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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摘
要
本报编辑部评选的2015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于1月8日推出。本组报道回顾了2015年人民法院系统中的十位典型代表,配以人物简介、办案故事、法官心声等内容。
十大亮点人物分别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关村法庭副庭长陈昶屹、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李蕊、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肖丽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韩雪、河北省崇礼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吴希林、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审判员张爱华、云南省宣威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余华芬、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徂徕法庭副庭长钱继红、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巴斯琴、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织里法庭副庭长李辉。(见习记者 陆茜坤)
陈昶屹:新时期青年法官的楷模
人物简介:陈昶屹,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关村法庭副庭长。2008年任法官以来,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300余件,无一差错。先后获得“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北京市法院系统优秀 *** 员”“审判业务标兵”等多项荣誉,是2015年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第九届北京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的候选人。
办案故事:2012年,陈昶屹接到了北京大学诉经济学家邹某名誉权侵权的案件。2012年8月,邹某在微博上用极为激烈的言辞称北京大学的教授作风不正。原告方是具有百年历史的知名高校,被告方是拥有万众粉丝的知名教授,社会对这起案件十分关注。
陈昶屹认为,回应舆论关切是揭示事实真相的关键,在互联网时代,法院必须用公开展示真相,用公开赢得信任。于是,陈昶屹针对该案的证据交换程序、开庭程序、宣判程序均事先发布公告,主动说明案件进展和工作安排。在庭审和宣判环节,他更是联系海淀法院官方微博进行直播,并在判后就网友关心的问题接受微博访谈。为了写出经得起检验的判决,陈昶屹九易其稿,力争做到“老妪能解”。这一判决得到了广泛认可,网友们纷纷在海淀法院的官方微博上留言,称这是一份“有理有据的判决书”。经过众多专家学者的提名和评选,此案被列为2014年度全国十大民事案件之一。
法官心声:法院的工作往往是细节决定成败,因此法官不能好高骛远,必须充分重视各种程序及实体的细节。
李蕊:我所在处,即是法治
人物简介:李蕊,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她从事行政审判工作18年,共审理990余件行政案件,两次荣立个人二等功,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09年被授予“辽宁省优秀青年卫士”荣誉称号,2014年被评为辽宁省“三八红旗手”,2015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办案故事:2011年,李蕊审理了福州某公司诉辽宁某知识产权局一案。此案涉及专业性较强的知识产权相关规定,也关系着 *** 机关的“脸面”,且与案件有关的多家企业因合并或撤销,专利权人多次变更,法律关系复杂。该案经辽宁高院二审裁定发回重审,福州某公司再次败诉后又上诉到辽宁高院。庭审时,福州某公司提出的“知识产权局没有权力对已起诉的同一专利侵权纠纷作出行政决定”的上诉理由引起了李蕊的注意。她没有因为行政机关的几次胜诉而轻易地对案件下结论,而是反复查看各类证据材料,数次找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同事进行研究探讨,最终确认在规定专利管理部门受理申请条件的《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中有与福州某公司上诉理由相符的规定。最后,李蕊顶住压力,判决撤销知识产权局作出的专利纠纷处理决定,其观点也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支持。
法官心声:只有每个法官把好心中那一条准绳,社会才能多一些追求公平正义的正能量。
肖丽华:臻于至善的无疆行者
人物简介:肖丽华,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近4年来共办理1000多件案件,无一错案、无一当事人 *** 。她年均办案近300件,案件数位居吉安市各基层法院榜首。先后荣获江西省优秀法官、吉安市十佳政法干警、吉安市十佳民事办案能手、个人三等功等荣誉。
