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本文目录一览:
- 1、有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 2、他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 3、如果有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 4、别人欠钱一直拖着不还怎么办
有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诉讼费的缴纳\x0d\x0a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如果是双方各有胜负,诉讼费由双方分担或是由法院确定如何分担。\x0d\x0a二、一般情况,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x0d\x0a(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x0d\x0a(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x0d\x0a(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x0d\x0a(4)其他证据。\x0d\x0a三、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x0d\x0a(1)借款协议或借据;\x0d\x0a(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x0d\x0a(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x0d\x0a(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x0d\x0a(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x0d\x0a(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x0d\x0a(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x0d\x0a(8)付款付息凭证。
[img]他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三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三年内就可以。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二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有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1、首先可以直接和欠钱的人先沟通一下,提醒一下还欠自己多少钱没还,是不是事情多忘记了。也许别人真是的忘记了,这一说问题就解决。
2、如果觉得不好意思直接开口问别人可以找个适当的机会开口向他借钱,这样就能提醒别人一下当初借给过自己钱,这样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3、选择一个适当的场合委婉的提醒别人。可以在平时聚会或者出去游玩的时候在不经意间提醒一些对方,比如:最近是不是比较忙啊,好像还欠我多少钱吧,是不是忘记了,这样提醒一下别人也许问题就解决了。
4、可以在适当的时候说说自己最近的窘迫处境,这样既是提醒也是催处别人赶紧还钱,而且也不会伤害彼此间的感情,所以可以试试这个方法。
5、很多人借给别人钱处于面子的考虑都没写欠条,可以找对方说把欠条补上,这样既是提醒对方也能为自己借出去的钱提供安全的保障。
6、最后的办法就是利用法律手段解决。当然这也是迫不得已的做法,如果不管是侧面和正面和对方说过欠钱的事都没有回应,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
别人欠钱一直拖着不还怎么办
有人欠钱不还一直拖的解决方式如下:
1、双方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
(1)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
(2)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
2、寻求律师帮助,发律师函催收债权:
律师会根据借款形成的过程、债权手中的证据,以及相关对应的法律,得出追逃债权的方案。根据情况会向借款人发出律师函催收债权;
3、进行诉前保全,促使对方积极回应: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定法律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债权人完全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4、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人民法院在审理结束的,会依法判决并作出民事判决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