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看到题主这个问题我觉得没必要冷嘲热讽,讲点我想到的东西——在我国,究竟什么应该叫做综艺?
相比于其他国家,我国的综艺节目起步是比较晚的。像大家熟知的“快本”是模仿香港的“综艺60分”,“开心词典”是模仿英国的“GOBINGO”等等。更不要说现在的“中国好声音”,“我是歌手”,“爸爸去哪儿”,“花儿与少年”等等流行的综艺节目,都是直接买下或者copy的国外的综艺节目。
应该说,随着人们生活压力的增加或者思想的逐渐开放,综艺节目的市场越来越大。但也确实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说——我国民众的娱乐心态是否能够及时跟上,题主提问就是表现质之一。
相比于我国各家卫视开展综艺节目的如火如荼(其中以湖南卫视、江苏卫视和浙江卫视为代表),我个人认为,国民的娱乐心态和接受度并没有这么高。
主要表现有二:
一是参与者和民众都无法认识到艺人在节目中的“综艺角色”与真实角色的区别。
比如跑男,连某些主持人的偶像包袱都很重,自身特点不是很鲜明,又不能娱乐观众,更不要说嘉宾了,比如熊黛林,真是不适合上综艺。相比之下,hold住姐真是很拼。
二是参与者和民众都无法接受在综艺节目中,有时候“游戏规则”是高于所谓“价值原则”的。
就说题主提到的内奸,在韩国running man里李光洙、刘在石、哈哈、王鼻子等人完全是以背叛者联盟的角色出现的,各种互相耍阴招。而跑男邓超仿“刘姆斯邦德”那一期,撕个名牌心理负担都如此之重,得了礼物要一起分,看起来很不过瘾(当然你也可以说他们品德好重情义)。
回到题主的为什么设置内奸这一角色上来,如果今天题主能完全接受“综艺节目就是一场游戏”的想法,甚至我认为把它称作“一出戏”更合适,那么题主就完全没有必要这么纠结了。什么戏才好看?角色丰富,有好人也有坏人,有白富美也有矮穷挫。情节精彩,有打斗(撕名牌),有爱情(周一情侣),有背叛(内奸)。这才是一出好的戏。
所以有些事情,做戏而已,不必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