办案故事:吴水香是一名残疾人,他的妻子是一名白血病患者。2013年11月,吴水香驾驶电动车将行人高某撞伤,高某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2000多元。在肖丽华的努力下,高某放弃了其他诉讼请求,只要求吴水香支付600元,吴水香称希望等厂里发了工资再支付。原来,由于妻子患病,他经常借钱,却一直未能归还,现在大家都不愿再借钱给他。肖丽华心里难以平静,600元钱对于很多人来说只是一顿饭、一件衣服,但却难住了这个受尽苦难的家庭。在她的倡议下,永丰法院全体党员干警开展了一次募捐活动,为吴水香筹到了1500余元的捐款。当肖丽华将募捐到的1500余元交给吴水香时,这个饱经风霜的汉子泣不成声,不断地重复着:“谢谢、谢谢、谢谢……”
法官心声:法律是冰冷的,但法官应该一直都是温暖的。
韩雪:尽心竭力不让百姓留遗憾
个人简介:韩雪,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民一庭庭长。自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共审结民事案件1800多件,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达96%,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龙江最美法官、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全省巾帼建功标兵,两次记个人二等功。
办案故事:2015年6月,韩雪审理了一起12岁小女孩吴某起诉其奶奶王某抚恤金分配纠纷案件。吴某父母离异,由奶奶照料。2014年12月,在外打工的父亲工亡,所在单位一次性赔偿70万元。领到赔偿款的奶奶将吴某送到其母亲处便消失了。吴某在妈妈的陪伴下将奶奶起诉到法院。韩雪查询全市所有银行,发现吴某奶奶的存款账户已销户。经查,在吴某大伯的银行账户内发现了吴某父亲去世不久某公司曾汇进过70万元。韩雪动员吴某追加该公司为共同被告。次日,该公司便派人到法院说明了事实,并表示愿配合法院将吴某的奶奶找到。一周之后,双方当事人全部到法院应诉,经过两天的多轮调解,吴某终于得到了相应的赔偿款。
法官心声:法官的心中要有一份责任,这样才不会因自己的工作疏忽而留下遗憾。
吴希林:“草根”法官的爱民情怀
人物简介:吴希林,河北省崇礼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从1988年选调到崇礼县法院以来,共审理2000余件案件,无一错案。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48次。
办案故事:2013年,吴希林接到白旗乡马家窑村委会起诉19户村民的案子。此案一出,19户村民集体 *** 。吴希林立刻深入到19户 *** 村民家中了解情况,并先后到距离县城20公里外的三个自然村60多次。
在与村委同志座谈时,吴希林对当年国务院、省(市)县关于草场确权等50多份相关文件进行释法,明确告知村委会与19户村民所签订的草场承包合同合法、有效,并实际履行,依法应予以认定。 同时,吴希林先后到其他200多名村民家中做思想疏导。
经不懈努力,原告马家窑村委会撤回了起诉,19户村民得以继续履行承包合同,这起集体 *** 事件得到了彻底平息。
法官心声:用心办案,一心为民,让更多的百姓享受到法治的正义和阳光。
张爱华:春泥护花 只为责任
人物简介:张爱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审判员。曾当选“四川省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四川省我最喜爱的政法干警”,2014年获“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2015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四川省先进工作者。
办案故事:“张阿姨,我现在在公司上班,和同事们相处得很好,老板也很重视我。今天是您的生日,我只能用简单的礼物表达我对您的敬意和感激,祝您生日快乐!”这是2014年5月张爱华收到的一封信,写信的小黄是2012年张爱华审理的一起故意杀人案的被告人之一。因控辩双方对小黄犯罪时是否年满14周岁产生争议,张爱华奔走于医院、学校、公安机关之间,一一查证控辩双方提出的22项证据,最终确认小黄犯罪时未满14周岁,保证了案件正确审理。“这是我收到的最好的生日礼物,没有什么比浪子回头来得更珍贵。”张爱华说。
法官心声:法官在办好案的同时,要搞好“传帮带”,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余华芬:把每一个案件办细办实
人物简介:余华芬,云南省宣威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主审和参与审理案件超过3000件,无一矛盾激化、无一 *** 缠诉、无一错判超期,先后被授予“全省巾帼建功示范标兵”“全省法院办案能手”“云南最美基层法官”“全国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
