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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华商韬略 新媛
在美国,不仅电影工业产业发达,连山寨电影产业也不甘落后。
《环太平洋》火了,于是有了《环大西洋》,《变形金刚》大爆,紧随其后的便是《变形机体》,就连《超级战舰》也有孪生兄弟《美国战舰》......
这些山寨电影都出自美国The Asylum (别名避难所)电影公司之手,15年拍了200多部电影,这家公司把美国大片几乎都翻拍了一遍。
这个避难所到底是什么来头?
1997年,从秀威影业退出的大卫·迈克尔·拉特、大卫·里马维和雪莉·斯特兰成立了这家公司,初立门户的他们由于资金不足,只能拍B级低成本电影,卖给DVD租赁公司来勉强度日。
但到了2004年事情迎来了转机,避难所决定将威尔斯的小说改翻拍成电影《世界大战》,而彼时著名导演斯皮尔伯格也在筹备此电影。
与斯皮尔伯格相比,无疑是蚍蜉撼大木,但避难所却不同,依旧继续拍摄,两家电影同期上映。
上映后,这部山寨剧让影片出租界龙头公司百视达“相中了”,一口气买下10万份光盘,避难所大赚一笔的同时,也拥有了新的公司定位:山寨电影专家。
2005年以前,他们仅有8部作品,但2005年以后,避难所每年拍的电影多达数十部,真可谓是“山寨电影永动机”。
几毛钱特效与尴尬演技浑然一体,甚至许多镜头,都是从之前拍过的电影中扣下来直接用,虽说是烂片之王,但避难所却从来没亏过。
2012年,在《超级战舰》让环球影业赔了2亿美元时,避难所的《美国战舰》却血赚了25万美元,要知道,他们仅投资了10万美元。
(图注:《超级战舰》和《美国战舰》)
那么如此频繁碰瓷大片,这算抄袭吗?
当然不,他们说“只不过是借了大片名字,内容是绝对原创”。
比如华纳公司起诉避难所侵权了《霍比特人》,而避难所却说《霍比特人时代》讲述的是现实中印尼地区真实存在的被人类学界称作“霍比特人”的族群的故事,与原版情节丝毫不搭边,最后法官只能判华纳败诉。
不仅如此,山寨片还要比原片提前上映,往往在院线电影正式官宣后,避难所才开始拍摄,最快15天就可以交付。
即使电影无法上院线,但是他们可以抢先卖碟。
当然,想要赚钱,还得会精打细算,主演聘请的是三线过气演员,场景更是简陋得无话可说,算上所有运转的部门,在职员工仅30人,每部电影拍摄成本只有20万,可谓是十分省钱了。
避难所名声鹊起后,甚至有不少人专门去看他们的山寨电影,电影风格完全适应了美国的派对文化,引发了美国年轻人的大量互动。
还有不少人认为,避难所靠着低成本运营,不仅能在美国电影市场混的如鱼得水,还养活了一批不知名导演和演员,为这些人提供了生活成本,是名副其实的“天使公司”。
这样无下限的“山寨公司”,到底该不该取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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