可能影响职权行使的,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对国家工作人员“身边人”的贪污 *** 犯罪作出明确规定,并且规定将贪污、 *** 赃款赃物用于公务或者社会捐赠的,不影响犯罪认定。《解释》进一步扩大了对 *** 犯罪的经济处罚力度,对贪污 *** 犯罪规定了远重于其他犯罪的罚金刑判罚标准,并强化了赃款赃物的追缴,对贪污 ***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一追到底,不设时限,永不清零,体现了依法从严惩治 *** 的精神。
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公布时间:2016年5月26日
上榜标签:促进“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全面实施,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
内容导引:《意见》共27条,明确提出要以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着力提升环境资源审判服务和保障的能力水平。按照所涉环境要素和环境权益的不同,将环境资源案件分为涉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案件、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案件、涉气候变化应对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等四大类,并明确了各类案件的审判重点、审理原则和司法政策。
贾宇点评:
在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的进程中,人民法院应当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升环境治理的法治化水平。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的意见,通过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环境公共利益,保障国家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意见》最大亮点是将环境资源案件分为四大类,即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案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案件、气候变化应对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明确了各类案件的审判重点、审理原则和司法政策。通过完善新领域、新类型案件的审理规则,更好地实现依法审理碳排放、能源节约等与气候变化应对密切相关的环境资源案件,进一步通过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建设,使得生态环境的司法保障成为国家气候变化应对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建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不仅有利于法律的统一适用,保证在同类案件裁判中的法律适用标准、裁判标准和裁判理念的同一性,而且有利于节省诉讼资源、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对于提升法官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也具有重要作用。
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
公布时间:2016年6月28日
上榜标签:满足多元解纷需求,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信息化发展。
内容导引:《意见》共40条,总结了人民法院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发展的历史经验,明确了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对完善诉调对接平台建设、健全诉调对接制度、创新诉调对接程序、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发展等提出了系统的指导意见。
廖永安点评:
社会矛盾纠纷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是社会转型时期的突出问题。《意见》以“共建共享”理念为指引,推进我国纠纷解决机制的建构与改革,跳出了传统的思维框架,对我国纠纷解决机制进行了科学理性的顶层设计与制度完善。当前,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尤其需要重视提升社会力量的参与度和解纷机制之间的衔接度。充分吸收法院以外的各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不仅能够有效整合各类纠纷解决资源,同时也使纠纷解决的公信力得以有效提升。另外,还要统一规划和清晰设定各类纠纷解决机制的职责范围,推进各类纠纷解决机制的职能优化与有效衔接,提升纠纷解决的效率。
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公布时间:2016年8月2日
上榜标签:顺应互联网趋势,促进拍卖公开透明。
内容导引:《规定》共38条,明确网络司法拍卖应向社会全程、全面、全网络地公开,人民法院承担发布公告、查明财产状况、确定保留价和保证金、制作拍卖裁定等基本职责,并负责管理、监督、指导拍卖全程。
刘凯湘点评:
《规定》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值得关注:一是明确了网络拍卖优先的原则,即鼓励优先通过网络拍卖的方式处置财产。二是明确了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主体为法院,即法院自主拍卖,为当事人省去了委托拍卖机构的佣金成本。三是确定由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一个全国性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有利于网络拍卖的权威化和公信力的建立。四是明确即使参与竞买人仅为一人,只要出价不低于起拍价也有效成交。五是明确了理论界争论不休的优先购买权人的竞拍规则,经确认后的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竞拍时做出与其他一般竞买人相同的报价,并自动获得竞买优势,若无更高出价,即竞拍成功。六是明确规定参加竞拍者一律交纳保证金,以降低悔拍的概率。
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公布时间:2016年8月29日
上榜标签: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促进审判质效提升。
内容导引:《规定》共18条,本着“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精神,确立了“依法、全面、及时、规范”的裁判文书公开原则,明确和扩大了上网公开的裁判文书范围,明确和完善了裁判文书不公开的例外情形,细化和明确了裁判文书公开时的技术处理规则,从制度层面进一步健全了裁判文书公开机制。
廖永安点评:
裁判文书公开上网是强化司法公开、增强司法透明度的重要举措。从具体的内容来看,《规定》对裁判文书上网的一般原则及例外、管理细则和技术处理等内容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规定》强调,除某些特殊案件外,人民法院所有的裁判文书都应在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的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予以公布。裁判文书公开上网的意义主要有三点:第一,为人民群众了解司法、监督司法提供了有益途径,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是落实审判公开原则的重要表现。第二,对司法审判工作而言,裁判文书公开上网能够倒逼裁判文书说理机制的改革,是提升法官素质、推动司法专业化发展的重要方式。第三,裁判文书公开上网还为法学研究打开了一扇大门,使法学研究者能够充分利用实践中的案例资源和素材,更好地将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结合在一起。
10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公布时间:2016年12月19日
上榜标签:从重处罚诈骗社会弱势群体、特定款物的犯罪行为。
内容导引:《意见》共36条,分别规定了总体要求、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全面惩处关联犯罪、准确认定共同犯罪与主观故意、依法确定案件管辖、证据的收集和审查判断、涉案财物的处理等内容。
冀祥德点评:
随着网络电子产品的普及,有些不法分子乘机利用电信实施诈骗,尤其是针对社会弱势群体的诈骗引起了整个社会的关注。《意见》的出台,表明了惩治电信诈骗的决心。《意见》最大的亮点是诈骗弱势群体从重处罚;严惩上下游关联犯罪;赃款“洗白”仍要追缴;综合判断是否“明知”,力求从制度上细化量刑准则,明确量刑事项,切实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受害群众众多,境内外勾结作案造成严重后果,近年来人民法院对持续高发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坚持依法从严、从快惩处,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利益。《意见》力求从制度上综合惩治,确保全方位打击,不留死角,切实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有效惩治此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