办案故事:余华芬刚从民事审判岗位调到刑事审判部门,就遇到了当地一起社会影响较大且争议大的案件。被害人杜某在宣威某煤矿经常敲诈勒索当地群众,调戏妇女,众人避之不及,后在勒索当事人时遭到反抗被打死。案件诉至法院,面对来自被害人方的威胁、社会各界对被告人的同情和关注,余华芬开庭审理查清了案件事实,联系该案发生的背景和当时被害人被致死时的特定环境,选择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案件生效后,《人民法院报》以“死于正当防卫下的暴徒”为题作了纪实报道,同时在“现在开庭”栏目作了“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的讨论。余华芬的法律思维方式得到了法学界的普遍认可,也就是这个案件,让余华芬与当地的大案和争议案的审理结下不解之缘。
法官心声:就法官而言,办一件成功案件可以轰动一时,但错判一件案件可以毁灭一生。
钱继红:让公正之花处处盛开
人物简介:钱继红,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徂徕法庭副庭长。2012年被山东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评为“山东好人”,2014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2015年被山东省委省 *** 表彰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并荣记个人一等功。
办案故事:在一起工伤致残案件中,被告砖厂老板矢口否认和原告李某有雇佣关系,李某也无法提供砖厂老板雇佣他的证据,案件陷入僵局。
钱继红做被告的思想工作,被告非但不予理睬,还言语威胁。她没有理会,三次前去被告经营的砖厂调查取证,并走访周围的村民和砖厂工人。在得知白天工人们受监视的情况后,钱继红利用晚上下班后的时间,挨家挨户去找工人做工作,跟他们讲法理、讲人情、讲道理,引导他们换位思考。砖厂工人被钱继红的执着和认真打动了。
第二次开庭时,工人们都来到法庭为原告作证。在证人证言面前,被告一改以往的嚣张气焰,恳求法庭给他一次调解的机会。最终该案以被告向原告支付27万元赔偿款调解结案。
法官心声:始终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才能更好地实践为老百姓服务。
巴斯琴:“平民”法官的坚守
人物简介:巴斯琴,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包头市第十二届、十三届人大代表。在法院工作期间,先后荣获包头市人民满意好法官、包头市优秀妇女 *** 卫士、内蒙古自治区法院办案标兵荣誉,2013年被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她带领的民事审判第一庭荣获三八红旗集体、集体三等功、巾帼文明岗等荣誉。
办案故事:2014年,巴斯琴审理一起离婚案件,原、被告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个采石厂签约方系男方,经营权证上的名字为女方,双方积怨又深,在审理该厂经营权的过程中多次调解多次反悔。
针对这一情况,巴斯琴绕开法条,从局外人的角度给双方分析离婚后该采石厂由谁经营对采石厂更有利,并指出“生活不和但事业是共同心血”“一方拿钱一方接厂本是双赢局面”,使得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同意离婚,并妥善处理了采石厂经营权归属问题。
她在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时,针对案件中涉及妇女、儿童这一相对弱势群体,不是就案办案,而是想便民利民之策,融汇法、理、真,灌注和、善、情,采用多种调解形式,掌握各类调解技巧,切实解决了群众难点问题,有效维护了弱势群体利益。
法官心声:法官要明确当事人利益大于一切,以法析理,以情晓人,方能赢得民心,担得起百姓的信赖。
李辉:不忘初心 方得始终
人物简介:李辉,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织里法庭副庭长。自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共审理案件178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被改判发回。2013年起,李辉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省和全市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平安湖州守护者、最美湖州人等多项荣誉称号,并被省高院推报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办案故事:2014年底,织里镇某农贸市场5间店面的房东把农贸市场告上了法庭。原来,市场擅自将毗邻市场的马路一侧挖了条深坑,并用铁栏围住使行人无法通行,马路对面5间店面因此无法正常经营。店面房东在与农贸市场交涉无果后,多次到 *** 部门反映并拨打市长热线。虽然水泥路填平了,铁围栏拆除了,但双方就经营损失的赔偿问题无法达成共识。
李辉在了解案情后,与当地调解干部一同找到农贸市场负责人,了解事实情况并向其说明随意挖沟的行为确实对原告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经过充分的法制教育和说服工作,原、被告双方都对法院的意见表示信服,最终农贸市场当场赔偿给5名房东每人2000元,案结事了。
法官心声:每当看到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的场面,身为法官都会感到无比欣慰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