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这是保释金的正式定义:
保释金是指在被逮捕的人提供金钱担保或接受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将其释放的制度。保释金不是以金钱换取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而是要求其以金钱作为担保,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若犯罪嫌疑人配合相关机关的工作正常到案,则返还保证金。美国的保释金这个概念是英美司法系统一个经典特征,任何用英美司法系统的国家(比如印度,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等等)都有,但很多西方欧洲国家不用保释金(比如德国法国等等)。
保释金这个概念来源于古代英国,更确切地说来源于十八世纪英国民主思想家威廉·加罗爵士(William Garrow)。他写出来英美司法系统中最著名的名言之一:
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
翻译:无罪,直到证明有罪。这也是英美司法系统中的“无罪推定原则(Assumption of Innocence)”。无罪推定原则意指一个人在法院上应该先被假定为无罪,除非被证实和判决他/她有罪。那么在一个人被告但没有被判刑之前,此人在法律眼里是无罪的,不管有多少证明指向这个人有罪,只要没有在法院上证明这个人的确有罪,那么这个人将被视为无罪。
根据美国宪法 *** 无权限制无罪公民的人身自由,也就是说 *** 不得长期拘留被告人因为这个被告人还尚未被证明的确有罪。在美国法律眼里,直到一个人被证明有罪,他/她是无辜的。一般会先释放然后约一个日期开庭,但如果法院不放心害怕被告人被放了后自己溜了呢?这就是为什么美国要有保释金,因为保释金可以降低被告人逃跑的可能性。
假如一名犯罪嫌疑人在12月1日被抓,初审把保释金设到一万美元,此人如果有这笔钱的话可以自己付出,如果这个人两周后规规矩矩的去法院受审判,这笔钱会物归原主完全还给被告人。如果他逃跑了,这笔钱就不会再被还了,而且如果这个人再次被抓,他就拿不到保释金的释放了。
如果这个被告人拿不出这笔保释金,可以向法院求“保释人”的帮助,也就是被告人只用付8%-10%的释放金,然后一个保释金公司帮被告人把剩下的钱付掉。如果被告人规规矩矩的去法院归案,法院会把钱还给被告人和那个保释金公司,一般保释金公司会从被告人收取一个~3%费用来挣钱。如果被告人跑了,那么公司付的钱将被法院没收,除非保释金公司可以抓回被告人,一般这些公司会雇佣专业赏金猎人,已好把逃跑的被告人抓回归案。
当然了,美国法律不完全跟从古代英国思想家的说法,因为在有些案子被告人无权要求交保释金被释放。很重的罪(比如人命案或严重 *** 案等等)一般是拿不到保释金释放的,因为他们的被告人逃跑可能性太高了,要是把他们放了就像放虎归山了。
至于能拿到保释金的人都是较轻的罪,而且保释金设到多少也是法官决定的,如果法官觉得这个人没有任何可能性逃跑,那么保释金将会很低,如果觉得可能性比较高,那么保释金就会很高。美国史上最高的保释金是一亿美元(2009年的案子)。
根据《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八条修正案:
Excessive bail shall not be required, nor excessive fines imposed, nor cruel and unusual punishments inflicted.
翻译:不得要求过多的保释金,不得处以过重的罚金,不得施加残酷并且非常的惩罚。因为这个修正案,法院不能把保释金设很高,因此一般的保释金底为几百块美元高为几百万美元。
近年来,很多州开始禁用保释金,因为很多人批评保释金偏于有钱的,很多人付不出保释金就必须接着在警察局里面关着。禁用保释金的州主要是一些民主党州,比如加州,新泽西,纽约等等都在慢慢的禁用保释金,因为保释金的确对没有钱的人不公平,不应该实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